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江门分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20:55 59 人看过

江门市工商部门检查发现,广州某电器公司江门分公司在举行周年店庆时,涉嫌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遂开展进一步调查。经查明,该公司通过在门店处摆放大型广告牌以及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广告的方式,大力宣传其周年店庆,并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规定凡活动期间消费满500元即可获得抽奖机会,最高奖品为某品牌汽车10年的使用权。

该品牌汽车价格超过抽奖式有奖销售法定的5000元最高限额。该公司的行为极易诱发消费者的投机心理,妨碍经营者之间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5月,江门市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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