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申请再审立案的规定包括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6:40:46 212 人看过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包括可以申请立案的情形,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管辖的情形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一)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

一、二审再审抗诉之间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

(二)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

(三)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

(四)提起期限不同:二审抗诉有法定的期限(10天/5天)而法律没有对再审抗诉的期限作规定,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还是在执行完毕以后,均可提出抗诉。

(五)效力不同:二审抗诉必然导致第一审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再审抗诉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六)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维持原判。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将已经交付执行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

二、再审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一)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的规定在遇到再审请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是可以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其中发现相关的裁定或是调解书的内容中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是社会利益的情款,就可以提出抗诉。

(二)如果是发生了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当事人又向相关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检察意见或是抗诉的,在人民检察院受理抗诉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判定为符合再审的情况,相关的人民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们民法院就可以将相关的判决或是裁定交由下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在法律中还指出了对于因为人民法院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是检察建议的时候,相关问题的审理就不会受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的裁定影响,而是执行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或是检察建议。

(三)对于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况还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提审或者指令相关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这种途径的依据就是法律中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拥有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决或是判定书还有调解书,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调解书,发现其中内容的确有错误的情况,就有权利进行对于相关的判决或是裁定、调解书进行提审,最高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下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最后一种对于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解决途径就是进行信访的办法,向相关的政法单位反应问题并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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