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原则的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2:13:46 220 人看过

一、公平原则的含义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二)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合理分配义务。(三)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典对公平原则的规定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公平原则作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三、公平原则的具体表现及功能

(一)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有对应性,不得显失公平。

(二)民事责任的承担,在通常情况下适用过错原则,责任与过错的程度应相适应。双方都无过错的,应由法律规定双方对损失承担责任。

(三)当实际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已导致维持原法律关系效力显失公平时,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应得到相应的变更。

公平原则可以弥补民法规范规定的不足。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要适用具体规定而不能直接适用公平原则;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公平原则仅是民法中既有衡平规定的抽象理念表达,它是我国民法典的“内在体系”的一部分,但不能作为法官的裁判依据,只可以在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中发挥作用。

公平虽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因为社会一般人对公平仍然有一个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所以法官应当依据社会的一般公平正义观念进行司法行动。不过,正是因为公平原则过于抽象,所以它只能作为一种理念,而不能替代具体的民法典的规则。

民法典公平原则特点主要有,公平原则对民法的各个领域均具有指导意义;公平原则是民法中最具弹性的原则;公平原则具有补充性;公平原则既是立法原则也是解释原则,但不是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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