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西湖隧道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1:01:20 351 人看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办拟订的《西湖隧道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湖隧道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试行)

(市城管办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为有效防止西湖隧道运行过程中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提高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西湖隧道正式开通前有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167号)精神,结合我市西湖隧道运行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工作态度,尽心尽责,确保西湖隧道内设施功能的有效发挥,有效控制西湖隧道内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职责分工

(一)由市城管办负责建立西湖隧道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市建委、城管办、环保局、电力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以及委托方、管理方、养护单位、主要建筑单位、安装单位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西湖隧道内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西湖隧道内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西湖隧道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处理及其他突发应急情况下的交通组织与指挥工作。

(三)市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西湖隧道内火警情况下的施救和抢险组织指挥工作。

(四)市电力部门负责西湖隧道两路高压进线(高压进线电缆下桩头以外)线路的抢修工作。

(五)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西湖隧道进水及灾害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和抢险工作。

(六)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配合组织实施西湖隧道内的应急抢险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三、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西湖隧道内一旦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大量雨水涌入、严重渗水、积水剧增、坍塌、冰雪、长时间停电以及其他灾害类事故,由市公安局牵头,立即封闭隧道,禁止社会车辆进入,确保各种救援车辆快速通行。

(一)发生火灾事故时:

1、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市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西湖隧道火灾抢险预案处理火灾事故。

2、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报告,由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通知市城管办及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市城管办负责立即召集协调小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3、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封闭隧道,在隧道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同时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对隧道实行交通管制,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

4、火灾扑灭后,隧道养护部门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必要的保护,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事故勘察,并作好记录。

(二)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抛锚事件时:

1、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市公安交警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或车辆抛锚情况。

2、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报告,由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通知市城管办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发生人员伤亡和设施严重受损,市城管办应立即召集工作小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3、隧道养护部门应在隧道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对隧道实行交通管制。

4、隧道养护部门应记录肇事车辆的车牌、车型、颜色及驾驶员的姓名、驾驶证号码、联系方法以及肇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法等。

5、隧道养护部门应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并进行录像。

6、如发生人员伤亡,隧道养护部门应积极采取救护措施,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受伤人员撤至隧道外,实施必要的紧急抢救。

(三)发生大量雨水涌入、严重渗水、积水剧增等情况时:

1、隧道养护部门应封闭隧道,在隧道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同时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对隧道实行交通管制。

2、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报告,由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通知市城管办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市城管办应立即召集工作小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分析造成隧道内雨水涌入、渗水以及积水的原因,并采取快速有效的处理办法。

3、隧道养护部门应配置3台机动消防潜水泵、400米水带,一旦隧道内发生大量雨水涌入、严重渗水、积水剧增情况,立即启动雨水泵、污水泵、机动消防潜水泵进行紧急排水。

4、隧道养护部门应进行紧急广播(限时10秒,内容包括情况说明、逃生口位置、逃生路线等),引导和疏散隧道内滞留的车辆和人员。同时,及时通知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

5、当进水量无法控制而到达警戒水位(警戒水位日常以电脑自动检测为准,如电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则以目测标准为准。目测标准为隧道内水位与路面齐平、电缆沟内高于地坪10CM)时,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切断隧道内所有电源,并通知市电力部门切断通道内的高压电力进线。

6、所有隧道养护人员应立即撤离地下通道,确保安全。

(四)发生双路进线停电时:

1、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启动隧道内紧急备用电源。

2、如短时间停电,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对隧道实行交通管制;如长时间停电,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封闭隧道,并在隧道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对隧道实行交通管制。

3、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通知电力部门进行检测、抢修。

4、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报告,由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通知市城管办。市城管办应立即召集工作小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5、隧道养护部门应进行紧急广播(限时10秒,内容包括情况说明、逃生口位置、逃生路线等),引导和疏散隧道内滞留的车辆和人员。

6、如长时间停电,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关闭隧道内日常用电设备,防止因突然进电导致设备故障。

7、恢复供电后,隧道养护部门应立即启动设备,并恢复交通。

(五)遇冰雪天气时:

冬季来临前,隧道养护部门及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应在组织、技术、设备、材料等方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隧道养护人员应与市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

1、隧道养护部门及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要督促养护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做好隧道内的除雪工作。

2、由隧道养护部门负责在隧道入口处铺上草包袋,必要时在隧道内投撒工业盐或融雪剂,以消除积雪。

(六)发生关键设备故障时:

1、隧道养护部门应做好设备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关注设备运行状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2、如隧道内的供配电、消防、通风、照明、监控、排水等关键设备发生故障,隧道养护部门应初步判断故障原因,并立即报告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和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与安装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取得联系,确保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

4、对于易损、易坏的非标产品和定制产品,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以便在应急情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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