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3、接受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4、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5、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6、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
第二步,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全部资料均应提供A4纸格式)
(1)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亦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
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
(2)执行立案应当提供:
执行申请书;
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3)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关证据材料。
我国的司法部门对这类案件审理时,应按照程序递交这类案件的审理、案卷、身份证明等信息进行收集。开庭时,双方的辩护律师可以代表自己的委托人进行辩护,保护这类公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辩护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实际上对于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来收,也是需要根据适用的程序以及送达的情况来判断开庭日期的,一切都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处理的,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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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立案状怎么写呢?公安局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4公安局立案的程序: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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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立案程序是是什么哪些案件由公安立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5公安立案程序: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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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立案程序是什么,什么情况下立案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5公安局刑事立案程序: 1、公安机关接受备案材料; 二、审查和处理立案材料; 3、对不足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 4、审查结束后,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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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由公安局立案的案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由公安局立案:(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调查的自诉案件;(2)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3)军事事安全部门调查的军事内部刑事案件;(4)国家安全机关立案调查的间谍案件;(5)监狱立案调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除上述五起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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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公安局立的,要是公安局不立案怎样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7(一)提起刑事复议、复核 控告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可以向作出该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二)向检察院提起申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的复议、复核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提起控告、申诉。 控告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复查申请。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