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为何不断增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4-30 19:23:37 242 人看过

当前,买保险成了人们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时间短,行业发展不规范,保险合同的纠纷越来越多。11月22日,记者从金东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以前,该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空白,而今年开始到11月份,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7件,从审理情况看,纠纷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展业时不如实告知、合同条款理解存在分歧、退保金额不合理、保险公司拒赔或拖延理赔等方面,贯穿了承保、理赔、续保和退保各环节。以下是从金东区法院选取的两例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未履行告知义务,免赔条款不生效

陈某于2004年7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家用汽车险、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乘客伤亡责任险、驾驶人伤亡险等。2005年3月,陈某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路障临时停车,由于车辆停在有一定坡度的路段,手制动失灵,汽车自由下滑,翻落30余米的公路,造成车辆损失4万余元,施救费用4500元。事发当日陈某向保险公司报险。后保险公司以车辆下滑不属于驾驶行进中的坠落,属于条款中约定的免赔事项,翻落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观点:本案中事故车辆属于在运行过程中临时停车造成的事故,而不是汽车已经停止行驶,车辆停放后处于静止状态或在车库、其他停泊地以内发动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保险公司认为的停放中免赔的范畴,况且保险公司未履行免赔条款应当告知投保人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有免赔条款,也不对原告陈某发生效力。最后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判决由保险公司赔付陈某4万余元。

主张合同不成立,举证不能亦枉然

2003年10月,汪某与某保险公司金华分公司经协商达成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为汪某,承保险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10月21日,汪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了保险费9981.09元,从保险公司取得一份保险业专用发票。同年12月,汪某指派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运行途中发生车祸,事故经有关部门处理,汪某共赔偿受害方损失37014.50元。后汪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仅赔付18000元。汪某诉至金东区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对未足额赔偿的差额款19564.51元予以赔付。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其与汪某间并不存在原告诉状中所称的保险合同,汪某仅凭一份保险业专用发票不足以说明保险合同关系的成立,如果双方有保险合同,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法院观点: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

(1)只有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才按照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因此,保险人收到保险费时应该是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汪某已收到正式保险费发票,说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2)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向汪某签发了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但保险公司怠于履行该项义务,故对汪某陈述保险合同内容推定成立。

(3)保险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对所保管的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但保险公司在法院调取保险理赔案卷时不能提供有关资料。

(4)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本案保险公司在给付部分保险金后,对差额部分不予赔偿却未向汪某作任何告知,有违保险法的规定。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汪某保险理赔款19014.50元。

