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01:01 162 人看过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颁布日期】1999/10/14

【文号】国土资发(1999)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有效制止盲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产业政策,制定《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一、按照《限制供地项目目录》限制提供建设用地的是:对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布点的,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利益的,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的,大量毁损土地资源或以土壤为生产原料的,需要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出租土地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建设项目;按照《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禁止提供建设用地的是: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生产方式、产品和工艺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投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建设项目。

二、切实加强对禁止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的管理工作,凡列入《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不得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三、建立限制供地项目用地监管制度。凡列入《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属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布点、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和涉及国防安全、重要国家利益的建设项目,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凡列入《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属于以土壤为生产原料或大量损耗土地资源、低于规定地价出让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供地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认真贯彻执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有偿用地的原则。对限制供地项目用地,必须根据建设用地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严格审查,对超过用地标准、违反集约用地原则的,要坚决予以核减用地面积。除法律法规和《划拨供地项目目录》有明确规定,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的以外,都应有偿使用土地。限制供地项目多为竞争性项目,要尽量采取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建设用地。

五、对未经国土资源部许可或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向限制供地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部可责成地方政府收回用地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有关限制供地条件作出相应规定。

六、今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将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集约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供应状况,不定期地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七、《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由国土资源部商国家经贸委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部研究制定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现发布实施。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供地。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时应提供有关论证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预审或批准用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二、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2023-06-10
    412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精神,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现就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及信息系统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备案范围从2009年1月1日起,经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的各级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均须报国土资源部备案。2008年底以前验收的占补平衡项目(以下简称储备项目),其新增耕地尚未用或暂未用完的,列入备案范围。二、备案内容项目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规模、位置坐标、资金、工程量、成效分析和相关信息7方面56项内容,详见附件。鉴于各地对以前各类项目指标的要求不同,备案
    2023-06-10
    135人看过
  • 国家经贸委《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
    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清洁生产的核心是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为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国家经贸委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本目录涉及冶金,石化、化工、轻工和纺织5个重点行业,共57项清洁生产技术。这57项清洁生产技术是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审核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的。这些技术是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在本行业或同类性质生产装置上推广应用。本目录是各级经贸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审批清洁生产项目的依据,也是各金属机构和企业投资环境保护项目的方向。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
    2023-06-06
    463人看过
  • 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07-2109:19文非遗发〔200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部各直属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精神,文化部将于2009年9月开展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条件已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二、关于申报程序(一)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
    2023-06-08
    54人看过
  •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土地局:现将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北京市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请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1992〕国土〔规〕字第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落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土地开发管理,现将开发荒山、荒地、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审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开发管理是土地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土地开发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开发荒山、荒地、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的审批管理工作。二、开发国有土地后备资源的,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履行申请报批手续。依法获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的单位、集体和个人
    2023-06-10
    420人看过
  • 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的项目
    NewPage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的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外商投资勘查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石油、天然气及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需要向省级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的项目本省行政区划以内(不包括海域)的、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非涉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级登记管理机关发政的项目。2000年11月23日
    2023-06-10
    99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为规范和加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制定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工作,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主要用于加强基础性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勘查,包括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含柴达木盆地及周边重要成矿带)。第三条专项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共同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负责组织实施。第四条专项按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设置。项目负责单位分别称为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以下
    2023-06-10
    71人看过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和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
    发布部门:国家经贸委发布文号:国家经贸委令第24号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一、对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8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5件部门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00一年十二月四日附件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8)件序号:1规章名称:《审批设立全民所有制公司暂行办法》发布日期和机关:1992年12月28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说明:主要内容与199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不相适应。序号:2
    2023-06-07
    297人看过
  • 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及双重领导交通企事业单位:经部研究决定,现发布第二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42项):1.客运服务费2.售票手续费3.客票价外保险费4.预约定票费5.行李包裹预托费6.超大件困难作业费7.油轮签证手续费8.班轮定班费9.向货主、船舶收取的保安联防费10.工班赶卸费11.港口卫生费12.危险品准运证证书费13.联检部门交通费14.船舶许可证年审费15.船舶检验证保险金16.旅游船票准购证费17.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18.特殊航线客运附加费19.旅客、货物出港门卫检查费20.船舶报港费21.船舶过闸附加费22.船舶管理过闸服务费23.港监气象服务费24.大桥船舶通过费25.报停车辆借证、借牌手续费26.车购费建档服务费、查询费27.报停车辆手续、管理费28.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费29.客车班次服务费30.汽车配件行业管理费31.“四车三机”改造车辆鉴定
    2023-06-08
    426人看过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2-12-1【实施日期】1992-12-1【发布单位】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规定,对土地管理系统的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了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征地管理费按《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附件)执行。三、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四、各级土地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附: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改善和加强征地管理工作,合理收取和使用征收管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征地管理费系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
    2023-06-10
    26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受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及使用费中安排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带动各级地方财政投入逐步增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规范中央财政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保证实施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批准进行治理的项目,要建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一)明确项目任务,抓好项目设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批准文件下发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各项目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书,明确项
    2023-06-10
    53人看过
  • 目录项目更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目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让,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署或者盖章的权利转让协议;纠纷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2、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转让或者赠与而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原件或者公证复印件;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者改制而变更著录项目的,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包括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缴纳项目变更费二百元,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南宁人才证明材料有哪些人才证明材料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书);中专院校毕业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专
    2023-07-02
    108人看过
  • 北京市外商投资建设项目指导目录(禁止类外商投资建设项目)
    一、农、林、牧、渔业1.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转基因植物种子生产、开发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二、采掘业1.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三、制造业(一)食品加工业1.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二)医药制造业1.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加工(麝香、甘草、黄麻草等)2.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的生产(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四)武器弹药制造业(五)其他制造业1.象牙雕刻2.虎骨加工3.脱胎漆器生产4.珐琅制品生产5.宣纸、墨锭生产6.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电网的建设、经营五、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空中交通管制公司2.邮政公司六、金融、保险业1.期货公司七、社会服务
    2023-06-06
    115人看过
  • 国内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或禁止项目
    贸易法,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所有条文。第十四条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第十六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
    2023-06-0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项目区划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对了,国土资源的人说我是在项目区,就是08年7号文件中提到的陵川县杨村镇的土地整理工程!在2008年到现在绝对在我们这的土地上没有过整理!我们村的地都是荒了两年了。其中一个好像是镇上国土资源局的所长,他说地可以是荒地却不能修猪场!他们现在主要担心的好像是省里下来验收这个项目!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做事!现在我们修猪场他们却不让修! 不知道现在是否能开工!
    •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和项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的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回。我国的项目资本金制度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的,1996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对各种经营性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
    • 制定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基本原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和目录的基本原则,一是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这是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出发点。制定范围和目录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参保人员对诊疗项目的合理使用,而是在基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确定一些诊断、治疗疾病效果最好,费用合理的诊疗项目,充分发挥基金的利用效益,以满足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二是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 国家有哪些土地开发项目允许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0
      不允许直接使用村集体土地开发任何项目,只要符合国有土地或国家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开发项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或者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
    • 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由哪里发布?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