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试用期社保可解除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32:28 428 人看过

[案情]

杭州的A小姐2003年8月与单位签定了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2004年8月27日,A小姐在社保站查寻缴纳记录时,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2003年8月---11月)的社保。根据合同上的有关约定,2004年8月28日A小姐向单位提出补交的要求,遭到拒绝。于是当天A小姐向单位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A小姐准备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交社保。

[问题]

A小姐一年后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保,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分析]

一、试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A小姐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是否超过时效?

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劳动争议的时效规定。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条中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A小姐于2004年8月28日要求单位缴纳2003年8月---11月的社保,是否超过时效?

在这里,我想把一个概念说清楚,那就是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是有区别的。所谓的实体权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程序权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通过相应程序(如仲裁、诉讼)去取得属于自己的实体权利的救济程序。程序权利的丧失,并不当然的导致实体权利的灭失。具体到本案,就是即使超过60日的仲裁时效,并不代表当事人就丧失了要求单位补交社保的权利,因为超过时效,仅仅是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也就是说,丧失的是通过仲裁或诉讼保护自己实体权利的胜诉权,当事人仍可通过其他方式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如自己向单位主张,或通过行政救济方式主张。

A小姐于2004年8月28日要求单位缴纳2003年8月---11月的社保,虽然A小姐是2004年8月27日才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的社保,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仍更大的可能会被认为超过仲裁时效,理由就是虽然A2004年8月27日才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的社保,但应当早就发现这个违法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应当知道”。虽然我一直认为劳动部无权对劳动法的条文含义做出解释,但实践中这样处理也不是一下子可以改变。

但是,即使A因为超过60日而丧失仲裁或诉讼意义上的胜诉权,A仍享有向单位主张补交社保的实体权利,A于2004年8月28日向单位提出补交的要求不存在时效问题。

三、A可否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八)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针对“正在发生的违法(或侵权)行为”还是可以针对以往发生的违法(或侵权)行为?

我认为,只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依法解除合同而不受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限制。理由如下:

1、《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并未对该种情况下劳动者随时解除合同做出特别规定或限制规定,且法律、法规以及部委规章均没有对此问题有限制性规定,因此,将“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定为“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2、根据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精神,即使出现法律(法规)条文在有多种理解的情况下,也应当采纳更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理解,这是一个大的方向,何况《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上述条款不存在多种理解。

3、根据我上面所述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关系,劳动者即使在丧失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其仍享有实体权利,仍可通过仲裁或诉讼以外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补交社保的权利,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张权利时予以拒绝,在明示拒绝时实际上该“休眠”一年的违法行为又转化为“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了,劳动者依据“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规规定。

因此,我认为A小姐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试用期社保缴纳法律保障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劳动合同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工作办入职是否开始上班工作办入职一般就开始算上班,也有可能第二天,具体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一起签的吗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是一起签的。试
    2023-06-23
    391人看过
  •  试用期社保缴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或者去当地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或是去当动监察部门投诉。 【 劳 动 法 】 试 用 期 社 保 规 定 : 单 位 需 依 法 为 员 工 缴 纳 保 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保障劳动
    2023-09-15
    302人看过
  • 职工试用期用不用缴纳社保
    职工试用期是否交保险,单位不按时交保险怎么办?一、职工试用期是否交保险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因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023-05-05
    482人看过
  • 不缴纳社保而解除合同的后果
    2009年2月23日,长葛法院判决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虽然没有与程某签订劳动合同的长葛某公司,仍被判决缴纳程某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并给付被告经济补偿金。2002年9月,程某到长葛某公司工作,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12月20日,该公司电话通知程某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因该公司未给程某缴纳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程某申诉至长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8年5月7日,长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该公司在裁决生效10日内支付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并依法为程某缴纳在职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后原、被告均不服仲裁裁决书,诉至长葛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长葛某公司在未给被告程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情况下,将被告聘用。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在解除与程某劳动关系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2023-04-22
    163人看过
  • 未缴纳保证金的合同能否解除
    未交履约保证金也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商业合同)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据。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可以保证招标承建商市场运作的规范化,杜绝不合理的压价竞标。有利于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有利于我国建筑业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业市场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向信誉、质量好的承建商集中。一、履约保证金特点。1、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2、履约保证金具有实践性。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发包人必须全
    2023-06-21
    89人看过
  • 试用期未缴纳保险离职后可以仲裁吗
    一年内可以的。1、离职后申请仲裁的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6-12
    246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社保缴纳规定
    一、试用期员工社保缴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二、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各个公司的员工福利都是不一样的,但基本的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等。《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
    2023-04-21
    79人看过
  • 试用期社保没缴纳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因此,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缴社保的,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2023-03-10
    279人看过
  • 试用期过了还能缴纳社保吗?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回合劳动者说等试用期满后再为劳动者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然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一、试用期内不交五险一金合法吗不合法。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是违法的。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二、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存在
    2023-06-20
    173人看过
  •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可以吗,试用期是多久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条件:第一、确需裁减人员;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公司
    2023-04-28
    391人看过
  • 不缴纳社保可以参加试用期工资吗?
    试用期工资不缴纳社保不可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具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社保属于强制保险,用人单位不缴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15号离职社保怎么算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15号前离职,公司可以不交社保。而且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任,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的,将会根据法律进行处罚。劳动者15号前离职,公司可以报停社保,但是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是应缴纳社保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足额缴纳员工当月的社会保险。二、社保是不是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三、劳务协议是否需要购买社保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签署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缴
    2023-02-25
    321人看过
  • 缴纳社保费不能把试用期排除在外
    林某于2008年2月8日应聘到苍山某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2009年5月,林某无意中发现,公司没有为其缴纳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于是,他找到公司人事部问:为何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公司人事部的解释是因为这期间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公司都不予缴纳社会保险费。林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单位补缴试用期的社会保险费。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依据以上法律规定,仲裁委告知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林某就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为林某缴纳社会保险,不应该把试用期排除在外。在仲裁委的调解下,该公司为林某补缴了200
    2023-04-22
    306人看过
  • 社保试用期缴纳社保基数怎么算
    一、试用期社保基数怎么定(一)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试用期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二)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加3元,即60加3元。二、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三、社保按试用期工资还是正式工资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保时,按用人单位上月发放
    2023-06-27
    68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与试用期关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 用 期 未 满 能 否 办 理 社 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后的一段时间,用于考察职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一个阶段。因此,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仍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身份,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国家规定执行。而劳
    2023-09-11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试用期内需要缴纳社保吗试用期内需要缴纳社保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从劳动者入职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现实问题施某在某公司上班,该公司内部规定,只支付薪水与按照业绩给予不同的奖金,但一律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一年后,施某感到这样工作下去自己没有任何保障,遂开始找寻新的工作,很快被一家外资公司录用,但要求他即刻上班,于是施某马上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表示,施某必须把手头的工作全部做完并交接完成后方能离职,施某感到时间上来不及,不愿意。该公司称,不按规定办理离职的,不予开退工单。那么,公司这种做
    • 试用期的社保缴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保险(SocialIns 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
    • 解除合同后因单位未缴纳社保如何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试用期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试用期要缴纳社保,法律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七十二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