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5:32:39 71 人看过

工商字()第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后所制作的书面决定。依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应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具体写法如下:一、首部首部应依次写明:1.标题和文书编号。(文书中已给明)2.申请人。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址;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有第三人参加复议,还应当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3.被申请人。写明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正文这部分应当包括三项内容,即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依据;复议结论。1.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这一部分是正文的开始,可分为两段,第一段写明复议的案由,表述为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号处罚决定于×年×月×日向我局申请复议,我局依法于×年×月×日决定受理。第二段简明扼要地写明申请人的主要请求和理由,表述为申请人请求,理由是。2.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依据。

(1)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表述为复议查明:,本段如果申请人对原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处罚的额度有异议,复议应简要列明申请人的违法事实,对申请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应有重点表述;如果申请人对原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全部否认,复议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对原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逐一加以认定,或肯定或否定,同时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对原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只是部分否认,复议应当对没有争议的部分简要叙述,对当事人否认的部分加以认定并说明理由。

(2)复议评述及适用的法律依据,可表述为复议认为:。本段针对上一段中复议查明的事实、理由,围绕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全面阐明复议的观点。原处罚决定正确,复议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应从实体和程序上对原处罚决定给以肯定;原处罚决定的作出有错误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否定。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原处罚决定,都应当列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本段在阐明观点后应有一句过渡性的话引出下一段的复议结论,具体说就是依据《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项,可表述为: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号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或违法的理由,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依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项规定,决定如下:3.复议结论。这一部分应根据以下几种情况作出不同表达:(1)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可表述为:维持被申请人×××号处罚决定。(2)撤销原处罚决定的,可表述为:撤销被申请人×××号处罚决定。

(3)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原处罚决定的,可表述为:一、维持被申请人×××号处罚决定第×项;二、撤销被申请人×××号处罚决定第×项。

(4)部分维持部分变更原处罚决定的,可表述为:一、维持被申请人×××号处罚决定第×项;二、(变更内容)。三、尾部1.交代诉权及起诉期限。可表述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签章。可表述为:法定代表人:局长×××(签章)3.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大写)并加盖复议机关公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决定相关文章
  • 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行处字?2010?第*号对***持未验照的营业执照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决定当事人类型:个体工商户;当事人:***;性别:男;年龄:37岁;文化程度:高中;现住址:**省**县**镇**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县*镇*路*号的“*店的《营业执照》上无2009年度验照标记,其行为涉嫌违反*工商办?1999?77号《关于个体工商户持未验照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理意见》之规定,遂于*年*月*日报县局批准立案,并指派*、**进行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2010年*月*日之法定期限内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2009年度验照登记手续,继续持未验照的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内衣销售活动,于2010年*月*日被查。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
    2023-06-11
    74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法字〔1998〕第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对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使行政执法完全置于司法监督之下。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而言,目前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不统一,难以适应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给行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客观上增大了随意执法的可能性。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考虑到有些地方在此之前已经制定并正在使用有关行政执法文书的实际情况,各地原有文书可以继续使用到1
    2023-06-06
    242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五)项规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采取的救济措施,理论上如何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2023-06-06
    468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指导、协调、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商标局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以及办理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依法撤销注册商标;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指导本系统的商标办案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协助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和商标印制管理工作;依
    2023-06-08
    457人看过
  • _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赔偿执行记录
    赔偿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偿决定书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人员:______________赔偿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2023-06-04
    153人看过
  • 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向谁发起?
    一、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向谁提出?行政不作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对两个或者
    2023-03-29
    245人看过
  • 张志静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志静,男,197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邵东县人,系邵东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住邵东县两市镇双江路税务局家属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蒋志强,该委员会主任。委托代理人石世黎,湖南方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张志静因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2008)大行初字第2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张志静、被上诉人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石世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张志静于2000年11月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2002年10月双方协议离婚。2003年初与邵东县魏家桥镇井边村石茂云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04年11月张志静与石某发生矛盾而分居,石某于2005年10月生育一男孩,取名丑丑;后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石某于2006年7月向邵东县
    2023-04-24
    347人看过
  • 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XXX用人单位:XXX职工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职业/工种/工作岗位:XXXXXXXXX年XXX月受理XXX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XXX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或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项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专用章)XXX年XXX月XXX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相关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2023-06-02
    24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第二十六
    2023-04-24
    304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复议决定书
    濮政行复〔2012〕1号申请人:韦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京开大道X号院被申请人: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田某,局长委托代理人:李某,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韦某不服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予核定2008年3月31日后濮阳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号为410901196402060815社会保险上续缴数额、基金基数及起止日期的行为,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依法予以受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请求:责令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核定2008年3月31日后濮阳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号为410901196402060815社会保险上续缴数额、基金基数及起止日期。申请人称,我于2007年经人介绍从濮阳市制*厂到濮阳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于2008年3月31日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该公司。2008年11月我因工作受伤,因工伤与某化工发生纠
    2023-06-13
    305人看过
  • 决定书需要行政复议吗
    一、决定书需要行政复议吗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因此如果需要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那就必然是需要进行行政复议的。二、行政复议的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三、行政复议
    2023-04-24
    194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行政不作为致害的国家赔偿诉讼程序(1)行政不作为致害的国家赔偿诉讼基本程序(2)行政不作为致害情形中国家赔偿后的追偿程序
    2023-06-13
    10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异议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度日起继续计算。未提出行政复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1、除了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而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2023-07-07
    361人看过
  •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号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住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年月日(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2023-06-09
    46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更多>

    #行政复议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决定书工商局可以做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书工商局可以做出吗问题,一般县工商局属于省以下垂直领导但同时也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换言之就是接受双重领导,所以可以找市工商局复议,也可以找县政府复议
    •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呢?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
    • 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记行政复议案的解释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
    • 行政复议答复范文工商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行政复议答复书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人: 申请人***对本机关******,根据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府行复[2014]0000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
    • 一般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工商局如何收费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