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2:31:12 412 人看过

一、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统筹。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是指这一单位及其职工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单位注册登记地也随之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转移证明,注明职工人数、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情况等,由迁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二、个人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

1、职工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职工在职期间,个人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受,并为其办理继续参保的手续。在转出地工作期间的累计缴费年限应当与转入地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已在转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划转。

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迁出地经办机构应为其开具转迁证明,将所需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迁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划转的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摘要】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关系可以办理转移。那么,被保险人在广东省内各城市间变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如何转移?失业保险基金是否随之转移?如果是跨省转移的,又如何处理?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不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失业后应该在哪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失业保险被保险人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但失业保险基金不转移。失业保险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失业保险费用随同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转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应该包括: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可以结转使用的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失业保险待遇在哪里领取?失业的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同的,失业后可以在单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凡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
    2023-05-08
    332人看过
  • 西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参加失业保险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个人在职期间转换工作单位的,可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由参加失业保险单位负责提供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的证明材料;3、业务科经办人员根据单位提供的材料,确认单位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和缴费数据具备转移条件后,签注办理意见;4、业务科经办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在参加失业保险记名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并封存其参加失业保险的信息;5、业务科经办人员归类整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资料,按季交中心档案室保管。
    2023-05-10
    168人看过
  • 潍坊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
    2023-05-10
    414人看过
  • 潍坊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10
    367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流程
    (一)职工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二)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驻花都、番禺区和增城市的市属参保单位,其失业人员的转移手续由原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含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的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和银行账号);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三)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
    2023-05-05
    134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养老保险查询】。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3-05-0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 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8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
    • 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无论是单位成建制转移还是个人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在流动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其失业后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应由于其跨统筹地区的转移或流动而受影响,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单位或个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或流动后,原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5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