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管辖范围内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1996]28号,1996年9月12日),对销售合同的履行地点作了以下规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有明确约定的,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如果双方未能在合同中规定履行地点,则约定的交货地点应为履行地点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到达车站、验收、安装和调试地点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点
2。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或交货地,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变更了协议,则合同的履行地应根据变更后的协议确定。如果双方未能以上述方式更改原始协议,或在不涉及履行地点的情况下更改原始合同,则仍应按照原始合同的规定确定履行地点。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或不明确履行地点和交货地点,或者虽有约定,但货物未实际交付,且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不按履行地确定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果先前法院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本规定为准,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约定法院管辖权的权利,即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和标的物所在地,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中的等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的规定,如果双方就管辖法院达成协议,且该协议有效,则其协议应适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为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的登记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只有在公司登记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完成转让(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变更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回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将不生效)因此,将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一种常见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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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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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合同履行地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4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履行地点。如果双方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确定合同履行地问题作如下规定: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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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公司变更是否影响合同履行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2不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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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合同履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6不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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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的履行地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5股权质押合同的履行地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质押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可达成补充协议或依照诚信原则、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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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股东履行股权变更义务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若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纳税人不应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