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7:23:56 50 人看过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法律通过设立起诉期限制度,用表面限制行政相对方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诉权的手段,来确保行政相对方及时通过法定救济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方面使行政法律关系得以尽快稳定,另一方面也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更少因时过境迁而在取证、查证上面临困难。目前,有关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散见于《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解释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及少量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请示答复里。这些规定,可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涉及起诉期限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些规定本身较为原则,随着实践的发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准确适用这些规定,既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不悖设立起诉期限制度的宗旨,成为行政审判领域的一项当务之急,本文拟结合当前司法实践,就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容易引起争议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当前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几个有争议问题

第一,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与法定起诉期限衔接问题。

案例1:张某与李某为邻居。2000年5月,张某通过申请,获得某市规划局的许可,将其旧房翻新并扩建100平方米。由于该扩建范围涉及邻居李某的出入通道,致使工程完工后该通道的宽度由过去的2米缩至0.8米,引起李某的不满,双方时有摩擦。同年10月,张某向李某出示规划许可证,证明其属合法占地,李某也没有更多意思表示。2002年12月,李某以某市规划局给张某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某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规划许可证。法院对于李某是否享有诉权存在分岐:一种意见认为,某市规划局颁发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2000年5月,由于李某当时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根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起诉期限应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涉及不动产,当事人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二十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均应受理。因此,李某于2002年1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仍处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内,其诉权应受到保护。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李某于2000年10月就从张某处获知某市规划局颁发规划许可证一事,但时隔二年多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其诉权依法不予保护。这个案例提出的问题是:《若干规定》里的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与《行政诉讼法》里的法定起诉期限究竟是彼此分离还是相互补充?在适用《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时,是否应当考虑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衔接?

第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适用《贯彻意见》或《若干规定》的起诉期限时,应否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作为适用法律的基准时问题。

案例2:赵某与其子共同居住在临江路34号,该房屋属于房改房,由赵某购买,享有完全产权。1996年2月,赵某之子瞒着父亲将产权证拿走,由某市国土房管局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产权人由赵某变为其子。2001年元月,赵某得知房产证被变更,为了不伤亲情只好作罢。2002年8月,赵某之子擅自决定将房屋部分面积出租,引发父子不和,赵某为了争回自己的房屋产权,遂以某市国土房管局违法进行房屋变更登记为由向法院起诉。赵某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从《贯彻意见》第35条规定看,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加上法定的三个月起诉期限,赵某实际享有一年零三个月的起诉期限。从本案实际情况看,如果从1996年2月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算起,赵某显然超过了起诉期限。但是,《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本案若适用《若干规定》,赵某刚好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因此,适用《贯彻意见》抑或适用《若干规定》直接关系赵某的诉讼利益。有人认为,只要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若干规定》生效后,即2000年3月10日后,不管具体行政行为实际作出时间在什么时候,一律适用《若干规定》的有关起诉期限规定。另有人认为,应当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作为适用法律的基准时,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2000年3月10日之前,则适用《贯彻意见》,之后,则适用《若干规定》。

