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7:03:07 82 人看过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法律效力:

1、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收取孳息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

2、出质人具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余额返还请求权;

3、其他法律效力

一、质押股权买卖要登记吗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公司股东的股权办理质押过程中,须注意两点,一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二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由股东和法人承担。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先于债权,即质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对破产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股东将股权进行了质押的,破产风险和法律责任转移给质权人。

三、股权质押融资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权质押融资要满足条件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质押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出质的,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性质及其登记后的效力
    1、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性质历来众说纷纭。日本学者提出了三种观点:第一,商号权因登记前后的不同而不同。工商登记前具有人格权性质,工商登记后具有财产权性质。第二,商号权并没有因登记而不同,只是具有物权性质。第三,商号权不因商号的注册而不同。企业名称权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性质从理论上讲,企业名称权是企业表达自己名称的权利,与自然人的名称权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企业名称权在登记与否上不应有区别。因此,无论注册与否,首先要保护的是人格权注册后,企业名称权在一定区域内取得排他性效力,即知识产权的效力。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以创造性的知识成果和工商商标为基础的权利。所谓工商商标的法定权利,主要是指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等,如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将商号和商标纳入知识产权范围。商号作为知识产权,其人身权的性质很弱,财产权的性质很强。此时,企业名称附属于某一企业及其商誉。为了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023-05-07
    321人看过
  • 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
    2023-03-26
    369人看过
  • 地役权变动后的登记的法律效力
    一、地役权变动后的登记的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变动时,应当将其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情形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公示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国家维护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法律手段。二、地役权变动后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会有什么后果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都是物权变动的内容。如果地役权虽然已经发生了变动,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则在法律上并没有真正完成物权的变动。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只要作为公示内容的物权现状没有变动,便可以视为物权变动没有发生过。例如,当地役权人取得供役地的用益物权时,因混同而导致地役权消灭时,就应当及时办理地役权的注销登记。使供役地负担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公众公示。之所以要求当事人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是因为该供役地的用益物权很有可能会转让给第三人,有负担的不动产和没有负担的不动产在价值上是完全
    2023-06-15
    201人看过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一)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二)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三)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有什么影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房东是一种约束和保护。房屋租赁备案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保障租赁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房屋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备哪些资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
    2023-04-14
    28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未经工商登记生效
    股权质押未经工商登记是否有效?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工商登记。未经工商登记,股权质押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适用本办法。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股权质押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构为股权质押登记机构。第九条申请股权质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与登记事项变更有关的证明文件。质押股权数额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质押合同的修改书或者补充合同;出质人、质权人或者质押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023-05-02
    437人看过
  • 控股股东向股东质押资产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控股股东质押全部股份具有下列相关法律规定:控股股东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股票质押手续怎么去办理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二、股票可
    2023-03-13
    366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规定的时间是怎么样的
    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质押一般要5-10工作日,经出质人同意可以采取转质方式处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可以采取转让股份的方式处理。股权质押合同在当事人达成书面合意时生效,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详细步骤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第二步
    2023-02-28
    42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主要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股权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登记1、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
    2023-07-26
    112人看过
  • 股权出质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一般无具体、统一规定,是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的,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出质流程为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股权出质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7-28
    121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利空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股份质押是一个中性名词,利好利空的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的效力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的流程是什么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2023-07-26
    34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可否登记生效?有什么限制?
    股权质押在我国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且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股权质押贷款要多长时间股权质押贷款的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的股权能否变更一般是不能的,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民法法律上设定了质权的股权能否买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质权的股权不能再买卖,除非
    2023-04-01
    446人看过
  • 质权无效后质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认
    质权无效的,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人要返还取得的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无效质押合同无效吗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
    2023-08-17
    171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怎样生效,质押合同有哪些要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条件为: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有哪些?抵押合同的成立要件是:1、具备两方以上当事人;2、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生效要件是: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依法成立;4、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二、合同成立时间与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另有约定或规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合同具有相对方;2、双方协商一致;3、订立合同的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4、其他条件。三、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
    2023-03-22
    413人看过
  • 质押权与留置权法律效力的先后顺序
    通说: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抵并根据实际分为以下情形:(一)先质后留即在质物上设定留置权。1、债权人在取得动产质权后,又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对质物加工、修理等原因而对该财产享有留置权。这种情况,原则上留置权优先,但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选择哪一权利行使,因为此时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的身份是重合的。2、债权人在取得动产质权后,为保存质物等原因,将质物交给他人加工、修理、保管,在无力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他人取得留置权。这种情况,留置权优先。(二)先留后质即在留置物上设定质权。1、留置权人在取得留置权后,又将留置物出质。如前述留置权人“先留后押”,第三人善意取得抵押权情形,质权的效力优先于留置权。2、留置权成立后,动产所有人为担保同一债权人的其他债权又以该留置物为其设定质权。这种情况与先质后留的第一种情况处理相同。(三)同时质、留《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
    2023-02-19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股权登记证没有失效有法律效力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权不做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股东可以质押股权。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股权不做质押登记可以法律效力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7
      股权不做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但如果没做质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 我国法律有规定股权质押不登记有效力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股权质押不登记是没有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登记才能设立。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是代表股权资格的取得。
    • 如何区分股权质押是登记的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它属于登记生效制度。 1.登记生效制度:只有在主管部门依法登记后,法律规定的事项还会生效。 2、登记对抗制度:双方将相关事宜签订协议后,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约定的事项仍然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或这其他有权力的第三人。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 公司股权转让质押登记不做有法律效力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权不做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股东可以质押股权。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