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
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民法典动产抵押权规则有什么内容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动产抵押权规则是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什么,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
457人看过
-
抵押物产权抵押的抵押权怎么行使?
210人看过
-
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效力如何认定
447人看过
-
对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如何确认呢
339人看过
-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权从属于什么权
387人看过
-
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孳息有何效力
176人看过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
抵押权的作用是抵押物和从物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6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抵押物为抵押权设定时抵押人用于抵押的物,又称为抵押原物。抵押物应于抵押权登记中注明,而且抵押
-
抵押权的效力能否及于抵押物的添附物、代位物、从物、增建物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1、抵押权设立后才产生从物的,如无特别约定,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毁损、征收的,原则上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代位物。 风险提示:建议尤其如银行这样的专业金融机构定期关注抵押物的情况,如发现抵押物被征收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给付义务人发送通知并保留证据,避免给付义务人向抵押人给付完毕相关款项时丧失抵押物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权利。
-
抵押物产权抵押的抵押权怎么行使?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0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 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抵押的效力及对抵押物的影响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4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七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