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AA县BB镇是个千年古镇,当地民风淳朴。走进BB镇,南北长15.5米、东西宽12.9米,稳固而雄伟的BB迎旭门首先映入眼帘。这是鲁西平原上仅存的古代城门。绕过迎旭门往西走约1公里就到了刘家庄,小萱的家就在靠近大路的3间破旧瓦房中。
小萱的父亲范某某,靠种地和打工养家糊口。家里有三亩地,一年的收入不算多,农闲时范某某就去城里打工挣钱。母亲刘某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大女儿3岁多,小女儿小萱不到11个月,还不会跑。一家4口也算是自给自足,其乐融融。
奇怪的事情在今年7月第一次找上他们,刘某某在女儿屁股接近肛门处发现了一根只剩下针尖的缝衣针。
我怎么这么糊涂,怎么把针扎到孩子身上都不知道。刘某某责备自己,并将孩子身上的针取下。一个月后,第二根针被发现,范某某不断责备刘某某不小心,但并没想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们有很多事要打算,范某某谋划着还要外出打工挣些钱贴补家用。
可没想到,不久后刘某某又在孩子的大腿和腹部发现了第三根和第四根针头,其中一根是医用的空心针头,在家中不常见。
女儿身上接连发现的针头和不断哭闹的表现,让刘某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范某某10月14日外出打工仅5天后,刘某某急忙将他叫回了家,送孩子到县城看病。
小萱的X光片让夫妻俩当场吓得怔住了。从片子看,孩子腹部、腰部多处出现钢针,且多达12根。
好端端的孩子身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针?夫妻俩说,这明显是有人蓄意将针插入孩子体内,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咱们从来没跟别人发生过争执,跟家里兄弟姐妹也没吵过架,实在想不出谁会这样对孩子。
随着事件曝光,最先被怀疑的就是范某某一家人。
孩子的表舅刘某某说:这个事影响很大,所有周围的人都很难摆脱嫌疑,包括孩子爸妈。据他介绍,小萱的大伯曾开玩笑问过小萱的姐姐:是不是你干的?小萱姐姐当时就大哭起来。
这怎么好意思问呢?大家都是邻里邻居,帮忙照顾孩子范某某不知所措。然而,小萱的不断哭闹让一家人陷入恐慌,在当地医院的建议下,范某某夫妻俩决定先带女儿到北京治病。
10月22日,小萱被北京儿童医院接收入院。23日,聊城市公安局民警出现在医院。与医院沟通手术进展,孩子体内的钢针取出后由警方保存,这是关键证据。民警介绍,除了医院,核心是在聊城,孩子日常生活的房屋已被封锁,警方进驻展开调查。
随后,小萱奶奶、爷爷、姑姑、舅舅、舅妈等家人陆续接受了警方的调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0月25日,聊城新闻办官微发信息称,被扎针女婴的舅妈刘某云服毒自杀,因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刘某云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服毒自杀前一个小时,刘某云曾接受媒体采访。当时,刘某云带着3岁多的大女儿回到家,见屋内坐着几个人和婆婆说话。当媒体和刘某云的婆婆谈论警方取针留证据时,刘某云问了一句:那针要是取走了,还能有指纹吗?旁边一位媒体分析说可能不好查指纹时,刘某云一直在旁边静静听着。
和媒体对话结束一个多小时后,刘某云服毒自杀。
-
女儿服毒自杀父母状告学校
52人看过
-
孩子户口跟着妈妈户主是舅舅
342人看过
-
房屋遗赠起纠纷外甥女状告舅舅姨妈
198人看过
-
护士扎针扎肿了应该赔偿么
290人看过
-
将女婴遗弃被认定故意杀人罪
102人看过
-
女孩被舅舅从5楼推下,舅舅是精神病就不用坐牢吗?
341人看过
-
舅妈的相好杀了舅舅,舅妈是否要负法律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1不可以。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只能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不可以追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人的责任。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
-
女儿帮助妈妈自杀被判刑三年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9因为戴某虽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她仅仅是帮助他人自杀,这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所以其刑期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有因为戴某作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而且还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规定,这些情形都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最终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现在我舅舅自愿放弃我的妈妈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放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做出声明才有效。如果你妈妈现在在世:你舅舅可以声明放弃继承,但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有你在,你妈妈有子女、有配偶、有父母,根本轮不到你舅舅继承,他声明不声明都不能继承,除非你妈妈留下有效遗嘱指定你舅舅继承,那他可以声明放弃,但这个放弃要到你妈妈去世后他还是声明放弃才管用。
-
欠债服毒自杀,犯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杀人是因为非法被逼债自杀的,那只能叹息。因为法律不单单只站在欠债人立场,同样,债权人也受到保护。如果债权人并没有采取过激手段催债或逼债的话,他是在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已经说了,只要两者之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因果关系,债权人无责。另外再多说几句,如果能证明因果关系,但死者是自杀身亡,所以最多只能追究债权人的民事赔偿,所以谈不上犯罪。使用过激手段逼债的,另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