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诉讼过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6:52:47 268 人看过

确定损失额。对于货物损失额,如果在托运时有保价的,则应根据保价赔偿相应的货物损失;也可根据托运方与实际货物接收方相应的合同价格、销售发票等来确定货物损失;如果没有办法提供直接的货物损失依据的,也可以在诉讼中委托物价部门对货物损失进行估价。

如果双方就货物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诉讼过程:

一、收案流程

1、接待当事人咨询(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见附注);

2、若当事人需要委托,即可办理委托手续;

(1)利益冲突审查;

(2)办理委托手续,即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签订委托协议(需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3)制作代理证(由事务所盖章,提交联在开庭时交法院,存根联留卷宗用于归档);

3、若当事人主动提供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则保留其复印件(原件在开庭前收取);若当事人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则在办理委托后,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其需要准备、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有些证据需要律师到有关部门调取,或者协助当事人采集)。

4、做好相关的告知与签收工作: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后,为了避免执业风险,应当做好告知和签收工作(如:《客户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当事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其他送达给当事人的材料也应当及时让当事人在《送达回证》签字确认。

5、从此刻起,应开始记录案件流程。

二、立案流程

1、前期准备:办理授权委托、制作好起诉状、备好必要的起诉

证据材料(复印件);

2、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份数:N+1,N为被告的个数);

(2)必要的起诉证据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被告的有关身份证明,如工商登记卡片);

(3)授权委托材料。

3、立案庭的法官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则受理;

4、缴纳案件受理费

5、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法官拒绝立案,

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三、公告流程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无法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则要求原告办理公告送达,具体流程如下:

1、向案件审理法官提交《公告送达申请书》,领取《公告函》;

2、持《公告函》原件到当地法制报社登报公告(公告内容是按照法院《公告函》上载明的内容进行刊登,《公告函》应复印备份);

3、登报后,到报社领取两份载有公告的报纸,一份送给法院,一份存档。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后,视为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

相关文书已经送达给被告。

四、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2、法庭调查(正式开庭)

(1)介绍法官及书记员情况,宣读当事人法庭上的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听清及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①原告陈述与被告答辩;②原被告双方举证与质证(若本诉被告提起反诉,则紧接着进行反诉的法庭调查:即由反诉原告陈述和反诉被告答辩,反诉原、被告举证质证,但需避免重复举证质证);③提问阶段(包括原被告互问互答、法官向原被告提问,若到了辩论阶段需补充提问,法官应申明恢复到法庭调查阶段)。

3、法庭辩论

(1)主审法官根据调查结果总结争议焦点,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其总结的争议焦点有异议或补充;

(2)第一轮辩论;

(3)第二轮辩论或者补充辩论。

4、组织调解

(1)主审法官先征询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2)若双方同意调解,则由各方提出调解方案;

