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支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21:30:43 175 人看过

一、辞退员工补偿的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八项。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

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出。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一是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

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不管是哪个部门的,借方均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这里的思路不再是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贷方是应付职工薪酬,从性质上说,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是准则中所说的预计负债,但是会计处理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

①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

借:管理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②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辞退员工补偿的税务处理

(一)辞退补偿的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中第二条,即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辞退补偿的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另外,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三)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1)内部退养所得报酬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务收入确认在会计和税法上有哪些差异
    第一,短期劳务(非跨年度劳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的结转均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会计与税法不存在差异。第二,对于跨年度劳务,需在不同年度间划分劳务收入和劳务成本、费用。会计准则坚持用完工进度法(又称完工百分比法)划分不同年度的劳务收入和劳务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对此予以认可。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完工百分比法的测量标准有3种,一是已完成工作的测量,二是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三是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第三,在应用完工百分比法划分跨年度劳务收入和劳务支出时,要求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都承认以下3条标准:一是收入的
    2023-06-02
    314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应该在劳动合同解除的同时足额一次性支付劳动争议
    劳动部发布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6条规定,解除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责令其按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部分用人单位在解除时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迫使劳动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仲裁或诉讼中。劳动行政部门应规范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对无故拖欠企业只要劳动者不愿解除,可不办理退工手续,单位还应支付劳动者此期间的工资、社保待遇;如劳动者愿意解除则仲裁部门及法院对有能力支付而故意拖延或不足额支付的单位,应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2023-06-10
    468人看过
  • 解除合同一次性付款的补偿能否税前扣除?应该包括哪个会计科目?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的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费用。职工薪酬包括:(7)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薪酬。根据第六条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估计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产生的负债(一)企业已经制定了补偿计划,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自愿裁减方案即将实施。计划或建议应包括拟终止或解雇员工的部门、职位和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终止劳动关系或解雇补偿金额;以及终止劳动关系或解雇的时间。(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的计划或者裁减职工的建议。在会计处理中,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薪酬”科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所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2023-05-08
    2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一次性补偿的个人所得税有哪些规定
    1、劳动合同终止一次性补偿所得(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其他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有哪些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在计算和征收时予以扣除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所得税。II.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由劳动者按照单位服务年限支付,按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率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此处所指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公司终止或解散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以应付工资计算的劳动合
    2023-05-07
    392人看过
  • 建造合同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有哪些
    1、合同成本的构成直接费用+间接费用2、会计处理(略)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完工百分比法建造合同的披露1、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2、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3、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4、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根据【《所得税细则》】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构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关于建造合同会计与税法的差异1、收入确认时间存在差异会计上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时间分三种:一是资产负债表日,主要针对施工期跨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反映本期内已完工的合同收入和成本;二是合同完工的当期,主要针对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以及在本年度开工并且在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在完工当期确认收入和
    2023-03-09
    425人看过
  • 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有哪些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资产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负债后),待终止
    2023-06-12
    96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解除一次性补偿金和一次性一次性赔偿金的计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4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纳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 劳动合同中解除一次性补偿合同如何缴纳税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4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是需要缴税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 在哪些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按一次性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工伤十级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是多少,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4
      工伤十级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是:7个月本人工资伤残补偿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由所在省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主动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异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辞职、离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 1、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包括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 2、辞职,只是离职方式的一种。 3、辞职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预告辞职”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即时辞职”。 4、辞职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无过错单位主动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获取经济补偿。有的公司还需要你赔偿响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