法官提醒:保险合同纠纷一旦发生,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固然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但纠纷重在预防,金东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保险合同要注意三点:一、仔细研读合同条款。保险合同大都以格式条款形式出现,消费者在签约前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内容,对于不懂的内容,应要求保险公司作出明确解释,并将解释内容形成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的依据。二、明确约定免赔事项。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免赔条款及一些限制权利的条款,保险公司为开展业务,在签约前往往不会主动告知,遇此情况,不必惊慌,保险公司对此有告知义务,若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有关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三、熟悉了解有关保险法律。准备投保的消费者,要注意了解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或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防止经营者利用合同条款逃避或转嫁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教你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教你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教你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导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始终在发展的快车道上行驶,保险业总资产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合同纠纷亦随之增多。保险合同纠纷的产生主要源于条款制定不合理、代理人疏于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人缺乏告知诚信等。对此,建议从以下几点防范纠纷:货比三家,独立选择。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保险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需要的才是合适的。从多种渠道了解所需的保险产品,可以起到很好地参考作用。最后,消费者还是要切实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年龄结构、风险偏好等因素,自己做出独立的购买决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保险代理人提供的保险方案只能作为参考依据,每个家庭和个人的保障需求各不相同。如何通过购买保险,合理分配养老、健康、投资只有消费者自己最了解。实话实说,切莫隐瞒。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公司出险之后具备的主要原因,占全部拒
    2023-06-09
    179人看过
  • 分析房屋买卖纠纷为何增多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步入相对调整的阶段,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纠纷往往在市场变化后随即产生,对此,海淀法院对房价跌下房屋买卖纠纷的情况进行了5点预测。1.商品房预售与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买受人要求退房、主张解除合同的纠纷突出增长。2.因房价下跌,与房产开发商协商退房未果而停止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有可能出现。3.由于商品房销售不景气,已决定购买二手房的人可能放弃购房决定而毁约,导致中介费纠纷大量产生。4.房价下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原本常见的迟延交付、交付不符合约定等现象,可能构成撤销、解除合同的理由。5.二手房市场中购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等行为中,购房者认为购价过高以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无效等各种理由提出诉讼。
    2023-06-10
    4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原因
    劳动合同纠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我国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也日趋复杂,劳资矛盾、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同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表现在诉讼上便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多。据统计,山东省兖州市法院2003年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为13件,2004年仅1-10月份,就已经受理41件,其中,工资纠纷9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21.95%,工伤赔偿3件,占7.3%,解除劳动关系纠纷24件,占58.5%,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件,但参加诉讼人数达到21人,占劳动纠纷案件参加诉讼总人数的一半,同比受理案件数量增加了三倍以上,劳动争议已成为民事诉讼的重要来源。笔者针对近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对迅速增加对现象及成因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本对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与大家共同探讨处理这类案件的方法。通过分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有如下几点新原因。(一)企业方面的原因。随着我国市
    2023-04-25
    291人看过
  • 为什么签订保险合同往往会引发许多保险纠纷?
    其实,保险的“危险度”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危险度增加”更是模棱两可。如何判断风险水平的上升,如何区分他人风险水平的上升与自然非人身保险标的风险水平的上升,是一个直接关系到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切身利益的问题,自然成为争议的焦点。有必要限制人为因素导致保险标的风险过快增加。比如,机动车改变用途,参加比较危险的活动(如赛车),人为增加保险标的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当要求投保人增加保险金额;但是,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保险标的风险增加,不是很难有具体的描述,特别是很难划清它与人为因素的界限,保险公司在承保后不可能对每个被保险标的进行实时监控,并随时识别每个被保险人的行为和被保险机动车的风险程度,从而增加保险合同程序中发生纠纷的概率。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是相对的。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的安全因素而提出增加保险金额或解除合同,必然会与投保人产生冲突,这是每个投保人在投保前都应特别注意的问题。当然,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人们对
    2023-05-02
    200人看过
  • 单边“格式合同”纠纷不断
    由于市场上没有统一规范的销售合同,家具商品的售后服务容易出现扯皮推诿现象,这已成了一段时间以来家具行业投诉的重点。日前,在苏州国际家具展上,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勇接受快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家具行业的投诉大多与双方签订不规范的单边格式合同有很大关系。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家具商家的订单上往往有这样一条注明:订货时交货值40%作为订金,货物确定后概不退货及不退订金。订货后60天内未提货或无故不接受货物的,订单及订金作废。对此,杨勇认为,目前家具订购合同多由商家、家具企业自行制定,多数条款只保护商家利益。如按国家规定,订金不能超过20%,但市面上一般按30%收,高则对半收取,超标现象普遍。在违约约定上,往往是消费者违约,订金要不回,商家则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平等。当消费者未及时提货,订单及订金作废,对于家具交货延期却很少有违约约定,这显然不公平。在这次家具展销会上,记者发现多数企业的订货协议厂方
    2023-06-09
    48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仍为投诉重灾区
    保监会昨日对外披露,在一季度保险消费者的有效投诉事项中,保险合同纠纷类案件为639个,在整个投诉案中超过五成。昨日,保监会发布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显示,一季度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案件1239个,同比下降9.50%。其中,涉及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545个,占比43.99%,同比上升3.22%;涉及保险合同纠纷类投诉639个,占比51.57%,同比下降19.82%;还有涉及中介机构的相关投诉案件。在对保险公司的投诉案中,涉及产险公司的有306个,占投诉案件中的24.70%,同比下降44.26%;涉及寿险公司的有878个,占比70.86%,同比上升13.14%。从具体的公司来看,保险消费者对国寿、人保等多家大公司的投诉居多;从投诉的内容来看,产险投诉包括理赔难、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等,寿险投诉包括欺诈误导、退保纠纷、健康险理赔纠纷等。此外,保监会还介绍,一季度
    2023-06-09
    30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何时生效起纠纷
    案情梗概今年4月17日,某五金厂为全体员工投保保险公司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医疗保险》,当天下午将1.2万元保险费(支票)交抵保险公司财务处。4月20日下午5点银行将此款项转到保险公司账号,同时正式保险单当日签发次日起保,即自4月21日零时开始生效。后该五金厂报案称:4月20日晚约10点,工人胡某在单位架梯更换灯管时不慎摔下导致左前臂尺骨骨折,随后住院行手术治疗共计花费1.5万余元。今投保单位提出医疗费用理赔申请事宜。保险公司接报案核实后,以胡某发生事故保险合同还未生效为由拒绝赔付。胡某单位则认为,只要保险费(支票)交抵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就算生效,保险公司应该正常赔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于以上案例处理,双方具体不同意见:保险公司方认为: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