上文介绍了诉讼案件办案流程等相关问题,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案件和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存在一些差别,主体方面也有法官的参与,不仅涉及到调查还会涉及到审理阶段,有的时候也会有调解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托运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八百四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买卖合同价款的支付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2023-06-19
    429人看过
  •  毁损或灭失导致抵押物损失的保险金处理办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担保物权中的物上代位性和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指的是指标的物因出卖、出租、消灭或毁坏,发生以金钱或其他财物代替时,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此行使权利。而当抵押人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赔偿时,抵押权人仍然得就其赔偿金或保险金而优先受偿。除非是抵押物灭失而又无代替物时(即抵押物的绝对消灭),抵押权才归于消灭。这个问题涉及到担保物权中的物上代位性和不可分性。所谓物上代位,是指标的物因出卖、出租、消灭或毁坏,发生以金钱或其他财物代替时,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此行使权利。当抵押人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赔偿时,抵押权人仍然得就其赔偿金或保险金而优先受偿。除非是抵押物灭失而又无代替物时(即抵押物的绝对消灭),抵押权才归于消灭。 物 上 代 位 与 抵 押 物 灭 失 : 保 险 金 与 赔 偿 金 如 何 处 置 ?物上代位与抵押物灭失是指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
    2023-09-05
    170人看过
  • 货物保险货物损坏赔吗
    一、货物保险货物损坏赔吗货物保险存在的本身就是为了分担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标的的风险,但并非所有情况下只要发生货损保险人就会理赔。首先需要确定投保人为货物购买的保险是什么类型的保险以及包括哪些险种和险别。接下来,便可以根据导致货物损坏的原因是否为保险事故来判断保险人是否理赔。如果导致货物损坏的原因属于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对货物的损坏进行理赔;若导致货物损坏的原因不属于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便不会对货物损坏进行理赔。二、如何选择货物保险投保人在购买货物保险时应当谨慎且理性,应该选择合适的,而不是选择最贵的。因此,投保人在选择货物保险时应当根据货物的属性、运输方式、运输路途的长短,运输路线的特征、运输工具的特点等因素来综合考虑买哪些保险、买多大保险金额。比如货物运输路途较长的,尽量考虑保险金额买多一点,因为运输风险存在的时间较长。如果运输路线多经过山路,气候也正值雨季的,应该考虑购买基本险和综合
    2023-05-03
    490人看过
  • 提存货物灭失的责任
    提存后,货物灭失的风险归债权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一、提存应按的程序什么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如下: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二、买受人下落不明无法按期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买受人下落不明无法按期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
    2023-06-25
    72人看过
  • 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损失怎么办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相关规定: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下列单证:一、确定发生损失原因的证件;二、保险单、提货单或其他运单及发货单;三、救护保险货物所支出合理费用的单据。本公司在接到上述申请和单证后,即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有关赔偿金额,经与被保险人达到协议后立即赔付。第十三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转移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共同向第三者追偿。第十四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第十五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如果经过一年不向本公司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据、证件,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如果发生争议,应
    2023-05-01
    242人看过
  • 标的物灭失是否变更诉讼请求?
    一、标的物灭失是否变更诉讼请求?标的物灭失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过程中标的物毁坏可以请求损坏者支付赔偿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二、诉讼保全的标的怎样执行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
    2023-06-03
    366人看过
  • 过失损坏文物判几年
    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量刑标准的介绍过失损毁文物罪,是指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过失损毁文物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是: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
    2023-03-04
    485人看过
  • 货物损失的定义是
    一、货物损失的定义是货物损失的定义指承运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是指托运人交付货物时包装不当或填写有关多式联运单据时,故意或过失地提供不真实的资料,如货物数量不足、品质不合于规定、货物有内在瑕疵而未予说明,或者将危险品当作普通品运输等,因这些原因造成损失的为托运人有过错。如承运人明知包装不当而予以运输,发生损失,除非承运人声明发生损害不赔,否则承运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其对托运人则无请求权。如因托运人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不当而造成多式联运承运人的损失,托运人应负责赔偿责任。二、货物损失赔偿标准货物损失赔偿标准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事实、时间、价值等。2.看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如有,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约定,有约定则依据约定赔偿;如无,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以及注意托运单中或
    2023-04-24
    257人看过
  • 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怎么计算
    货物灭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额,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计算。前款规定的货物实际价值,赔偿时应当减去因货物灭失或者损坏而少付或者免付的有关费用。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已经另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货物用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装运器具集装的,提单中载明装在此类装运器具中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视为前款所指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未载明的,每一装运器具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装运器具不属于承运人所有或者非由承运人提供的,
    2023-04-29
    3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过程中毁灭鉴定标的物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过程中毁灭鉴定标的物怎么办诉讼过程中标的物毁坏可以请求损坏者支付赔偿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二、诉讼保全的标的怎样执行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
    2023-06-03
    295人看过
  • 诉讼标的物灭失是否能确认共有
    一、诉讼标的物灭失是否能确认共有一般不能。从法理上说,权利一般是不能预期其存在期间的。所有权是一种永久性权利,除标的物灭失、取得时效、所有人抛弃、买卖等原因外,以永久存续为本质。而人身权也是与权利主体共存亡,债权的存续也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由当事人决定其存续期间。二、诉讼标的物灭失的范围界定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文所指的诉讼标的物仅限于通常意义上的财物,不包括行为等。根据标的物灭失的情形,以及与诉讼的关系,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标的物灭失的案例,可以分成三种类型。(一)实际灭失。即在诉讼时,标的物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如遗失等)。此种情形比较常见,案例一即属于此种类型,车辆经过多次交易,查找不到下落。(二)拟制灭失。即在诉讼中,一方否认持有标的物,或者认可持有但拒不提供标的物,导致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审理中,无法查明标的物的确切下落。如案例三:原告孙某母亲死
    2023-05-03
    217人看过
  • 物流损坏货物谁负责
    一、物流损坏货物谁负责一般来说,承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有免责事由的例外。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零七条规定【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三条【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
    2023-04-24
    294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货损或货物灭失时行使的代位求偿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中,物流合同的一方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非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货损或货物灭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先向货物利益方进行赔偿,而后取得货物利益方的地位,有权向责任人追偿。此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事前确定货物利益方没有私自放弃任何有关损坏货物的任何权利,这是为确保保险人理赔后权利能够得到充分弥补。其次,保险人理赔后,应当取得与代位求偿及诉讼的一切相关证据,并应取得货物利益方的配合。再次,注意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物流保险合同往往标的较大,必要时需要行使财产保全以确保保险人的利益。最后,物流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专业性很强,所以在事前与事后法律咨询上要选择物流、海事方面的专业法律咨询。
    2023-04-24
    310人看过
  • 货物损坏责任的归属
    货物交付之前被损坏由卖方承担,但法律规定买方在交付几种标的物之前承担风险。具体情况如下:1、因买受人原因未按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损坏和损失的风险;2、卖方出售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损坏和损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方承担;3、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需要依照相关规定运输标的物的,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损坏,损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运输途中货物损坏由谁承担一、运输途中货物损坏由谁承担1、运输途中货物损坏承担方具体为:(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2)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3)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
    2023-07-03
    35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托运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的损坏、灭失或灭失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
      1、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3、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
    • 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需要去哪提前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7
      当运输货物损毁灭失时,货主或收货人主张索赔的,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即可,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如果货物损失大,或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参加诉讼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做法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律师协助索赔,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建议,制定合适的理赔方案,进行理赔。
    • 珠海园区内货物损坏、灭失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
      因不可抗力造成珠海园区内货物损坏、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珠海园区主管海关,并且提供保险、灾害鉴定部门的有关证明。经珠海园区主管海关核实确认后,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海关依法办理核销和免税手续;(二)进境货物损坏,失去原使用价值但可以再利用的,区内企业可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要求运往区外的,由区内企业提出申请,并且经珠海园区主管海关核准后,按照
    • 诉讼过程中标的物灭失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3
      诉讼过程中标的物灭失之后是可以请求要对损坏的一方支付赔偿金的,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应该要求保护实体,提出的实体权力的要求都是合法的。在对法院提出的实体保护的权利要求,都是有其诉讼标的。
    • 货物运输中丢失或损坏如何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道路运输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如何赔偿一,看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如有,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约定,有约定则依据约定赔偿;如无,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以及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付约定及是否签字认可。二,要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事实、时间、价值等。三,看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有则走保险理赔。四,一般商业货运公司与邮政货运有区别,邮政法规定了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