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4:20:37 129 人看过

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

3、涉嫌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等等。

一、终止侦查的适用情形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终止侦查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犯罪嫌疑人拘留37天后怎么处理

可能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三、不负刑事责任属于无罪吗

不负刑事责任属于无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的情形。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如下:

1、承担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主刑刑罚;

2、承担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附加刑刑罚;

3、承担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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