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13:44 231 人看过

一、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合同无效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效的合同存在违约吗

合同无效后不存在违约责任。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合同无效需要法院确认吗

无效合同需要去法院进行认定。但是不是必须经过法院认定。

一般都是当事人去申请确认,法官不轻易去申请认定。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理论及《民法典》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

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合同无效,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达到了稳定交易关系和鼓励交易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谁赔偿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主体劳动合同无效由过错房赔偿。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至于双倍工资根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二、怎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2023-05-01
    432人看过
  • 合同字迹不清由谁承担责任
    具体责任需要看不同的情况而定,我们在缔结合同时,对应当注意的重要事项而都没有注意,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各自的过失大小应分别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下所述:一、简要案情信用案情简介:某化工厂向某信用社借款50万元,由某燃料公司提供担保,到期后,化工厂与信用社协商,欲再展期六个月,化工厂与信用社做工作要求燃料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燃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很为难,就在借款展期合同的担保栏中写上了草的四个字并签名盖章后离开,信用社以为是“同意担保”。六个月后,化工厂仍未归还借款,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担保人燃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燃料公司辩称自己写的是“不愿担保”,双方都无法举证予以证明。鉴定部门认为只能鉴定是谁的笔迹而不能鉴定出字的意思。二、相关法律知识信用社与燃料公司都存在缔约过失,应按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信用社提供的借款担保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义务已有明确规定,交由燃料公司审
    2023-01-28
    382人看过
  • 跑单责任,赔偿费用由谁来承担?
    需要根据餐厅的规章制度确定。按照一般的规章规定,餐厅服务员是直接责任,收银员有连带责任,主要责任在服务员。跑单指的是客人在店里消费完了因自己没能力结账或其他原因没有结账就走了,客人跑单的,餐厅有权向客人主张请求对方给予餐费。客人跑单然后报警会受理吗客人跑单报警会处理的,因为可能是单纯的讨债,也可能涉嫌诈骗,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7-03
    485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由过错方承担。由过错方承担。一、当用人单位出现违约情形时,例如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企业应当视具体情况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二、劳动者违约造成用人单位一定损失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4-05-13
    287人看过
  • 谁承担无因管理中的赔偿责任
    一、谁承担无因管理中的赔偿责任无因管理引起的损失,原则上应由管理人承担,但如果受损者存在过错或因素,则应按责任大小分担。无因管理是指无法确定权利关系和债务关系的管理行为,例如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时造成受管理财产或他人财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通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损者存在过错或因素,如未尽合理预防措施或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则应按责任大小分担赔偿责任。例如,管理人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事先告知风险,但受损者未采取措施避免受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责任大小。同时,在无因管理行为中,如果管理人与受管理财产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则应依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区别:1.无因管理是发生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成立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为了他人的利益;3.无因
    2023-09-28
    169人看过
  • 总水管漏水,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一、总水管漏水,由谁承担赔偿责任1、总水管漏水由谁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1)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2)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3)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二、楼上下水管漏水谁负责1、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是人为的,那就由损坏的人负责;2、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3、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因为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
    2023-08-08
    468人看过
  • 拆迁协议无效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哪些,由谁承担
    若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在乘人之危或显事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法院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协议无效后可以重新签订补偿协议,重新约定补偿的条款,拆迁协议无效的法律责任由过错方承担。拆迁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另外,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一定责任的法律后果。即“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实施民事行为
    2023-03-17
    74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责任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23-02-04
    239人看过
  • 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承担问题
    担保合同无效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犯罪如何承担责任公司犯罪是指严重违反公司法,应当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公司违法行为。它不是一个罪名,而是所有公司犯罪活动的总称。当公司行为构成犯罪时,公司就成为犯罪的主体,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但是公司毕竞不同于自然人,公司的一切行为都是通过自己的管理机关即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来实施的。因此,在公司犯罪中,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犯罪的主体,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当然要成为公司犯罪的主体
    2023-08-15
    186人看过
  • 未签订合同的工伤由谁承担责任
    一、未签订合同的工伤由谁承担责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意外受伤的责任认定,赔偿责任方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二、工伤赔偿纠纷在哪里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对于不具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并需要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2023-08-27
    54人看过
  • 高空坠物承担责任规定了是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承担责任规定了是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首先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高空抛掷物不只是违反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行为,更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一旦违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这一法定义务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民法典规定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即由造成损害的直接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该直接行为人是儿童、精神疾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则应由该直接行为人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对于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经过公安等机关充分调查,仍然无法查清责任主体,并且建筑物使用人也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时,才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共同承担补偿责任;前述规定不仅可以补偿受害者损失,同时也能督促全体建筑物使用人高度注意,自觉预防和杜绝该类损害的发生。另外,对于已经承担补偿责任
    2023-04-18
    23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一、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由谁承担责任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由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嘱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如何
    2023-04-26
    417人看过
  • 牙齿的医疗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事故牙齿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
    2023-02-24
    249人看过
  • 代驾出事故的责任与赔偿由谁承担?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2、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公司代驾:按委托关系处理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2023-06-26
    6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谁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6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
    • 由谁来承担装修合同残值损失的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
    • 无偿用工造成损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7
      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动又称之为帮工活动,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自己受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 3、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我国无偿代驾由谁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6
      无偿代驾不计取报酬,属于义务帮工性质。 无偿代驾致人损害的,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