第三,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等同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3:2000年5月,某县龙头村一、二组所属120亩土地被镇政府征用作为建设用地。镇政府依据忠府征(1996)54号文,对一、二组共计38户村民予以安置补偿且已到位。2001年3月,有人通过比较邻近村社的征地补偿,发现龙头村一、二组的补偿标准偏低,认为镇政府应当依据重府函(1998)2号文进行补偿安置,却故意依据忠府征(1996)54号文进行补偿安置,损害了龙头村一、二组38户村民的利益,遂于2002年11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镇政府依据忠府征(1996)54号文进行补偿安置的行政行为,并责令镇政府按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一审法院认为,龙头村一、二组38户村民于2001年3月知道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不被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的情况下,于2002年11月起诉未超过二年的起诉期限。一审法院予以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二审法院认为,龙头村一、二组38户村民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迳行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法理分析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设立要受诉讼本身内在的规律性所制约,必须适应诉讼规律,为诉讼服务,不是立法者可以凭空恣意而为的。当然,起诉期限还应体现主流社会的价值取向,合乎大多数人对公平与正义的理解,而不能成为少数精英掌握的专利。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只有准确把握设立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宗旨、目的,才能在适用这些法律规定时,做到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具体说来,应当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改房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新旧法衔接的几个具体问题
    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旧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一次全面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行政诉讼法)已经于5月1日正式施行。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适用解释》),对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问题作了细化解释性规定。由于《适用解释》只就有关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以明确,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审理程序、被告资格、起诉期限、裁判方式以及申请再审程序和期限等诸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新旧法律规范的衔接与适用仍有不少模糊之处,有必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以供审判实践中参考。一、关于起诉期限问题1、起诉期限的适用新行政诉讼法将起诉期限从原来“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改为“应当自知道或
    2023-12-20
    28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限:起诉行政案件的时长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六个月。行政诉讼的规定:1、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诉讼起诉时效的有关规定(一)被处罚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被处罚人对逾期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15日内。(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6个月内。(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
    2023-07-16
    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代理方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行政诉讼中代理方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行政诉讼中代理方需要注意以下4个问题: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4.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二、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
    2023-10-04
    2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少时间?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六个月还是三个月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少时间?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时间是: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二、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六个月还是三个月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则是三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
    2023-06-06
    23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举证时限问题解读
    《若干规定》对于举证时限一般规定为: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2号)中规定了《举证通知书》的格式与内容。《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或者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其举
    2023-06-13
    455人看过
  •  申请行政诉讼诉讼保全的问题
    在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此外,如果证据可能灭失,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此外,如果证据可能灭失,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能否在行政诉讼前申请诉讼保全?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其中,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然而,在行政诉讼前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利害关系人必须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具体的诉讼标的。其次,利害关系人的申
    2023-08-30
    15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公益诉讼和客观诉讼问题
    「内容摘要」本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公益诉讼和客观诉讼的基本理念以及有代表性国家的相关经验做了简介,呼吁重视公益诉讼和客观诉讼,倡导在我国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关键词」行政诉讼,公益诉讼,客观诉讼,行政公诉缺少公益诉讼或客观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重大制度缺陷。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只设立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诉讼种类,即保护当事人主观权利的主观诉讼,而没有专门设立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客观诉讼制度。虽然《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行政诉讼立法目的之一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但是这里的“保障”是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观权利的制度框架内和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该法律本身并没有设立以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独立的客观行政诉讼种类。因此,人们无法直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前不久一家报纸引述了一个行政诉讼公益案件被驳回起诉的情况。(注:见《检察日报》2001年
    2023-05-22
    4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问题不服
    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所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生效的行政诉讼截图如何救济生效的行政诉讼救济方式是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分居了多久才可以上诉离婚分居多久与是否能上诉离婚无关。我国法律规定的上诉情形如下,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行
    2023-04-03
    104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如下:当事人直接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不服复议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不动产案件在二十年内提起诉讼;其它案件的起诉期限最长为五年。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有什么规定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
    2023-07-28
    117人看过
  • 集团诉讼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关于集团诉讼的受理?1、群体性纠纷的解决行政处理优先原则。目前由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力量缺乏,受理各类案件日益增多,法院本身的压力就很大,因此,集团诉讼的适用面不宜过宽,凡是行政机关能够处理的,应先由行政机关处理;对行政机关无法处理或处理后仍有争议的群体性纠纷,才由法院受理。?2、避免重复立案、重复审理。首先,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应把好立案关,必须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特别是审查是否符合集团诉讼的条件,避免把大量群体性纠纷单个立案,分别审理。其次,由于某些群体性纠纷比较分散,加之我国地域辽阔,交通、通讯并不太发达,某一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并发出权利登记的公告后,有些权利人和其他法院不一定知道,可能导致几个法院各自受理、分别判决。因此,人民法院决定受理集团诉讼案件后,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有效途径公告案件情况,最大限度通知所有权利人。同时人民法院之间也要加强案件
    2023-06-06
    71人看过
  • 诉讼审限的问题
    鉴定结论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无论是法院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律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1991年《民事诉讼法》首创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制度,200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完成了体系化和精细化。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期限整理如下: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
    2023-06-13
    2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诉——问题与对策
    一、行政诉讼撤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对撤诉审查准许制度予以了确定,其本质是对撤诉制度的限制。从立法与具体的执法过程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限制撤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学者在研究的过程中对这个问题持批评态度,认为撤诉是原告自主的选择,是其对自身的处分,人民法院没有权利予以干涉,更加不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许可,这是由司法的被动性及中立性决定的。其主要原因有三:其一,限制撤诉制度与诉讼自由处分原则相违背。处分原则认为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起诉、何时以何种方式、针对何种内容、范围和何人进行起诉这些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身来决定,国家没有权利干涉。这也就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表现出的被动性。只要这个处分对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造成损害则不应该加以干预。其二,限制撤诉制度与司法中立原则相违背。根据普通法系,司法中立以及司法公正是建立在其被动性基础之上的。所以,诉讼程序的启动
    2023-06-06
    1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什么期限提起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分情况:1。对复议决定不服的,需在15日内提起;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3、因房地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
    2023-08-08
    3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诉讼期限的起算和截止
    十五天。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物业费时效期的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
    2023-07-15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改房
    词条

    房改房是指职工在按照国家成本价补足房价后,按照拥有的房屋的产权比例,取得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住房。 房改房是公有住房的一种,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购买房改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 更多>

    #房改房
    相关咨询
    • 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
    • 欠条的诉讼期限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8
      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时效没有影响。但字里行间包含着很多含义,如果表述不清,很可能存在歧义。届时则会发生争议。 如果对方到时不能按期还款,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一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以免对你不利。
    • 土地问题纠纷诉讼期限几年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2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 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6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行政诉讼后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法院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向负有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2个月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应在国家机关及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