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集体出租年限是否有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41:21 489 人看过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年限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并且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使用者的
    2023-08-17
    45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
    一、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土地法等,土地所有权分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如果没有被国家征收,就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多种形式,一般为村委会,也可能为村民小组,具体看各个地方的习惯及历史因素等。1999年修订的《宪法》第10条和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第6条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至于哪一级和哪一个组织机构代表农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同时,我国
    2023-03-12
    42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利与弊分析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存在对立性,故将该法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或者说,将农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作为第63条的一种含义是与《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用途的规定和第63条的行文逻辑相符的,因而这种理解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本来的用途就是非农业建设,其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并不冲突。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说,不存在建设用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问题;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存
    2023-07-07
    54人看过
  • 公务员是否享有农村集体土地
    一、公务员是否享有农村集体土地不享有,因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归个人所有,而归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财产归属及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抵押吗不可以。农村集体土地是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
    2023-04-20
    1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村集体是否可以收回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但征收不是无偿的,更不能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3、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方不履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强制拆除,对于违法的建筑,可以不给予补偿而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
    2024-05-03
    28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哪年性质的土地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3、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
    2024-04-25
    383人看过
  • 农村山地出租年限是几年
    一、农村山地出租年限是几年在探讨农村山地出租年限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的类型多样,包括山地、草地、耕地等。1.对于山地的出租年限,它并非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策来确定。但通常情况下,农村土地的租赁期限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不可能无限期地出租。2.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耕地的租赁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即30年。然而,对于山地的出租年限,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给出具体的数字。3.这主要是因为山地的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与耕地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山地的出租年限往往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并遵循当地政策的规定。二、耕地、草地、林地租赁期限对于耕地、草地和林地的租赁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给出了明确的规定。1.耕地的租赁期为30年;草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租赁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租赁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
    2024-08-05
    7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租用建房是否涉嫌违法?
    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违法。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是合法建设的。吊车租用协议书<p>承租方(甲方):_________</p><p>出租方(乙方):_________</p><p>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p><p>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2023-07-06
    179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划拨、联营和入股。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三十年,当届满时还可以延长三十年,草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到五十年。一、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划拨、联营和入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
    2022-08-30
    343人看过
  •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用规定
    每个地区有细微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022-02-14
    163人看过
  • 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否可以租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租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需要什么手续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需要的手续如下:1、拟定土地征用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2、批准同意征用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3、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4、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
    2023-07-31
    35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出租是否免个税
    需要。个人所得税,农民流转土地,取得土地租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的财产租赁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房租租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房屋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赋项目及税率如下:1、房产税: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
    2023-06-19
    21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能否抵押
    一、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能否抵押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可以抵押,其属于法律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法律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还包括土地所有权,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民法典中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单位与个人不具有所有权,不得随意设定抵押。《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2024-01-29
    484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出租收多少钱
    一、村集体土地出租收多少钱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多样,主要涵盖了旱地、水田、林地、菜田、宅基地、公路以及荒山荒地等多种形式。然而,由于各类土地的属性与价值存在差异,因此其征收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分。以下对常见土地类型及其相应的赔偿金额进行详细解读:首先,旱地大致可以细分为耕地旱地与农田旱地两种类别。对于这两类旱地的征收补偿标准皆为每亩地给予5.3万元的经济补偿。其次,水田则可进一步划分为耕地水田与农地水田两大类。其中,耕地水田的每亩地补偿金额高达9万元;而农地水田的补偿标准更高,达到了每亩9.9万元。再者,对于林地及农用地的征收,每亩地将获得13.8万元的补偿金。此外,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公路等,每亩地的补偿金额同样为13.6万元。最后,对于农村未利用地的征收,如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每亩地的补偿金额仅为2.1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2024-07-06
    37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可以將集体土地出租?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那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那么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如果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那么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集体出租土地怎样办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协议书(范文))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该土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年
    • 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发包出租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协议书(范文))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该土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年
    • 集体土地出租有没有年限限制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
    •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危害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20
      1、产权无保障,交易不安全 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2、耕地保护受到冲击,耕地占补平衡难以实现 大量“以租代征”事实的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剧增,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大量流失,国家无法切实控制住新增建设用地供给,长此以往国家粮食安全将受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