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知道监视居住羁押期限计算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0:21:48 368 人看过

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羁押期限满改监视居住可以撤销吗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通常情形下公民不会被同时被判处羁押和监视居住,若是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的社会危害不是十分的大是不会被羁押的。监视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是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犯罪。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
    2023-02-28
    358人看过
  • 监视居住拘役超期羁押怎么办
    监视居住拘役超期羁押应当立即的释放犯罪嫌疑人,而这种超期羁押指的就是在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被采取了相关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日期,这种状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是造成一定的损害的。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
    2023-02-18
    499人看过
  • 居住顶羁押期限的监视应该受到重视(2022年版)
    监视居住不能折抵羁押期限。因为,羁押的期限不属于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会坐牢吗?被监视居住与被逮捕一样,并不意味着一定就会被量刑,但是大部分情形下,公安机关都是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
    2023-07-02
    19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对于“监视居住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以什么时候为准”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起止时间的确定方法与刑事拘留、逮捕的确定方法一致,以宣布之日开始计算,而公安机关则是以宣布的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有作出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
    2023-08-18
    327人看过
  • 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新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机关和取保候审相同。刑诉法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2023-02-06
    132人看过
  • 最新监视居住是否属于羁押
    最新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监视居住的算羁押期限吗?监视居住是不算羁押期限的。1、羁押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2、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法是规定
    2023-07-28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的经过算在羁押期限内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1
      1、监视居住不能算羁押期限。 2、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
    •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5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的。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该在发现之日起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但是并不停止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而且前后两种或者多种罪名,一般都是会并案同时检查的。
    • 想知道怎样查监视居住取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5
      到判决监视居住的法院或检察院进行查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
    • 拘留期间监视居住算在羁押期限内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1、监视居住不能算羁押期限。 2、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
    • 现在被有关部门判了监视居住了,朋友他家人想知道对于怀疑被监视居住是怎么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6
      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由法院在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来确定,也就是说,是否构成犯罪,应由法院来行使审判权,在被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只能说是涉嫌犯罪而不能说已经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