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与构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13:09 280 人看过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与构成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而行为人并不意图知晓信件内容,没有直接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权利,但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影响收信人收到信件,但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拆信人并不阅看信中内容的,使他人信件内容处于公开暴露状态,也是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规定,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虽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利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本法规定,扣押、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才可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侦查人员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扣押被告人的信件是合法的行为。我国《邮政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犯罪的需要,曲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司法机关检查、扣押邮件,没收邮件,收集、调取证据要依法办理手续,在办案过程中,为追查犯罪需要。检查、扣押邮件未依法办理于续或办理手续不全的,对责任人不能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追究刑事责任。侦查人员违反职责,将扣押的信件内容非法外传,泄露他人通信秘密的,不是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罪论处。邮电工作人员不是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毁弃、开拆他人信件的,也可以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根据本条规定,情节严重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数量较大的;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者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以及家庭不睦、夫妻离异等严重后果的,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的内容,侮辱他人人格的,等等。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利,使公民的信件内容有可能被公开化,从而无秘可保。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作为犯罪对象的信件,不仅包括私人间的信件,而且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发给公民个人的信函。非法隐匿、毁弃、开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之间来往函件的,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四)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无论何种动机,不影响侵犯通信自由罪成立。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犯罪概念对罪与非罪的界定作用只有通过犯罪构成才能发挥,没有犯罪构成,犯罪概念是空洞的。而犯罪构成只有在犯罪概念指导下才成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的,具备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也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特征、所以,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应该将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刑法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从他们的区别看:1、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2、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
    2023-04-06
    379人看过
  •  合同自由的概念与特点
    合同自由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当事人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由地协议;二是他们在合同订立和内容确定方面具有自由。其中包括:1、缔结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6、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7、选择裁判的自由。合同自由有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由地协议,二是他们在合同订立和内容确定方面具有自由。1、缔结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6;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7;选择裁判的自由。 合 同 自 由 的 核 心 意 义 是 什 么 ?标题:合同自由的核心意义在于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公民权利合同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它指的是在法律框架内,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具有完全的自由和权利。合同自由的核心意义在于它有助于维护国家主权
    2023-09-01
    418人看过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概念与构成具体是怎样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要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父母、亲族出于贪图金钱、高攀权势进行干涉;出于维护封建的旧习俗不准改嫁;出于子女婚事须按父母之命的传统封建思想,等等。这些不同的动机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罚1、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很严重,在许多情况下,由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或有关的第三者进行协商解决,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大多有亲属关系,被害人往往只要求自己的婚姻自由
    2023-06-03
    281人看过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判断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客观上行为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09
    470人看过
  • 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一)主体条件: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主观条件:主观方面为故意;(三)客体条件: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四)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23
    81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刑法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从他们的区别看:首先,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其次,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犯罪概念对罪与非罪的界定作用只有通过犯罪构成才能发挥,没有犯罪构成,犯罪概念是空洞的。而犯罪构成只有在犯罪概念指导下才成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的,具备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也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
    2023-06-02
    154人看过
  • 通信自由受侵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通信自由罪客观要件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而行为人并不意图知晓信件内容,没有直接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权利,但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影响收信人收到信件,但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拆信人并不阅看信中
    2023-07-06
    418人看过
  • 关于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关系有哪些?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在于: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首先,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其次,犯罪构成又是犯罪概念及其基本属性的具体化,犯罪构成通过其一系列主观与客观的要件,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得到具体而明确的体现。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最主要区别,则在于它们的功能有所不同: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从原则上把犯罪行为与其他行为区分开来;而犯罪构成的功能则是要解决具体行为构成犯罪的规格和标准问题。换言之,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犯罪概念本身并不能直接解决司法实践中所必需的认定犯罪的具体标准问题,它必须通过犯罪构成才能具体实现。一、犯罪构成的内容犯罪构成,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
    2023-03-19
    190人看过
  •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侵犯通信自由罪怎样判犯本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对侵犯通信自由罪充分进行认定之后,其实才能更好的判定实际行为是否构成了此罪,另外此时也要考虑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问题,如果并不满足的话那么多数只能当做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构成此罪的一般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
    2023-07-29
    427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一、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1.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又称犯罪构成要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用于决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其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套客观与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2.犯罪构成的核心在于其综合性与统一性,它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方面的要件,方能认定犯罪成立。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犯罪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破坏了社会秩序,对社会造成了实际的或潜在的危害。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犯罪行为必须为刑法所明文规定,且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这意味着,只有那些被刑法所禁止并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这是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重要手段。综上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揭示了犯
    2024-07-23
    173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车险诈骗十万怎样量刑诈骗车险十万以上涉嫌保险诈骗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二、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司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
    2023-02-23
    472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的概念与构成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一、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构成四要素: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二、如何认定袭警罪袭警罪的认定条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是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
    2023-06-23
    1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的概念与构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珍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本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医疗责任事故,应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而造成的事故。由于诊疗护理工作是群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这些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约定俗成在实践中应当遵循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料b大意,马虎草率。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刁;作为,前者如护理人员打错针、发错药,后者如值班医生擅离职守。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2023-02-16
    146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相同,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也近似。但是,两者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有明显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邮电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虽然也可以是利用职务便利开拆或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邮电工作人员,通常主要是邮电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公民。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电报或其他邮递物资;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信件。3、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既包括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和信誉,也包括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一、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一)本罪与无罪的区别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二)此罪与彼罪的区别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
    2023-03-11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与客体是什么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侵犯通信自由罪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与构成 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
    • 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及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3、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
    • 侵犯通信自由罪指什么,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特征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指什么(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3、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什么意思,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刑法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从他们的区别看:首先,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其次,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
    • 的构成要件,侵犯通信自由罪的量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体要件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