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受伤学校的过错怎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52:07 414 人看过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列举,为认定教育机构过错提供了类型化的客观标准。该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判断标准
    150%">3">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判断标准150%">3">校园伤害事故的赔偿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想让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必须证明学校在伤害事故中有一定的过错。这就涉及到学校过错的判断标准问题。3">3"3">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判断标准3">校园伤害事故的赔偿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想让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必须证明学校在伤害事故中有一定的过错。这就涉及到学校过错的判断标准问题。3">3">学校过错的判断标准主要是看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应注意义务,即根据通常的预见水平和能力,学校应该预见到潜在危险或认识到危险结果而没有注意,或没有采取避免危害结果的措施。
    2023-06-08
    432人看过
  • 殴打体罚学生致伤学校有过错校责险埋单
    近日,校方责任险因为包含老师殴打、体罚学生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赔偿而引起了争议,更引起人们对校方责任险的关注。对此,**产险上海分公司重点客户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校方责任险就是为学校的责任埋单,教师体罚学生使学生受到伤害,这是学校的责任,保险公司就会赔偿。依过错原则赔偿校方责任险,是指学校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或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合理活动过程中,由校方的原因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早在2001年,上海市教委就出资为全市所有的公立中小学投保了校方责任险。目前,上海市教委下属的所有公立中小学,以及部分民办学校及职业学校,都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保险责任主要是9种情形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校所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包括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
    2023-05-03
    492人看过
  •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过错推定适用规则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
    2023-04-29
    241人看过
  • 成年学生扭打受伤学校无错不担责任
    2月28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学生午休时扭打导致的人身损害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肇事学生赔偿受伤学生医疗费、交通费及营养费共计近300元。2007年3月14日,上海市少云中学高三年级学生陶某在中午自修时间借同学李某手机遭拒发生打斗,李某眼镜镜片被打碎,面部出血。事后,李某被同学送至学校医务室治疗后,又在闻讯而来的母亲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为此,李某和陶某双方的家长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李某于2007年9月将陶某和学校告到法院,要求陶某赔偿医疗费161.48元、其他经济损失500元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要求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陶某借手机遭拒后动手打人,行为显然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李某被打后没有立即向老师反映,自行与陶某扭打,导致损害加剧,应承担次要责任。至于校方,因陶某和李某均已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且在事发前的管
    2023-06-08
    219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受伤算工伤吗
    1.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2.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3.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一、实习生不签合同违法吗合法,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二、实习没工资合
    2023-06-20
    127人看过
  • 学校护墙垮塌致学生2死3伤,学生在学校受伤怎么处罚
    学生在学校受伤如何处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事件经过】教学楼楼顶矮墙掉落砸中多名学生发生事故的学校凯里学院附中位于凯里市清平南路116号,是贵州省省级重点中学,曾出过多名中考状元。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凯里学院附中由原师专附中和凯里师范合并后,再由凯里学院整合的普通完全中学。目击者称,楼顶的矮墙塌落时没有任何征兆,突然间就掉落下来,事发时,大约有5名学生在教学楼门前,全部被砸到。该校一名学生对新京报记者透露,此前教学楼并未发生过坍塌事故,也没有发现明显的裂缝。
    2023-12-11
    253人看过
  • 校园安全新问题:学生在学校胳膊受伤,学校是否有过失?
