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2:34:52 278 人看过

一、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1、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2)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3)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

(4)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

二、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只有顺序在先的债权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其次,如果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但未进行法定登记,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后于质押权成立,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

同一债权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时,如果债务人提供担保物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对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不足部分再由其他担保物来满足,以免债权人在对非债务人的第三人担保物权之后,第三人再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企业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银行账户情况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就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以后,其会计主体将发生变化。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到清算组进驻,接管企业这一时期,企业仍然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以后,会计主体由企业变为清算组。债务人申请企业破产申请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
    2023-08-12
    361人看过
  • 驳回申请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一、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性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诉法,将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列入特别程序。二、法院的审限、审级及审判组织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依照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三、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四、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
    2023-04-01
    161人看过
  • 抵押权人申请担保物权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一、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
    2023-03-30
    404人看过
  • 法院向鉴定机构提供的材料
    一、法院向鉴定机构提供的材料司法鉴定的材料有以下几点:(一)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简明案情;(二)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三)鉴定人身份证件,鉴定人身份证件必须附有鉴定人的相片,以便核对是否为鉴定人本人,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如果是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资料的影印件。二、司法鉴定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一)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
    2023-06-06
    207人看过
  • 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怎样处理
    一、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怎样处理1、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按以下方式处理:(1)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提条件中的两种情形只须具备一种情形即可。所谓“到期债务”是指主合同中约定的债权金额确定、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尚未受清偿的债务。所谓“当
    2023-06-14
    173人看过
  • 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
    一、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A、申请人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邮政编码,联络电话。B、申请人为单位的,写明名称、注册地、办公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邮政编码、联络电话。C、写明事实和理由及请求目的。(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担保书(即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五)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七)应提供可保全财产、财产所在地等情况。二、保全后多长时间起诉一个月内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
    2023-06-08
    138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鉴定材料
    一、向法院申请鉴定材料(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
    2023-06-06
    115人看过
  • 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的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或存在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9、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一、申请条件:1、伤(亡)者是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
    2023-03-31
    314人看过
  • 向海关申请扣留货物需要提供多少担保
    近期我司发现在某海关进口的一批货物上有我们的商标,进口的这家公司并没有我公司商标使用权,我司想向海关申请扣留这批货物,请问是不是要提供担保?需要提供多少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
    2023-04-24
    41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审查后怎样处理
    一、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区别如下:(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如何认定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
    2023-06-19
    247人看过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对)。(3)以实物担保的,该实物上不得设有抵押等他项权利。3、当事人以信誉保证的,应当以当事人以外的法人为保证人。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3-08-05
    39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实现担保物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实现担保物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担保物权的类别有哪些?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2023-06-19
    388人看过
  • 离婚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实现?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准备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立案后,将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并按时参加开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向哪些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23-07-11
    228人看过
  • 绵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借款人向银行递交申请材料,所需递交材料如下: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3、个人职业证明;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依借款人特定准入条件不同还需审查以下资料之一:(1)优质法人客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职务及专业技术级别的书面证明;(2)个人拥有的各类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债券和基金等凭证;个人(或配偶)名下房产所有权证;(3)牡丹白金卡客户资料;(4)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客户证明资料;(5)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文本。二、办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4、在工商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
    2023-06-21
    38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是否只有担保物权人才能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应该向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不是。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主体除担保物权人之外,还包括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申请人应当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提出。质权、留置权、抵押权均属于担保物权。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向法院申请离婚提交什么材料?在现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建议供参考,详情可以咨询律师。
    • 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什么材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1
      申请保障性住房要找当地房管局。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
    • 法院怎么审查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1、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
    • 申请破产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