    2023-04-23
    456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隐瞒病史投稿,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能够拒绝续签下一年度的保险合同?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2017年5月,田玲(化名)作为投保人为王斌投保。保险业务员向其询问王斌是否患过包括肝炎等在内的疾病,田玲并未如实回答,而是隐瞒了王斌原先患有肝炎的情况。此后,保险公司接受了田玲的投保并收取保费,保险期自2017年5月6日零时起至2018年5月6日零时止。2018年、2019年的5月6日,保险公司均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田玲的保费。2020年3月,田玲通过微信将王斌在医院的门诊病历发送给保险业务员,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并告知保险业务员医院有存档,王斌有五年肝病病史。保险业务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保险公司,并请示如何处理这一保险、理赔申请情况。2020年5月6日,受托银行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了田玲的保费,保险公司承保了王斌的保险
    2023-06-04
    145人看过
  • 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不断增多三招教你如何应对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外经贸关系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各类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多。如何应对涉外经济纠纷呢?**讨债公司记者有三招供您参考。在发生涉外经济纠纷后,部分中-方企业、商户急于追回欠款、挽回损失,同时担心外商逃走后追索无望,而采取了一些不当甚至违法的方法来追款维权,比如扣押外商护照、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或派人24小时对外商紧盯追债,有的甚至实施非法拘禁、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惩处。中-方企业、商户采用这类不当维权做法,往往是付出巨大人力、物力后仍一无所获,而那些触犯法律的行为更会企业和商户带来进一步的损失。有些案件还引起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交涉并被国外媒体恶意炒作,不仅损害了我国对外形象,而且对中外友好关系也造成一定干扰。山东某公司因与两名非洲商人发生商业纠纷,将该两名非洲商人非法拘禁两月之久。商人其后被警方解救,该山东公司的董事长等相关人员依情节轻重被分别
    2023-06-12
    306人看过
  • 保险合同类纠纷日渐增多免责条款成矛盾导火索
    近年来法院受理保险合同类纠纷呈现日渐增多的趋势,其中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理解不准确、免责条款设置缺乏合理性、提示义务未充分履行已经成为引发保险合同纠纷的主要因素。据了解,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北京金融街内,汇集了人保、太平洋、平安、泰康等众多保险公司的总部及主要办事机构,是北京市内聚集保险机构最多的区域。基于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西城法院近年来审理了大量保险纠纷案件。据统计,从2005年到2009年上半年,西城法院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760余件,且收案数量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通过对近几年来收办保险类案件的分析,该院发现,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往往容易衍生成为实践中矛盾纠纷的导火索。据具有多年保险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刘建勋介绍,目前保险公司乐于利用法律所规定的所谓免责条款减轻自己的保险责任,但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的定义理解却并不准确。多数保险公司认为,免责条款仅为规定保险人绝
    2023-06-08
    131人看过
  • 医疗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以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一、医疗保险合同纠纷怎么举证医疗违约因基于医疗服务合同而产生,故应当适用合同的举证,患者
    2023-06-26
    4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逐渐增多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近几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种植结构的调整,涉及粮食、蔬菜、苗木种植等方面的各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逐渐增多,成为基层干部、农民关注的焦点和农村工作难点,现提出来,以引起农村干部及农村群众的重视。一是合同签订不严密,存在纰漏。由于部分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不采用书面形式,只是口头说说了事,权责不清导致纠纷;有的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不完善,如履行期限不明确,没有约定违约条款等。二是擅自改变农作物品种及土地用途,使合同无法履行。为改变单一粮食种植结构,使群众早日致富,有的村委根据上级要求,将蔬菜大棚、苗木种植等任务指标分摊给农户,致使村委与村民前几年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或废止。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当大棚带来的经济效益不理想时便产生纠纷。有的蔬菜、苗木承包户虽然与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为了追求个人经济效益,进行掠夺性
    2023-06-10
    372人看过
  • 供电合同纠纷 断电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供用电合同一般可分为生产经营性供用电合同和生活消费性供用电合同,在生产经营性供用电合同中,双方对合同约定较为详尽,而在生活消费性供用电合同中,用电人一般不需与供电人进行特殊协商。供电人的主要义务有:及时、安全、合格供电,停电的通知义务,以及断电的抢修义务。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有:支付电费,保持用电设施安全,以及依约用电等。一、确定不同合同的履行地有什么意义不同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是:1.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
    2023-03-09
    96人看过
  • 房租合同不断增加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店房租赁合同简单正规版<p>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p><p>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p><p>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p><p>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
    2023-07-02
    3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及如何避免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很多市民在挑选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 2、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时下保险理财盛行,很多人产生了“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的想法。 3、应该如实告知别隐瞒。据粗略统计,目前80%以上的保险拒赔案是由于客户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引起的。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
    • 发生保险合同争议时,如何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
    • 如何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啊,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是向当地保监局信访办投诉。 如果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保监局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二是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一些大城市已经在国内建立了保险调解制度,如上海地区。负责保险调解的委员会由市保险同业公会牵头,各保险公司推荐熟悉相关保险业务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并聘请专家、律师、消委会人员为顾问,依据国家有关人民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调解服
    • 请问保险合同如何避免纠纷?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6
      1、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很多市民在挑选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 2、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时下保险理财盛行,很多人产生了“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的想法。 3、应该如实告知别隐瞒。据粗略统计,目前80%以上的保险拒赔案是由于客户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引起的。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
    • 如何能够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8
      第一招: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第二招: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第三招:应该如实告知,别隐瞒。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义务,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第四招:理解保险合同的本意。第五招:弄清保险条款的专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