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怀孕应受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13:56 349 人看过

(一)案由

申诉方:杜×,女,25岁,×针织厂全民合同制工人

被诉方:×针织厂

被诉方法定代表人:朱×,男,40岁,×针织厂厂长

杜×于1985年被×针织厂招收为全民合同制工人。1989年5月杜×产假满后到厂上班。车间安排其在原岗位上运转班,并经常让杜加班顶岗。杜×向厂方提出自己孩子未满周岁,不能经常上班,并要求厂方安排其上白班。厂方对杜×的请求不同意,并告知杜×如果不服从厂方安排,就按违纪处理。杜×对此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明:申诉方杜×系×针织厂1985年招收的全民合同制工人,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杜×为挡车工,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度(运转班),并规定了杜×必须服从工厂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纪律。该厂劳动纪律规定,工人必须服从工厂的工作安排,完成任务,接受车间安排的加班顶岗工作,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1989年2月杜×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生育一子,同年5月杜×产假期满回厂上班,厂方安排其有原岗上运转班。由于该厂青年女工较多,且多在1989年结婚、生育,厂方为防止由于职工休假而造成空岗现象,在杜×上运转班的同时,还多次安排其加班顶岗。杜×为便于照顾未满周岁的婴儿,要求厂方安排自己带孩子住厂里的母婴宿舍。厂方以母婴宿舍拥挤为由,没有答应。杜×就向厂方提出不能再加班顶岗,并要求厂方安排自己上白班。厂方不同意杜×的要求,并告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按违纪处理。

(三)处理结果

受诉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厂的行为违犯了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应予纠正。经仲裁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杜×在哺乳期内,×针织厂不再安排其加班顶岗。

2.企业应扩大母婴宿舍,安排杜×母子住入母婴宿舍。

3.仲裁受理费20元,处理费10元,杜×负担10元,×针织厂负担20元。

(四)分析与评述

本案双方当事人所签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职工必须服从工厂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纪律。但是,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和企业订立的劳动纪律,也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如果企业在工作安排中违反国家法规,那么,企业规定的工作纪律和有关的劳动合同条款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应当与所在企业同工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这一条款指明了合同制女工和固定工一样,在女工的“三期”期间,同样受国家有关保护女工法规政策的保护。因此,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保护女工的法规、政策,安排杜×的工作,解决杜×哺乳期间的困难。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了女职工的哺乳期为婴儿一周岁期满;第十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女工的关怀和爱护,任何单位不得违背,否则即是违法。此案女工杜×孩子未满周岁,系哺乳期内。在哺乳期内,企业多次安排杜×加班顶岗的行为,应当纠正。杜×为便于给孩子哺乳,要求企业安排其母子住本厂母婴宿舍,是正当合理要求,企业有义务给予妥善解决。

