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52:47 181 人看过

地役权人的范围是任何地役权合同中的地役权人。只要地役权合同签订,提供地役权的所有人就是地役权所有人。地役权人的权利是积极的权利,即地役权的使用权。根据权利内容的不同,该使用权可分为占有使用权和非占有使用权。比如,在他人土地上修筑、维护运河,就是使用占有;在他人土地上通行,就是使用非占有。地役权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阻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使用行为时,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碍。2。地役权消极权是指限制或禁止地役权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土地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采光和工程作业是一项消极权利。地役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地役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损害的发生。因地役权的行使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赔偿。权利行使不当或者不注意避免损害发生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地役权人在使用地役权时,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式,使地役权人在不过分损害地役权使用的前提下,增加地役权的价值。此外,地役权人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或者损害地役权的,应当恢复原状,事后赔偿损害。地役权人应当注意对为行使地役权而建造的电线、管道、道路等设施的维护,以避免设施的损坏。此外,地役权人应允许地役权人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情况下使用上述设施。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师网免费的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你的疑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拘役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某些犯罪性质严重的,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比较少。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拘役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拘役的适用对象的特征拘役的适用对象一般有如下特征: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
    2023-07-06
    171人看过
  • 拘役算不算累犯的范围?
    不算累犯,前后所犯之罪均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算累犯。累犯是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一、拘役的特点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
    2023-04-12
    56人看过
  • 根据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使用权范围大小
    根据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使用权范围大小分为如下: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技术的接受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在特定地区,对许可协议规定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同时技术的许可方不得在该地区使用该技术制造和销售商品,更不能把该技术再授予该地区的任何第三方;2、普通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许可方和第三方都可使用某项技术;3、交叉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又称相互许可协议,是指技术许可方和受让方为了将其各自的技术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而签订的协议;4、分许许可协议。分许可协议:指协议中的受让方可以将其受让的技术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分许可合同又称可转让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根据许可合同,除了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与范围内使用所许可的技术外,还允许被许可方向其他第三方转让其取得的全部或部分的技术使用权。习惯上将第三方从被许可方处得到的技术使用权称为分许可或子许可;相应的,许可方与
    2023-08-10
    375人看过
  • 拘役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
    拘役是有使用范围的,不可能是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判处拘役的。根据刑法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刑事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刑法规定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而过失犯罪往往都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一、拘役和拘留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拘留包括好几种,有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1、他们的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
    2023-03-26
    82人看过
  •  地役权是否属于绝对权范畴?
    地役权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权利,其效力及于所有人,不论其身份或地位。又称为对世权,因为它赋予权利人广泛的权力,不受任何特定个人的限制。其义务人不特定,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地役权是一种相对权,即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但他人并非必须履行该行为。地役权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权利,其效力及于所有人,不论其身份或地位。这种权利被称为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因为它赋予权利人广泛的权力,不受任何特定个人的限制。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地役权具有哪些特征?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使用并支付一定租金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1. 地役权是经过法定登记的,因此具有法律效力。2. 地役权的内容具有可分性,即可以分为使用权和支付租金两部分。3. 地役权的期限具有有限性,即地役权只能在土地权利人拥
    2023-08-26
    7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范围
    农村宅基地
    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2023-02-28
    220人看过
  •  拘役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拘役的规定和适用情况。拘役通常适用于犯罪性质温和、犯罪后果较轻的犯罪行为,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行为。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法律规定,设定拘役刑的规定绝大多数是以拘役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此外,拘役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犯罪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以下是对原内容的改写:适用于拘役的规定包括:1.拘役通常仅适用于犯罪性质较为温和、犯罪后果较轻的犯罪行为;2.拘役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行为;3.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法律规定,设定拘役刑的规定绝大多数是以拘役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拘役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犯罪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的期限是多长?拘役是一种刑罚,其期限为一个月以
    2023-08-28
    323人看过
  • 人役权和地役权
    人役权和地役权是什么人役权:人役权,即属人的役权,与地役权同为他物权,并构成役权制度。地役权是为土地上的利益而使用他人的物,而人役权则是为人的利益而使用他人的物。分别概述如下:用益权(一)用益权之意义用益权者,使用及收益他人之物,而不损其本质之谓也。对于消费物的金钱,不能设定用益权,但为便利起见,元老院决议,准予作为消费物的金钱,可以设定准用益物权,不过享有此权利者,需要出具权利消灭,偿还同量同质的的物的保证而已。用益者的权利非常广,除了不损坏物之外,几乎与所有者拥有相同的权利,故英国法律,直接规定为所有者。罗马法,仅仅认为役权者,为享有他物权的人而已,仍以原物主为所有者,其所有权仅仅称为裸体所有权。用益权的设定,以契约或遗嘱为之。所有者,把用益权让与别人,而自己留下所有权,或者把所有权让与别人,而把用益权留给自己,或者把用益权与所有权让于不同的人,均不为法律所禁止。(二)用益者的权利与义
    2023-06-15
    453人看过
  • 土地确权登记范围是怎样的
    在我国,土地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性质。个人或者企业只是享有土地是使用权,而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日常我们遇到的土地纠纷,大部分也是使用权之间的纠纷。比如农村相邻村民宅基地之间有争议。也有些情况,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比如两个集体之间土地权属有争议。为了防止发生争议,就需要我们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
    2023-05-03
    425人看过
  • 采矿权范围的土地要征收吗?
    一、采矿权范围的土地要征收吗?1、采矿权范围的土地不需要征收。埋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所以对煤矿资源进行开采的,经国家批准后就不需要征收土地。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2、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
    2023-04-19
    398人看过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
    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如下: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2.军事用地。它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建筑、场地和设施用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它包括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市内公共交通等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指城市内的各种学校、医院、体育场所、图书馆等文体、卫生、教育事业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包括中央投资、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和中央、地方共同引进外资及其他投资者投资。一、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数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中华
    2023-04-05
    1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的权限范围为几年?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拍卖出让。这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通过出让方叫价和受让方应价的多次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这种公开选择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可以提高出让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公平竞争,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这种方式要求市场环境和出让宗地的条件较高,在国外较为普遍,但目前在我国应用不多。主要是由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政策不规范、用
    2023-07-11
    175人看过
  • 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及地役权的设立
    一、何谓地役权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二、地役权合同1、应采书面形式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2、地役权合同的内容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地役权的设立及登记的效力1、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登记对抗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3-14
    487人看过
  •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性质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概念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对他人的土地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用或者对他人行使土地权利进行限制的权利。地役权的特征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但是这种使用只是部分性使用,而不是对于供役地人的土地进行全方面的使用。也即地役权并不排除供役地人自己对于自己土地的使用,只是供役地人对自己土地的使用受到了地役权某种程度上的限制。2.地役权是为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所谓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是指为了增加自己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的使用价值而对于供役地加以利用,并非指不利用供役地就无法利用自己的土地。3.从属性: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地役权作为从权利不得独立于需役地而单独转让或者抵押;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或抵押的,地役权随之转移、抵押。二、地役权的性质地役权的性质:1.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
    2023-06-19
    9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管理范围范围合同成立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8
      地役权合同的成立时间是,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依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地役权是用益物权,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 地役权合同有何经营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需役地人和供役地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地役权期限; 5、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 地役权合同必须包括的范围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2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可以成为地役权人的范围,怎么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9
      地役权人是指任何地役合同中拥有需役地的人。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侵权诉讼范围范围及地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1
      1、《民诉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