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时分割财产协议中未涉及公司股权问题的解决。由于夫妻一方的经营行为所涉及的财产形式的复杂性,同时由于法律并未给予配偶相应的知情权,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有可能对于公司股权和经营收入没有进行约定。这是否意味着双方对于该项财产达成了默认的条款呢?夫妻协议离婚后能否对遗漏处理的再次提出诉讼呢?
《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这也对于那些因对公司或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了解,从而无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应有的份额享有权利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补救方法。同时应规定该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
签离婚协议未登记离婚有什么后果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合同,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未登记的离婚协议效力如何呢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但夫妻双方未持此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该协议书不具备登记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因此未登记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何制定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
2、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及期限;
4、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
7、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情;
10、离婚当事人的签名;
11、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年月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的过程中,如果需要离婚的情况,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比较普遍,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离婚的形式,一般是会有涉及到一定的纠纷案件的,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
-
离婚登记时财产分割协议与调解协议的差异及解决方法
208人看过
-
离婚判决书中未涉及财产分割的解决办法
179人看过
-
分割财产涉及公司利益的问题
14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如何进行划分
412人看过
-
能否重新起诉解决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公平的问题?
53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有限公司等出资问题的解决
60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离婚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票股权的财产分割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1-01-17离婚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票股权的财产分割问题-110ask.com 【案情】郭女士和相濡以沫了10多年的丈夫离婚,在诉讼中律师发现该对夫妻一半以上的资产是两人或者郭女士丈夫一人控股的公司,为了逃避一些税收,公司账面赢利并不多。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郭女士从事内勤采购工作,郭的丈夫在外跑业务,可以所业务基本掌握在其丈夫手中。离婚中郭女士主动表示不要公司股权,只愿意要家庭中的其他实物资产,比如房和车
-
离婚协议中未涉及分割财产,可否起诉?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111. 在离婚诉讼未能达成资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在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2. 在离婚案件审结之后,若一方据称离婚时未知的夫妻共同财产尚在处理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诉求,要求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审核确认后,若这些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未提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人民法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划分与分配。
-
分割财产涉及公司利益的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1-01-15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是公司的经理、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或者一方持有公司的股份、股票等情况。法院审理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就需要考虑公司的性质来确定:第一,公司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持有的公司利益如何分割。 1、个人独资公司。公司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要首先要看公司的性质。以一方名义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如果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经营或者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公司财产一般
-
离婚时股票分割及财产划分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5在进行股票分割时,实际上是在分割所代表的利益,而非股票本身。因为股票是一种具有高风险的资产,股票分割后可能会因市场行情的好坏而产生不同的收益或损失。因此,经过分割后的股票,如果一方由于股票价格上涨而获利,另一方不得要求持股方另外补偿,反之,持股方如果因为股票价格下跌而遭受重大损失,也不得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这符合风险与利益均衡的原则。股票分割问题解决后,持股人不仅可以依法享有其所持股票带来的收益,还
-
离婚时涉及到的双方出轨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9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是夫妻自行通过书面形式协议。如果协议未能达成,则个人财产将不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