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盗窃后开车运输赃物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4:32:09 176 人看过

一、他人盗窃后开车运输赃物

欧阳某窜到某工业园区,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一台S7型容量50KVA的变压器卸下、拆散,盗走变压器内的铜线(价值折合人民币1590元),后打电话给郑某,雇郑某的闽G-30872小货车到某工业园区将所盗铜线运到某城关,以1900元人民币卖给高某,欧阳某付给郑某运费100元。此后,郑某事先用车子送欧阳某到作案现场附近等候欧阳某,欧阳某以同样的作案手段作案五起盗窃变压器内铜线等财物,价值人民币5707元,欧阳某每次按路途的远近约定出车费用给付郑某,合计人民币490元。

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本案中,欧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但对郑某的行为定性有两种不同的意见:有意见认为,郑某主观上只有挣运费为目的,没有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又没有实施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郑某在主、客观上不具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郑某只推测到所运的物质来历不明,可能是欧某盗窃而来,这种行为符合转移赃物罪的构成要件,郑某的行为构成转移赃物罪;

本文认为,郑某与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盗窃作案,参与盗窃多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郑某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行为的帮助行为和帮助故意,与欧某构成共同犯罪即盗窃罪。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的故意。

(一)共同犯罪行为就是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和所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共同犯罪行为可分述为: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帮助行为可能表现为各种不同的形式,例如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碍。从帮助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事前帮助、事中帮助、事后帮助。本案的郑某在事前多次将欧某送到做案现场附近,在事后又多次将欧某及盗窃财物运离现场,为欧某盗取他人财物创造便利条件,致欧某盗窃得成,因此,郑某的行为符合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

(二)共同犯罪故意就是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其具有两个因素:一是认识因素。一般来说,认识因素是指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实施犯罪,而且还认识到其他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共同配合实施犯罪。二是意志因素,指共同犯罪人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共同故意,使共同犯罪人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配合,成为一致的共同犯罪活动。共同犯罪故意可分述为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帮助故意。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是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帮助犯在其主观上也有双重的心理状态。在认识因素中,一方面,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和这种行为将要产生的危害结果;另一方面,认识到自己所实行的行为是帮助实施犯罪的行为,即以自己的帮助行为,为实行犯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意志因素中,一方面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能为实行犯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希望或者放-任通过自己的帮助,实行犯能够顺利地完成犯罪或者造成一定的犯罪结果。本案中,郑某认识到欧某在盗取他人财物,并放-任欧某着手盗取,又积极配合、帮助欧某把盗取物运离做案现场予以销赃,为欧某能够顺利完成盗窃犯罪创造一定的条件,造成一定的犯罪结果。从郑某的认识因素、意志因素看,郑某具备了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

