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房承租人是与单位或房管部门签订承租协议的人,但在实践中,许多承租人没有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一、原承租人仍健在,且未变更承租人姓名,则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二、原承租人已死亡,但其生前所租的房屋仍由其家属或亲属居住,且已变更承租人姓名,此时承租人自然是变更后的承租人。一般情况下,公房的承租人与原单位有一定的工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获得公房的承租权。公房承租人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其继承人,只能以变更的方式转让给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公房承租人不得以遗嘱的方式对所租公房进行实体处分。因此,根据北京市关于变更承租人的规定和原单位的规定,只有原承租人死亡或生前搬迁后符合一定条件才允许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自然是权利的享有者。3、原承租人死后或者生前迁出后未依法变更的,公房由部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支付租金,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或者原承租人的名义。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拆迁补偿,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拆迁补偿巨大的经济利益使整个家庭和亲人反目成仇,因为新的公房承租人没有及时明确。以北京为例,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迁出;与原承租人同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此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由此不难看出,承租权只能依法变更,不能继承。因此,当出现上诉时,需要结合变更手续前租金的实际缴纳人和房屋的日常管理来确定实际承租人,从而在拆迁补偿过程中确立权利人。
一房数卖怎样确定权利人
一房数卖的权利人确定方式如下:
1.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来确定其归属。所以在多个房屋买卖合同中,不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只要进行了房产登记的买方,就取得了房屋产权。
2.如果在数个房屋买卖中,买方均未办理房产登记的,但是有买方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的,那优先合法占有的买方,取得房屋产权。
3.如果数个买方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也没有合法占有房屋的,则需要综合考虑因素:合同签订成立顺序、实际付款顺序等,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最后,没有取得房屋的善意第三人,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如何顺利确权拆迁房屋纠纷
395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如何确保拆迁人的利益?
5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房屋拆迁租房人需要补偿吗
27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确定权利人?
46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2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认定房屋使用权人
427人看过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
拆迁安置房屋的补偿权利人如何确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通常意义上讲公房承租人就是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签订承租协议的人,但是通常实践中会有许多未依据情势变更而发生承租人变更的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且一直未变更过承租人姓名,那么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原承租人已经死亡,但是其生前承租的房屋还一直由其家人或亲人居住,且已经变更承租人姓名,此时的承租人自然是变更后的承租人。这里面一般情况下,公房的承租人都是与原单位具有某种工作关系,基于此而获得了公
-
拆迁中对公房如何确定补偿权利人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30三、如何确定补偿权利人 一、什么是公房 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其产权直接归国家所有。自管公房是指由机关、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享有产权并由其自身进行管理的房屋产。二者之间只是所有权主体不同,在法律性质上都属于非私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房的使用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之间是房屋租赁的关系,使用权人实质上就是公房的承租人,定
-
拆迁补偿纠纷诉讼程序中权利人如何确认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一、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
-
拆迁案件如何确认房屋产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可以向公证机关,请求公证,应该更方便,拿上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具有其他材料你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打电话咨询。如果确实想起诉确认的话,那么也行,委托律师代理吧。
-
请问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如何确定产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1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