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赌债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
首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以予以制裁。
一般情况下,在民间借贷中,只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同时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会认为这种借贷关系成立,应受法律保护。有一些“债务”产生基于非法的行为,为了让这种非法债务表面合法化,当事人往往会采取一些规避法律的措施,如将赌债写成一般的借款欠条,这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以为赌债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以赌债为基础打的欠条,自然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属于非法债务。对于夫妻来讲,若是一方在外欠下了赌债,虽然是发生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但这样的债务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其配偶没有偿还义务,其次非法债务其实也是不需要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有哪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
420人看过
-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什么是赌债?
211人看过
-
赌债受法律保护吗还是不受
348人看过
-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讨债需谨慎
84人看过
-
赌债、吸毒等违法借债不受法律保护。
462人看过
-
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码有法律依据吗?
166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赌债是依照法律保护的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所以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需要偿还,但是该债务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因为赌博行为产生的债务。
-
赌债能否受法律保护?哪些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8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 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
赌债受法律保护还是不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21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所以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需要偿还,但是该债务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因为赌博行为产生的债务。
-
赌债、吸毒等违法借钱不受法律保护?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24实践中,不少夫妻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欠下巨额的债务,债主也常常找配偶的麻烦,催其还债。这次,新规明确规定了,这些债务都不受法律保护。遭受非法借贷的债主恐吓、暴力威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保护自身安全。
-
赌债最终会受到法律保护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6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常见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合同还有以下几种: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