关于杜×提出只上白班的要求,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国家有关规章而定。劳动部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第8项中解答规定“对于女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宽执行”。这一解答意见指出,女工在哺乳期内,是否上夜班应根据企业情况而定。结合本案看,×针织厂是一个青年女工较集中的企业,企业采取的是“四班三运转”的工作制度。如果在女工休假较集中的情况下,不安排哺乳期女工上一定时间的夜班(即不执行“四班三运转”的工时制度),企业的生产就将受到影响。因此,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解释和×针织厂具体情况看,×针织厂可以安排杜××上运转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怀孕女职工劳动法如何保护
    劳动保护法关于孕妇的保护,女职工保健工作,根据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入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健康发育和成长,提高民族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入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女职工保健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女性生理和职业特点,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各项政策和法规。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第二章组织措施第四条本规定由各单位分管女职工保健工作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医疗卫生、劳动、人事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及有关人员共同实施。第五条县(含城市区)以上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实施本规定进行业务指导。第六条各单位的医疗卫生部门应负责本单位女职工保健工作。女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厂矿应设兼职
    2023-05-01
    437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常见问题
    “孕期”即为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即女职工依法休产假的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第10条就“产前休假15天”作了更详细的阐述: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哺乳期”是指给婴儿哺乳的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上夜班、工
    2023-06-02
    294人看过
  • 隐瞒怀孕实情不受保护
    李小姐1995年开始在某厂工作,2003年2月结婚,3月初被确诊怀孕。其与厂家签定的最后一份合同在3月31日期满。3月底,厂里要辞退一批员工,3月21、22日两天厂里为员工办手续,要求三期员工声明,与李小姐同部门的10人递交了相关证明而李小姐没有。随后,厂方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要求离职人员签字认定自己并非三期人员,李小姐进行了签字认定。于是,公司在3月31日支付离职工资后没有续约。随后,李小姐向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支付三期工资,并支付因为公司没有为自己投保险而不能从保险获得的生育费用8000元。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公司已经书面征求了员工状况和意见,李小姐也予以签字认定,所以公司无过错,不支持李小姐的请求。
    2023-06-09
    322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怎样享受生育保险
    网友咨询:以前单位给办过五险,后来中断了,现在她怀孕了,想知道怎样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如果老公单位有买五险的话,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她如果现在可以办理生育保险,每个月可以享受多少津贴?大概能享受几个月?住院去检查的话是否可以报销?可以报销多少?现在开始交的话,大概要交多长时间的保险?是不是要有这些才可以办理准生证?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咨询解答。律师回复: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登记的,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足额补缴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期限至现参保登记期间的生育保险费和滞纳金,其参保职工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补缴期间职工发生的生育和实施计
    2023-05-31
    300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哪些方面受保护,女职工产检算劳动时间吗
    一、女职工怀孕哪些方面受保护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对保护怀孕妇女职工作了规定,赋予了怀孕女职工的法律权利,概括起来说,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第一,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是不能谈恋爱和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2条就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续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
    2023-04-29
    410人看过
  • 怀孕和生育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关于女职工怀孕和生育期间的劳动权益保护,涉及产假、哺乳期间劳动保护,散见在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以及地方和部委的一些法规、规章或者规定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假期计算和工资标准的规定;2、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的规定;3、非主动提出,单位不能单方辞退;以及劳动合同顺延的规定;一、假期计算和工资标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的怀孕和哺乳期是没有法定假期的。但是,怀孕或者哺乳的女职工确因身体原因确需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换岗位的,应与单位协商;对确不能工作的,凭医院出具的证明,应算做病假,享受医疗期待遇。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1、产假计算劳动法对于生育假期有明确的规定。法规连接:《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广东怀孕、生育的女职工有何保护?
    女职工怀孕期间,广东企业应该怎么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未满
    2023-06-05
    475人看过
  • 依据刑诉法怀孕的女人能受到哪些保护
    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这一概念,与之相关的,是有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如果这一规定对两怀妇女的特殊关照体现得尚不够明显的话,以下各项规定则无疑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除此之外,还体现在专门针对孕妇的规定: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62条还规
    2023-08-06
    375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一)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分为产前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假期。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世界各国规定的产假长短不一,但大多数为12周至14周。其中产假最短的是菲律宾,为45天;产假最长的是芬兰,为258天。在有些实行鼓励多生育的人口政策的国家,产假随所生子女数的增多而增加。如法国,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产假为16周;生育第三个子女,产假为26周;多胎生育的再增加2~12周。(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
    2023-02-18
    262人看过
  • 关于保护怀孕期间女工的法律规定
    第一,孕妇有不被辞退的合法权利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就以各种理由辞退或辞退她们,甚至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不得恋爱、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第二,怀孕女工有权换适合孕妇的工作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女性。女性怀孕后,有些职位不再适合她们。如实行“三班倒”工作模式,孕妇后期不适合“三班倒”工作模式;从事高活动强度或体力劳动较重的工作,需要调整相对轻松、低活动强度的工作;对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工作的,应予以更换。用人单位应当在符合孕妇生理需要的能力范围内为孕妇职工更换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
    2023-05-07
    455人看过
  • 怀孕第三胎受劳动法保护吗
    怀孕第三胎仍然受劳动法保护。女职工怀孕期间的保护: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怀孕第三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一、只有合法生育,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才有工资,而第三胎很明显违反了国家规定,所以一般来说三胎是不能领生育津贴的。二、享受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
    2023-08-03
    229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关于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我国法律关于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分别是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保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哪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该政策主要有十六条,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健康而出台的特殊规定,比如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的劳动事件和种类都做出了规定,我国的所有女职工都可适用该规定。二、孕期调岗降薪是不是违法孕期公司调岗降薪违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2023-02-18
    390人看过
  • 怀孕女员工遭解雇,应该如何应对?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开除的处理方式是:1.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2.如果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属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应当向女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女职工怀孕下岗怎么办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不能够辞退孕妇的,或者是要求相关的方面赔偿金,不管怎么样,这在法律当中都是有着非常明确的依据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当中就予以确切的说明了。1、可以要求单位继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劳动合同终止,或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同意时,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本人选择离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依照《劳动
    2023-07-06
    162人看过
  • 女职工孕期受保护:维权莫“任性”
    近期,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在审理涉及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权益案件中发现,一些准妈咪们出于种种原因,过于扩张女职工劳动在三期的权益,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法官提示广大准妈妈们:三期权益受保护,但也不可太任性。休息遵医嘱请假莫任性即使是三期女职工,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劳动合同。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姜婉莹法官认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法律赋予其诸多的特殊保护规定,但上述规定并非毫无边界限制。身体不适休息要遵医嘱有假条。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责的女职工,即便其处于三期期间,用人单位亦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度需遵守工作莫任性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姜婉莹法官认为,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女
    2023-06-09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女职工怀孕保护方法女职工怀孕保护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 怀孕了还会怀孕受法律保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所指的“受保护”是指什么问题不明白。作为女方,离婚之后,你如果想将小孩生下来,男方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要流产,这个问题法律规定不明确。从我个人来理解,我认为你有单方面决定流产的权利的。
    • 2022年如何保护怀孕女职工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保护怀孕女职工: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 女高中生意外怀孕受到法律保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
    • 孕期应怎样保护女职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