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违法所得的执行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10:57:07 255 人看过

追缴违法所得的执行范围如下: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2、赃款赃物及其收益;3、将赃款赃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第三人通过恶意方式取得的涉案财物。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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