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第192条和176条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1:33:12 471 人看过

第一百九十二条是对证人出庭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是有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规定。前者是在审判阶段,后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前者由法院决定,后者由检察院决定等。

一、涉黄案件一般侦查要多久

看涉黄案件的具体案件情况,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阶段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延长2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期限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在时间上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会出现三种情况:

(1)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

(2)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确凿,那么可以将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二、逮捕了一定会判刑吗

逮捕之后是否会判刑要分情况而定:1、在侦查阶段,对于逮捕之后,如果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的搜查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不能提请检察院起诉,公安机关要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2、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3、在审判阶段,如果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法院应该做出证据不足、正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补充侦查有哪几种情形

补充侦查有两种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但是该建议以2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合议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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