综合本案,郑某与欧某的行为从犯罪的主、客观方面来看,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共同构成盗窃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明知盗窃而受雇运输赃物构成何种犯罪
    属于盗窃罪的共犯,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罪。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犯罪的共同故意,使共同犯罪人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配合,成为一致的共同犯罪活动。各种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可分为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帮助故意。在共同犯罪中,除实行犯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不是由刑法分则所规定而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这些共同犯罪人只有在对本人的行为有所认识,并有意识地将本人行为与实行行为结合起来,成为协同一致的共同犯罪行为,并对实行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才能使之具备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帮助犯在其主观上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在认识因素中,一方面,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和这种犯罪行为将要产生的危害结果;另一方面,认识到自己所实行的行为是帮助实施犯罪的行为,即以自己的帮助行为,为实行犯实施和完成犯
    2023-02-14
    436人看过
  • 唆使他人盗车并将赃车转卖给他人,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唆使他人盗车并将赃车转卖给他人行为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销赃罪的量刑标准销赃罪实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为:(1)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刑标准是什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刑标准是: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进行掩饰或隐瞒,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2-06
    91人看过
  • 儿子盗窃父亲赃物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儿子盗窃父亲销售赃物应构成窝赃犯罪。一、父亲的信用卡欠款子女需要还吗父亲信用卡欠钱儿子不需要还。没有父债子偿的法律规定。债务人自己欠的债由其自己偿还,除非父亲死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儿子要按照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父亲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没有参与盗窃和分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没有参与盗窃和分赃的认定标准如下:1、如果该人参与了犯罪预谋,为犯罪准备了工具等活动,虽然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但仍属于共同犯罪,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但该人实际上没有参与赃物的分配,一般不属于犯罪,只需将赃物返还给受害人;3、如果知道是赃物,以转移和收集赃物为
    2023-03-01
    99人看过
  • 欺骗失主买回被盗赃车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一、欺骗失主买回被盗赃车2013年11月,刘某在镇江市某学校附近盗窃一辆卡车(价值117500元),欲销赃却一直未找到买主。数日后,刘某听说朋友之兄任某丢失一辆卡车,且根据所描述的汽车特征和丢车地点,刘某知道就是自己所盗窃的那辆卡车。刘某考虑到卡车难以销赃,且害怕事情败露,便假意对任某说自己“道”上有一些朋友,可以帮他打听一下卡车的下落。几天后刘某告诉任某说卡车已找到,但需要支付一些费用才能拿回来。任某信以为真,先后交给刘某36000元钱,后刘某告诉任某卡车藏匿的地点,任某取回了该卡车。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刘某的两个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且不具有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一)刘某向失主骗钱的行为不属于销赃行为。顾名思义,销赃就是销售非法所得的赃物以获取钱财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后续行为。本案中,刘某在盗窃卡车后,主观上虽然有过销赃的故意,但因找不到买主而未能得逞,在知道任某就
    2023-04-06
    259人看过
  • 冒充失主吓窃贼占有赃物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一、冒充失主吓窃贼占有赃物郝XX发现盗贼李XX从本村宋某家中偷出一头公牛,决定“黑吃黑”,便尾随李XX到邻村的集市上。李XX到一地摊上吃饭,将所偷公牛拴在附近。郝XX于是上前围着公牛转了两圈,高声喊了两句:“谁把我的牛偷牵到这儿。”李XX吓得不敢吭声,郝XX便当众将牛牵走,卖得赃款4000元。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郝XX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郝XX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侵犯的财产对象即该头公牛,实际上已经被李XX偷出,脱离了财产真正所有人即宋某的控制和掌握,转由李XX非法占有。此时郝XX实施“黑吃黑”的行为,侵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同样应构成侵犯财产罪,因为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并不是无主财物,可以任人处置、任人侵占。但对于侵犯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应定哪种侵犯财产罪呢?笔者认为,应把行为人郝XX实施犯罪的行为单独分析研究,根据其主观心态和客观表现等确定罪名。认定为盗窃罪的误区在于只是片面站
    2023-04-15
    202人看过
  • 欺骗失主买回被盗赃车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一、欺骗失主买回被盗赃车2013年11月,刘某在镇江市某学校附近盗窃一辆卡车(价值117500元),欲销赃却一直未找到买主。数日后,刘某听说朋友之兄任某丢失一辆卡车,且根据所描述的汽车特征和丢车地点,刘某知道就是自己所盗窃的那辆卡车。刘某考虑到卡车难以销赃,且害怕事情败露,便假意对任某说自己“道”上有一些朋友,可以帮他打听一下卡车的下落。几天后刘某告诉任某说卡车已找到,但需要支付一些费用才能拿回来。任某信以为真,先后交给刘某36000元钱,后刘某告诉任某卡车藏匿的地点,任某取回了该卡车。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文认为刘某的两个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且不具有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一)刘某向失主骗钱的行为不属于销赃行为。顾名思义,销赃就是销售非法所得的赃物以获取钱财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后续行为。本案中,刘某在盗窃卡车后,主观上虽然有过销赃的故意,但因找不到买主而未能得逞,在知道任某就
    2023-06-03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盗走他人赃物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盗走他人抛弃的赃物王某某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一个月内,3次分别偷走他人电动车3辆,销赃得款人民币1380元。王某某辩称,其中1辆电动车未上锁也没有电瓶,可能是他人盗窃后所抛弃的赃物,自己仅是拾得该车。经查,该车确系王某两日前所盗,取走电瓶后将车身抛弃于另一小区内,后又被王某某推走变卖。经鉴定,3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992元。二、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一)王某某对所盗车辆的权属没有陷入错
    • 明知盗窃而受雇运输赃物构成何种犯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1
      属于盗窃罪的共犯,该行为亦构成盗窃罪。 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帮助故意是指帮助他人(主要指实行犯)犯罪的故意。帮助犯在其主观上具有双重的心理状态。 该行为可以视作以实际行动与被告人达成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
    • 唆使他人盗车并将赃车转卖给他人,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1
      唆使他人盗车并将赃车转卖给他人行为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盗窃赃物对什么行为构成犯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这种行为属于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
    • 儿子盗窃父亲赃物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儿子盗窃父亲销售赃物应构成窝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