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50:33 263 人看过

一、票据诈骗罪行为方式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取得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二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三是指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里的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能力。

二、票据诈骗罪的处罚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票据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票据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诈骗票据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诈骗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参照《解释》规定,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票据诈骗为常业的,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属于惯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行为方式有哪些,贷款诈骗罪与区别
    一、贷款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哪些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2023-03-01
    448人看过
  • 构成合同诈骗的有有哪些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构成合同诈骗的有有哪些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
    2023-04-28
    192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什么行为会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二、什么行为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不法所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主要有五种行为方式:(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知道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的,而故意冒充真的票据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二
    2023-02-13
    189人看过
  • 诈骗罪以什么方式作为证据
    诈骗罪案件通常以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作为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集资诈骗罪的被害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追回款项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应当获得赔偿均做了相应的规定。如《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
    2023-07-27
    486人看过
  • 电话诈骗有哪些方式电话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1、骗取话费”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拨打“一声响”电话(响一声即迅速挂断的陌生电话),诱使您回电,“赚”取高额话费。或以短信形式发送“您的朋友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收听。”一旦回电话听歌,就可能会造成高额话费或定制某项短信服务,造成手机用户的财产损失。2、“电话欠费”诈骗“我是电信局(公安局、检察院),您的电话已欠费,而且您的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请配合。”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打电话到事主家中,谎称事主在某地办理了固定电话并已造成欠费。当事主反映并未登记办理“欠费”电话时,作案人员即会继续以事主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冒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事为由,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公安部门报案。接下来,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民警谎称事主的身份资料被人盗用,银行存款可能不安全,或称事主涉嫌“洗黑钱”犯罪,诱骗事主将银行存款汇入不法分子提供的安全账号
    2023-06-25
    181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涉及哪些罪名?
    票据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怎么惩罚?认定票据诈骗罪既遂后的判刑是: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诈骗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法定情形,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2023-08-15
    172人看过
  • 哪些罪名属于票据诈骗罪?
    会犯票据诈骗罪的行为:(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构成票据诈骗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票据诈骗罪既遂的,怎样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
    2023-07-07
    436人看过
  • 票据诈骗一般有哪几种形式
    票据诈骗具有的形式: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3、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一、期票和支票在哪几个方面存在差异期票和支票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开票人不同:转账支票:是个人或单位开具的记名支票银行和现金本票,期票:是个人或单位向开户银行申请的记名支票;2、进账时间不同:支票可以在收到当天直接到自己的开户银行进账,而期票只能在票面上注明的日期或之后进账;3、是否提现:现金支票可以直接提现,期票是一种信用凭证,只有到期才能收到商品和货币。支票属于汇票的特例,可以随时去银行取现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无条件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二、票据权利的概念及其权利内容(一)、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
    2023-04-10
    52人看过
  • 本票中有哪些票据行为
    本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本票的出票人就是本票的付款人。签发银行本票由作成和银行本票的交付两部分构成。票据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票据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据关系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予他人占有。作成和交付是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及票据有效成立的两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本票的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本票上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本票"字样是本票文句,是区别于汇票和支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重要标志。在实务中,已经在印刷在空白本票正面上方,如"银行本票"等,出票银行无须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是支付文句,例如"凭票即付"等,在实务中,已经印刷在空白本票正面,出票银行无须另行记载;确定的
    2023-06-14
    234人看过
  • 什么行为构成诈骗罪构成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什么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3-02-27
    53人看过
  • 票据保证有哪些方式
    一方面,票据保证需要在票据证券上进行,不能以票据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记载票据保证。《票据法》第46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台湾票据法》第59条规定:“保证应在汇票或其誊本上记载下列各款,由保证人签名。”《法国票据法》第130条、《日本票据法》、《德国票据法》第31条也作了相似的规定。至于保证记载的具体位置,各国票据法未作特别规定。通常习惯上依被保证为票据行为的位置来确定票据保证的位置,在被保证人为出票人或者承兑人时,票据保证应在票据正面进行,而被保证人为背书人时,票据保证则应在票据背面进行。另一方面,票据保证须记载法定事项。对此,各国的规定大致相同,但亦有区别。《票据法》第46条规定的法定事项为: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签章。其中,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签章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时,不发生票据保证的效力。而
    2023-05-31
    290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附属的票据行为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是以出票为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据上所做的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签发票据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所以它是创立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根据基本行为产生的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据行为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票据
    2023-04-17
    370人看过
  • 使用假票据诈骗行为应怎么定罪
    行为人使用假票据诈骗的,构成票据诈骗罪,具体的处罚如下: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假票据诈骗会如何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明知是伪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
    2023-08-01
    266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量刑标准?票据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票据诈骗罪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实施了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具体讲须有以下几种行为之一:(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2、本罪属于故意犯罪,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确实不知道是伪造、变造的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以及误签空头支票等,均不能构成本罪。3、行为人既有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的行为,又有使用伪造的金融票据的行为的,分两种情况理:如果自己伪造、变造并加以使用的,既触犯了本罪,又触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两行为
    2023-05-03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票据的规定? 票据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
      1、当事人与票据相关的行为方式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 如何认定票据,哪些票据诈骗行为不是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
    • 常见的票据诈骗行为有哪些, 哪些情况会构成票据诈骗罪, 会怎么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
      票据诈骗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伪造、变造票据凭证。伪造票据凭证,是指通过仿造汇票、本票、支票的图案、颜色、格式,非法印刷、复印、绘制,制作假的票据的行为。变造票据凭证,是指对真实的票据采取挖补。覆盖、涂改等方法,非法加以更改的行为。(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据,为了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而使用。(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
    •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和立案标准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随着经济反战,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呢?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
    • 构成合同诈骗的有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5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