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1:51:08 23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34号)

第一条为适应对外开放,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加速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加强对转关运输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转关运输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系指:

1、由进境地入境后,向海关申请转关运输、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

2、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3、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应受海关监管的货物。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进境地:指货物进入关境的口岸。

2、出境地:指货物运出关境的口岸。

3、指运地:指转关运输进口货物指定运达的地点,或海关监管货物国内转运时的到达地。

4、启运地:指转关运输出口货物办理报关发运的地方或海关监管货物在国内转运时的始发地.

5、主管海关:指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负责办理管辖地区海关业务的海关。

6、申请人:指向海关申请办理转关运输的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7、承运人:指经海关核准,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

8、驾驶人员:指承运人向海关注册登记并经海关核准的运输工具驾驶人员。

第四条进出境货物经申请人向进境地、启运地海关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经海关核准方可办理转关运输。

1、指运地和启运地设有海关机构的。

2、运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和装备具备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超高、超长及无法封入运输装置的除外)。

3、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

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特殊情况情由的,经海关核准,也可以办理转关运输。

第五条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汽车应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设备,其技术条件如下:

(一)与车架固定一体的厢体全部或局部密封,构成永久性密封体,其密封部位具有坚固性、可靠性;

(二)与车架固定一体没有隐蔽空隙;

(三)可以装载货物的一切空间,都便于海关检查。

经海关检验认可的汽车,因故更换、改装或维修车厢车体的,必须事先报经海关核准并及时报经海关重新检验认可。

第六条汽车驾驶人员应接受海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核发有关批准证件。驾驶人员如有变动应向海关报告。

海关每年对注册登记单位及汽车驾驶人员进行年审,并核发有关证件。

来往香港、澳门的运输车辆载运转关运输货物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在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申请人应按照《海关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一)进口转关。向进境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一式三份(见附件一)(国际铁路联运货物为货车装载清单三份)、并交验有关证件和货运单证。

申请办理属于需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转关运输货物,应事先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经审核后由指运地海关核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

空运转关运输货物的指运地与国际运单的目的地相同的可免填申报单,由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

(二)出口转关应向启运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二份(见附件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出境地海关在货物出口后按规定向启运地海关退寄回执。

(三)办理境内转关运输货物的海关手续将另行规定。第八条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事先向海关办理下列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

(一)向所在地或主管海关办理企业、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海关认为必要时,承接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它方式的担保。

(二)承运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

2、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运输工具的行驶证(影印件);

3、驾驶人员执照(影印件,船舶可免交验);

4、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申请表。

经海关审核同意后,颁发有关批准注册登记证书。

第九条驾驶人员应遵守海关有关规定,并按海关指定的路线,负责将货物在规定时限内运至指运地或出境地海关,向海关交验海关签发的关封。

第十条保税仓库间的货物转关,除应办理正常的货物进出保税仓库手续外,应比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填写转关进境申报单,并在指运地栏内注明货物将要存入的保税仓库名称,不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十一条转关运输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改装、调换、提取、交付,对海关在运输工具和货物上施加的封志包括经海关认可的商业封志不得擅自开启或损坏。

转关运输货物必须存放在经海关指定的仓库、场所,存放转关运输货物的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依法向海关负责,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和交付手续。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派员押运货物,申请人或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十二条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超过上述期限,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指运地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转关运输货物在国内储运中发生损坏、短少,灭失情事时,承运人、申请人和保税仓库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有关海关报告。对所损坏、短少、灭失的货物,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承运人、申请人和保税仓库负责人应承担税赋责任。

第十四条申请人、承运人或运输工具驾驶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海关可以:

