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1:12:03 357 人看过

一、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吗

1、股东未实际出资若是被记载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就可以取得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如实出资是股东的义务。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有哪些义务

(1)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吗,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但是其分红权会受到相应的限制。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有权转让股权的。让未出资的股东,退出股东资格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设置权利条款,限制瑕疵股东的权利,设置股东失权条款。一、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吗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前提下,其分红权、优先认缴出资权以及表决权等均应当受到相应的限制。关于未足额出资股东是否享有红利分配权的问题。《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普遍的股权分类即自益权、共益权。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二、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吗在现行《公司法》当中,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股东同意、优先购买权等限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设定了时间、比例、场
    2023-06-05
    89人看过
  • 股东实际出资的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关键字】股东出资【案情简介】原告:刘某某。被告:北京某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1年2月1日某某达公司章程载明,公司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刘某某,货币,15万元。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2001年1月31日,某某达公司与刘某某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某某达公司董事长叶翔燕代表董事会与某某达公司职工刘某某就借款事项达成协议,某某达公司同意将15万元借予刘某某,此款必须用于购买某某达公司股份,在刘某某工作岗位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此款可以用于刘某某在某某达公司服务年限折算还款,还款比例为,服务满一年后,折此款的10%;服务满两年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显示,2001年2月7日,刘某某入资15万元。原告刘某某诉称,刘某某于2001年出资15万元成为某某达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某某达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但某某达公司一直未向刘某某签发股东出资证明。刘
    2023-08-17
    173人看过
  • 如何使未出资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如何使未出资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建议设立公司章程,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回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要求认定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支持。”因此,公司章程可以限制出资瑕疵股东的权利。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同意其仅享有按实缴出资额计算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请求权,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前,无权优先认购新股和分配剩余财产。其次,建议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股东权利丧失”条款,所谓“股东权利丧失”,是指公司可以督促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在一定期限内,逾期不缴的,将丧失股东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
    2023-05-07
    8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关于实际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差额补交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虚假出资的股东,工商行政部门可给予罚款、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可见,虽然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但股东不出资只会导致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必然否定其股东资格。从对外关系的角度看,是否实际出资显然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在公司内部关系中,是否实际出资本身也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公司可通过调整股权结构或依法减资取消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未出资的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时,公司可对其行使抗辩权。因此,是否实际出资不是股东资格的决定性条件,不能仅以未出资否定股东资格,也不能简单地认定实际出资者就是股东。
    2023-06-05
    200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有实际股权是否有权出资
    支付出资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法律义务。在认缴制的背景下,股东的出资时间可以定在很多年后,所以在实践中,很多股东在实际支付出资之前就需要转让股权。对于这一问题,相信不少人都有困惑,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到底有没有股权?一般来说,股东权本质上是一种成员权,基于股东身份享有相应的权利,尤其体现在参与管理权上。从股东出资关系的联系来看,参与管理权的享有并不直接涉及财产内容,与出资义务的履行有着相对较远的联系。因此,原则上不应限制具有股东资格但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参与管理权。收益权以股东获得股权收益为中心,具有要求支付的内容。公司红利来源于股东出资,股东出资义务与股东收益权直接相关。因此,在限制未出资股东权利时,应限制与出资义务履行密切相关的权利。作为身份权,股东不应该出资而不存在,只是股东的权利主要受到收益权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责令未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其他民
    2023-02-26
    240人看过
  •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能分红吗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可以分红。因为现在我国注册公司实行的是认缴制。这意味着股东在注册公司之初,可以不用完全出资甚至可以不用出资,就可享受到股东的权利,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所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之日前出资到位即可。在此之前,虽然股东可能没有完全出资或没有出资的,仍然享有股东权利,享有分红权。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认缴之下公司欠债股东如何担责任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2023-03-19
    410人看过
  • 股东资格的确认:出资与实际出资的关系
    股东未实际出资能享有股东资格。法律没有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丧失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指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股东应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能否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而继承股东资格收到限制的情形,是只有在公司章程有针对股东资格继承的限制性约定时,继承人的股东继承资格才会受到影响。法律之所以在针对股东权利的继承增加特别约定,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
    2023-07-11
    426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合法吗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不合法:没有出资不算合法股东股东,只能是挂名股东。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以下责任:股东未出资要承担的责任有,补足出资的责任,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出资的,可能被股东会议除名的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股东的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
    2023-08-09
    396人看过
  •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被起诉
    一、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被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依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若满足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但依据具体事实情况的不同,法院也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二、未出资股东怎么退出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
    2023-06-15
    312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将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要从以下两点分析:1.原则上名义股东处分代持的股权,其行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2.第三人取得股权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即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
    2023-07-03
    234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或出资瑕疵股东主体资格的确定
    事实上,在公司设立阶段,股东的基本义务是按照章程出资,未出资股东应该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公司设立后,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权利主要是资产收益权,与股东知情权相对应的义务是股东就其出资范围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股东未出资不能对抗对外其应承担的义务,由于其对外义务不能因出资而豁免,因此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当赋予其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出资瑕疵股东相对于未出资股东而言,已经部分履行了其出资义务,同样对内应该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知情权并不丧失。知情权是股东权的一项重要权利,股东虽然出资存在瑕疵,但在其未丧失公司股东身份之前仍可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除非章程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另有约定,一般不能以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为由否定其应享有的知情权,其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股权转让中未出资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没有足额出资股东和抽逃出资股东的认定这些股东的
    2023-08-16
    303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解除股东资格流程是什么
    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对股东资格解除应当具备相应的步骤,具体包括:1、被解除的股东出现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2、公司对该股东履行告知程序,即催告该股东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3、召开股东会对该股东解除股东资格进行表决通过,该表决中,未出资股东不享有表决权。应当注意的是,以上3个步骤缺一不可,欠缺任何一个条件,解除股东资格的程序都可能涉嫌违法剥夺股东权利,下面以实际的判例为读者解答解除股东资格的适用及否定情形。股东的退出方式有以下四种: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你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三、公司回购股权
    2023-08-18
    250人看过
  • 未出资的股东如何核定股东代表资格
    股东认购了出资额,但尚未实际出资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认定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未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未出资股东要退出要么自行退出,要么除名。一是自行退出,而是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除名的股东会决议来对股东进行除名,这也就是常见的股东失权制度,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因此未出资股东的退出机制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
    2023-07-27
    132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股东对债务需要偿还吗
    股东未按要求完成出资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要看具体情况:1、双方约定由受让人承担的,由受让人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等责任;2、双方未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的,受让人不知情的,由原股东承担足额出资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
    2023-03-14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资格:关于实际出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差额补交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虚假出资的股东,工商行政部门可给予罚款、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可见,虽然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但股东不出资只会导致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
    • 股东认缴出资实际未出资,股东0元出资转让股权可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实缴股权转让可以为0元。
    • 出资不实的股东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出资不实的股东,表现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其他出资不到位,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所以,股东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
    • 公司的股东未实际出资。股东未实际出资确认投资收益怎样解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4
      1、股东未直接或者间接履行出资义务,长期股权投资的存在性有问题 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对于经营期间所得利润不具有分配请求权,损益变动不存在 3、因为利润的分配在公司法上除有约定外,其余优先按照实缴比例来分配,故而在对利润分配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4、如果收益分享计划约定的报酬是固定金额的,则考虑其他情况
    • 未实际出资的创始股东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
      有效,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应该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