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是不是和农民签订补偿协议就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5:03:06 66 人看过

需要签订补偿协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一、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怎么算的

征地补偿的标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地补偿款要多久内发放?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用地单位已提前足额预付的除外。货币补偿的计算标准为:被征收房屋重置单价×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区位补偿单价×土地补偿面积。除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农民的房屋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配合搬迁的奖励等。但征地经济奖励每亩最高不得超过被征地补偿标准的1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不签补偿协议就征用土地合法吗
    征地不签补偿协议合法吗?未签订补偿协议就征用土地是违法的。土地征收应当先补偿后征收。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问题后,应当先签订补偿协议,按照协议补偿后,方可被征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进行被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内至少30天的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情况,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
    2023-05-02
    397人看过
  • 准确把握征地程序,补偿协议签订不是定局
    徐某,是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红石村的一居民组组长。2013年12月,因华润燃气和党冲西部工业用地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徐某居住地为建设用地。徐某所在的红石村开始进行征地。在未对补偿标准进行全部了解的情况下,徐某匆忙之下代表居民组就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事后,当徐某意识到所给的补偿费用并不能弥补自身损失的时候,已是无路可走,毕竟补偿协议已签订,徐某再如何有异议,补偿也不会有所改变。虽然徐某积极捍卫自己的土地,但是其猪厂、鱼塘、树林还是遭到了强制征收,财产损失严重。徐某无奈之下,孤身一人跑到北京委托律师代自己维权。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李文谦、孟文静律师对征地、拆迁纠纷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听到徐某的陈述后,李文谦律师、孟文静律师立即意识到此次征地程序存在严重的瑕疵,事不宜迟,两位律师迅速启动维权之旅。【办案掠影】第一辑发送律师函,敲山震虎孟文静律师、李文谦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认真学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已签反悔可以么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如果征收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是不能反悔的,要执行协议的约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2023-03-29
    419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如坚持认为征收行为违法,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认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领取相应补偿费用后,被征收人即丧失相应原告主体资格,无权提起相关行政诉讼;除非补偿安置协议对被征收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并取得相应之补偿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离婚前若是居住的房屋被征收,此时夫妻双方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同时拟定并且签署离婚后
    2023-02-18
    349人看过
  • 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
    2023-04-02
    11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有什么生效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建设也日新月异,出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来进行城市建设。征地补偿一般都是要签订协议的,如果有补充条款就要签订补充协议的,那么,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有什么生效条件?下面,就让下班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
    2023-03-03
    448人看过
  • 村民小组是否有权签订林地补偿协议?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林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所以村小组有权签订林地补偿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一、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是什么?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
    2023-03-28
    44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书由哪几方签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被拆迁人的范围有哪些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此外,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次,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那么,居委会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房屋拆迁吗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2023-04-06
    303人看过
  • 被征收人应当和谁签订补偿协议
    1、集体土地上:按照规定,有权批准征收土地的,只能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可知,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国土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实践中,有些地方可能是村委会拿着一纸协议书找被征收人签字,这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村委会是否有被委托,需要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才可与其签订补偿协议。2、国有土地上:根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知,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及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都可以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
    2023-08-17
    98人看过
  • 农民土地转让私底下签订协议可以吗
    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即使是签了协议也是无效的。一、私自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私自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怎样处理,要依据买卖行为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非法买卖的,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
    2023-04-01
    3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应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应当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公告不规范的发布是土地征收的必要程序。征地公告分为两种,一种是征地公告,另一种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土
    2023-05-02
    36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规范与机制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最新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程序是怎样(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
    2023-07-11
    118人看过
  • 谁可以组织签订补偿协议
    一、谁可以组织签订补偿协议1、是由房屋征收拆迁部门组织的。2、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2023-06-17
    440人看过
  • 征地问题:农村协议签订流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被征收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征收主体是否合格、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是否合理等问题。农村征地安置方式怎样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
    2023-07-03
    6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被征地农民可否签订征地协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1
      需要与村集体签订征地协议,同是也会给你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
    • 什么情况下才能和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协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由开发商直接与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违法行为。征收土地只能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如果征收管理部门违法委托开发商签订补偿协议,应当以委托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就凭一份征地征询意见表就可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不签征地补偿协议是不是可以不承担征地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8
      1、不可以不签征地补偿协议强制征用。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并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用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 开发商直接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协议是否可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4
      由开发商直接与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违法行为。征收土地只能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如果征收管理部门违法委托开发商签订补偿协议,应当以委托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