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可以是两人共同财产,而且房子能够共有的前提就是夫妻双方自身达成的协议状况,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如果两人都愿意不分割房子,那么就只需要写一份协议书,不动产登记上面变更一下共有状态。
一、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房产证上是伴侣的名字,现在想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怎样才能在房本上加上共有人的名字?
答:只要对方同意应该可以加的,对方自愿,房屋可以为共同财产。
2、婚前房产证上加妻子和婚后房产证上加妻子名字有什么区别?婚后加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房子妻子还有份吗?
答:如果你是房子的所有人,婚前还是婚后把妻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面,都是你对房子的一种处分行为,意思就是你愿意把房子的一部分赠与给妻子,你们夫妻共有这套房产。
如果房子是你婚前买的,婚后妻子也没一起还房贷或是出钱,房产证上面是你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你自己的。如果房子是你婚后买的,即使你妻子的名字没写在房产证上面,她也是房子的共有人,加上后法律后果是一样的,婚前的如果不加,属于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3、朋友的母亲去世很多年,今年他父亲找了个老伴,老人以前手上有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他自己的名字,因为一些问题,现在想在领结婚证前,把新老伴的名字加上去,想问一下需要一些什么手续,费用。结婚后,房子是否就是共同的财产?
答: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可以以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进行变更,房子属于共同的。
二、产权比例重新分配费用怎么算
1、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只收登记费。
2、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如果要分比例,原则上是自行约定。如果判决离婚,法院才按各自提供的依据裁定比例。
3、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
4、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尚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产权比例,可以直接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不需要交税,也不需要其它手续就可以办理,费用大概80元,加一本10元。
如果不是夫妻之间。则需要办买卖或者赠与产权手续。办赠与先公证,后交税,然后办理登记,费用:个人所得税=房款*所变更的份额*20%。办买卖,先到房管局办网签,然后地税交税,最后办理登记,费用:契税1%、个人所得税3%、营业税5.5%(如果未满2年的话)。另外80元登记费,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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