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骗贷要怎么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0:48:33 70 人看过

一、公积金骗贷要怎么样认定

通过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购房合同等方式骗取公积金贷款的,是属于贷款诈骗行为,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1、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

2、审核。

在提交申请后,贷款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签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担保。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即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或者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

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购房合同等方式骗取公积金贷款的,是属于贷款诈骗行为,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n(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n(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n(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n(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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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2日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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