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二胎的办理程序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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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立的生育政策。只要符合生育二胎政策,随时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随时可以生育二胎,没有一胎二胎间隔时间规定,没有育龄妇女年龄限制,没有要办理好准生证才能怀孕的规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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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修改计生条例那么广东再婚家庭二胎的政策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①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②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③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④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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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了那么关于广东再婚二胎新政策都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5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实施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所以,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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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再婚家庭影响二胎政策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2017年国家二孩政策开放后很多人都在问再婚家庭二胎新政策吗?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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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是什么新二胎政策再婚家庭怎么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再婚婚家庭当然能够享受两孩政策。但问题是,由于你不懂得计生政策,因此估计你是不理解再婚再生育政策的。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如果你们符合那上面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可向当地计生部门提起再生育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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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婚家庭二孩政策内容是哪些样的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