(一)暂停申请人、承运人或运输工具驾驶人员办理转关运输的申报权或承运权。

(二)吊销由海关核发的有关批准证件,撤销其办理转关运输的申报权或承运权。

第十五条申请人、承运人或运输工具驾驶人员利用转关运输进行走私或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解释。各地海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有关国际集装箱的海运运输
    一.运输范围: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天津、上海、大连、大连等)的进口货物;经中国港口到世界各地港口出口的货物。1、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其特点是:1)具有固定航线、船期、港口、费率。2)运费内包括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3)承运人和托运人不计算滞期和速遣。4)可以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无须接触或移动箱内所装货物。2、货物从内陆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装箱后,经由海陆空不同运输方式,可以一直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达到“门到门”运输,中途不用换装,也不用拆箱。3、在货运质量上有保证。4、一般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二.集装箱的规格:主要以20″和40″英尺二种标准化集装箱为主1)、20″TEU(TWENTY-FOOTEQIVALENTUNIT)、容积为32.88立方米(标准箱),尺寸为5.904x2.34x2.38,自重为2.5,载重
    2023-04-24
    351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A.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B.部分损失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
    2023-04-23
    299人看过
  • 空运出口转关货的撤货
    1、刷卡后未放行推迟发运的撤货(1)、调度部向报关部提供撤货申请(2)、报关部删单(重报)(3)、报关部将经海关确认可以撤货的“入货章”退调度部(4)、仓储部持已经海关确认的“入货章”现场撤货2、已放行推迟发运的撤货(1)、调度部向报关部提供“撤货申请”(2)、报关部删单(3)、报关部将经海关确认可以撤货的“入货章”退调度部(4)、仓储部持经海关确认的“入货章”现场撤货3、已放行不发运的撤货(1)、货主提供退关申请(2)、报关部退关(3)、报关部将经海关确认可以退关的“入货章”退调度部(4)、仓储部持经确认的“入货章”现场撤货4、货物抵达出境地后的撤货(1)、货主、调度向报关部各提供申请(2)、报关部持申请向海关提交三级审批(3)、经审批同意,货回机场海关监管库(4)、调度部向报关部提供关封及有武警签字的车本(5)、报关部退关(6)、报关部向调度部提供‘异常情况’(7)、仓储部持“异常情况
    2023-04-24
    446人看过
  • 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家经委、交通部经交〔1982〕84号文件,省政府粤府〔1984〕25号和粤府〔1984〕12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为更好地使运输业适应开放、改革的形势,特作通知如下:一、凡从事营业性运输、装卸、搬运的单位、个人、联户,须经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并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和到交通主管部门办理营业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营业,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装卸、搬运业务。二、从事营业性运输、装卸、搬运业务的单位、个人、联户,必须服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管理;遵守交通运输规章制度,执行统一里程运价的收费标准;依章缴纳税款和养路费,按营业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一缴交运输管理费,个人、联户还要按营收额百分之一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另外,要办理有关保险手续,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运输任务。三、从事营业性运输、装卸、搬运的单
    2023-04-23
    53人看过
  • 运输合同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吗
    1、运输合同关系是指交通运输合同关系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所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关系。在我国法律上对其含义没有具体的规定,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2、在运输合同关系当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运送、按地点运送、安全运送的义务。客运合同中的乘客及货运合同中的托运人主要承担的是支付车费的义务。权利反之亦然。在雇佣合同关系中,被雇佣人的义务主要是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权利反之亦然
    2023-03-31
    432人看过
  • 关于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1)按所运货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一、承运人和托运人有哪些区别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具体的工作内容不同。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包括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以及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二、海商法是指哪些海商法是指调整海运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调整船舶所有人与其他有关各方在海上运输中的民事和商业法律关系。1992
    2023-03-06
    26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海关如何监管运输过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邮政企业依据运输工具到站(港)、离站(港)时间和运递时限制订的作业时间表应当在变更前三日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照邮政企业通知的作业时间表派员到场监管国际邮袋、查验进出口国际邮递物品;逾时不到场,延误运递时限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海关承担。海关依法查验国际邮包时,在设关地应当与用户当面查验。收、寄件人不能到场的,由海关开拆查验,邮政工作人员在场配合。被开拆查验的邮包,由海关和邮政企业共同封装,双方加具封签
    • 关于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办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0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以下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
    • 关于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56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
      普通记录是记载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提供证明事项的记录,但不涉及承托运之间的责任。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编制普通运录:一、托运人自理装船,并按舱封或装载现状与承运人进行交接,以及其它封舱(箱)运输的货物,发生非承运人责任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和内容不符;二、托运人随附在货物运单上的单证丢失;三、托运人派人押运和甲板货物发生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四、承运人提供的船舶水尺计量数;五、货物包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长江沿线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4
      对非中转货物,末提前报关时,申请人可以向进境地海关直接申请办理进口货物转关运输。申请人应按照《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的内容要求录入数据,打印《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海关对直接在进境地办理转关手续的货物实施重点监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长江沿线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第14条具体内容有哪些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XX对提前报关的货物提前进行电子审单,货物运抵指、启运地时,XX实行快速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