无效婚姻案例调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2:13:32 112 人看过

无效婚姻是指缺乏婚姻条件和法律效力的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婚龄。

不再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如果说离婚的导火索就是因为对方隐瞒了自身患有精神病,那主要的证据材料当然就是对方的病例,精神病属于慢性疾病,有些精神病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治愈,如果有这种疾病的话,在结婚之前就应该坦白的告诉对方,不然结了婚也都是可以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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