    孩子在学校胳膊摔折了若校方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所谓教育机构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的,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一、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2023-07-14
    273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遭受意外伤害时的责任认定原则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归责原则:1、学生人身伤害纠纷发生后,如果是学校一方的过错,学校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2、由于学校未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损害事实是由伤害学生造成的,伤害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是共同的赔偿义务人;3、学校完全没有过错,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的全部责任造成的,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4、如果学校和学生没有过错,学校和与事故有关的学生监护人可以按照公平原则成为共同的补偿义务人;5、教师履行职责的行为应视为学校行为。因教师体罚学生引发的赔偿纠纷,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教师只有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权行为,才能成为赔偿义务人。学生在学校受伤怎么报保险学生在学校受伤报保险应当先联系所承保的保险机构,根据对方的要求提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
    2023-07-12
    324人看过
  • 小学生在教室打闹受伤,学校的责任如何认定
    限制民事行为人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如何确定归责原则,既要考虑到学生的人身安全,也需要考虑到学校等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应根据教育机构和限制民事行为人过错的程度、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1、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小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如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中有不当之处,且这不当之处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学校就应承担过错责任。2、如果学生的玩耍行为在正常范围内,由于偶然的、难以防范的意外而发生事故,那么学校就没有管理过错。学校不存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形,因此无须承担责任。律师补充:学校、教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职责,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应以其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以及是否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尽到了谨慎的注意义务为判断依据。要审查教育机构事前的
    2023-05-06
    73人看过
  • 学校安玻璃门被认定有过错
    某中学在教学楼上安装了一个玻璃门,两名初二学生在玩捉迷藏时,其中一人不小心撞在了门上,不仅将玻璃门撞碎,而且致使自己的右手肌腱断裂。近日,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学校安装玻璃门存在过错,因此判令其赔偿受伤学生人民币680余元。原告小伟与被告小江都是某中学的初二年级学生。2005年6月某日上午在课间休息时,二人和另外三个同学一起玩捉迷藏。其间,几人从上课的教学楼跑向旁边的高中教学楼。小江首先跑进高中教学楼,当时教学楼的铝合金玻璃门敞开着,小江在经过时碰了一下,门自动关上。当小伟跑到门口时,因未收住脚步一下将玻璃门撞碎,造成右手被划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外伤,右手指肌腱断裂”。小伟为此住院治疗5天。小伟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事发后被告方面始终对原告的伤情不闻不问,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余元。被告小江的代理人则表示,小江并未故意伤害原告,所以原告的伤情与他无关,其不
    2023-06-08
    115人看过
  • 错过校车学生误入高速被撞伤
    学校校车有偿接送学生上下学,却因一时疏忽导致本该乘坐校车的学生还未上车就已驶离,落下的学生误入高速公路被撞伤残。近日,法院一审认定校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因对孩子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家长承担20%责任。军军在某小学上学,该校平时有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但学生如要乘坐校车则需登记并收费。2012年9月,一天下午放学后,军军误入高速公路横穿车道,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经警方认定,军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无责任。军军受伤后住院两个月,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孩子明明应该是坐校车回家的,为何会在放学后进入高速公路这么危险的地方?军军的家长将学校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调查后发现,该校组织学生乘坐校车是根据校牌来辨别的。坐校车的戴红色校牌,放学后由保安拦着不让出校门;不坐校车的戴蓝色校牌,放学后可以直接离校。那么军军究竟是不是坐校车的呢?双方争执不下。更关键的是,在军军住院期间,学校
    2023-06-13
    261人看过
  • 谁负责小学生在学校受伤
    一、谁负责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小学生在学校受伤怎么赔偿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赔偿的依据也是适用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赔偿的项目一般涉及以下内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2023-08-12
    241人看过
  • 学生学校赔偿学生意外受伤是怎么回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2024-04-27
    264人看过
  •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学校还要负责吗
    1、学校在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的,如果留校学习是学校组织的,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自行留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内宿生校外租房受伤,学校能免责吗一些内宿生不适应校园集体生活,就会另找租房校外生活,自行在外租房受伤的话,因为还保留住宿生的身份,所以出事后还是会找学校承担责任。不过,这个时候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首先可以看其是否排除在免责范围内。下列情况中造成学生人身损
    2023-03-17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学校造成学生受伤应当如何认定过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9
      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
    • 2022年学生受伤时如何认定学校过错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1
      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
    • 学校发生意外伤害应该怎么认定学校的过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4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
    • 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应当如何认定学校在事故中的过错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的法定注意义务,也包括基于有关部门颁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规
    • 在学校打球碰撞受伤,学校有无过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3
      如果学校未尽到相关管理职责义务的,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