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或者未按规定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律程序,有关较大数额的标准问题,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没收处罚决定,应参照国务院部委的有关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认定,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没收处罚决定,应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认定。
一、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是一个带有现代民主政治色彩的制度。1946年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一次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它的基本精神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中国最早引进听证制度的是深圳市。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的听证范围没有“责令停产停业”;
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二、听证几日内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企业和公民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做出了违法国家行政规定的行为后,那么这时行政机关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表示公平,国家也是规定了在做出行政处罚后也是会由行政部门举行听证,当事人也是可以在听证会上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
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告知与准备
345人看过
-
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该怎么做
4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包含什么事项
1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示书
4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3000元需要下听证告知书吗
496人看过
-
行政处理决定要听证告知吗
169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知行政复议告知听证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1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回避,应说明理由,并在举行听证会前提出;听证时提出的,由听证主持人决定是否中止听证。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案件主办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的回
-
行政机关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的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能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达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
行政处罚告知听证权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9本规则所称的听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
发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适应法律错误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2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告知书不是必须同时下的。我国行政法中并无所说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准确名称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收到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企业可以选择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作出处罚的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一般来说,听证告知书上应注有听证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