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借贷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0:10:54 231 人看过

(一)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固然可以将企业的闲置资金有效地利用起来,但金融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其稳定性关系到一国经济的稳定,企业之间进行直接借贷,国家不易监管,这种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融资有很大的金融风险。而且,在实务中存在企业将非自有资金借贷给他人牟取利差的情形,这种情形影响了金融秩序,应予禁止。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均进行了相关规定

(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大多市场主体而言主要面临的问题仍然是资金短缺,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如何拓宽融资渠道更是其面临的困难局面。因此,有条件地放开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发展民间借贷市场,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肯定是大有裨益的,过严的金融控制必定会制约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我国银行利率最高限额的放开,正预示着金融政策将更加开放。但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因势利导、如何加强监控措施。在上述指导原则下,如果企业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完全以其自有资金,也不属于多次而具有经营性质的进行企业之间借贷,且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息不超过国家法定利率浮动范围,这种情况如果作为无效处理,其实际结果与认定该行为有效基本相同。某些情况下联营是完全假借联营名义,其性质是借贷。

但也有些情况下联营虽然与借贷有联系,但还是有所不同,它的初衷还是一种合作关系。有些联营中保底条款是以企业营利为前提的,是在企业营利之后才来分配,是企业利益分配的一种方式,完全由股东之间自已决定,这与完全的借贷性质不同。但是,如果企业之间进行借贷的资金来源是从金融机构套取的资金,然后又进行转贷他人的;不应认定有效。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和相关的管理秩序,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相互进行借贷。

一、民法典中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由于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只要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该借贷行为一般应认定为有效,但是,经审理查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企业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出借款项的行为,因其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属于金融业务的法律规定,故该出借行为属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应认定无效;

(二)企业向名为个人实为企业的借款人出借款项的行为,违反有关金融法规以及最高法院法复[1996]15号《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属企业间非法借贷行为,应认定无效;

(三)公司违反《公司法》第116条的规定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审理中应注意审查公司以支付报酬等形式向上述主体提供资金的行为是否属《公司法》第116条所禁止的借款行为。

(四)其他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企业之间借贷关系的表现
    一、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有哪些表现形式通常,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单位参与签订协议。企业之间借贷除了这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外,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表现形式还有如下几种:(一)以联营形式借贷。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是联营的本质特征。但有的企业法人之间签订的联营协议,虽约定共同经营某一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不论经营项目盈亏,出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润。这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一种企业之间的借贷。(二)以投资形式借贷。法律意义上的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注入资金,成为被投资者的股东,并以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审判实践中见到有的投资合同,投资
    2023-06-01
    148人看过
  • 企业借贷合同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一、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概念及种类(一)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企业间借贷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或者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非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利润的合同。上述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二)企业间借贷合同的种类根据《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形式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以借款合同的形式直接体现的借贷合同,二是非借款合同方式所形成的变相借贷合同。[1]前者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人参
    2023-06-14
    328人看过
  • 认定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1.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2.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金拆借无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心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3.合同行为是否无效,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以及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
    2023-02-20
    103人看过
  • 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的工商业企业为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而向银行贷款的行为,银行本身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当然应当受到保护。2、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无效。银行的内部机构和一些行政事务机构只有吸收储蓄的只能,不能进行对外借贷。一、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借款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区别具体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合同。借款合同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统一协商。贷款合同需要由借贷人向银行机构证明自己的偿还能力,社会征信信誉。二、私人向银行放高利贷违法吗?一、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进行转贷牟利就要犯罪了。二、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
    2023-02-21
    32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当事人借贷的法律效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借款合同无效,合同约定利息亦属无效。借款人应返还债权人借款本金,并赔偿借款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损失数额以利息损失为限。债权人参与了犯罪过程或者明知犯罪行为仍然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债权人具有过错;债权人在签订和履行借款合同的过程中未尽
    2023-02-18
    2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企业之间借贷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是有效的。企业之间的借贷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1、借贷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2、借贷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3、借贷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4、借贷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4-21
    213人看过
  • 夫妻之间借贷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夫妻之间订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作为民事主体,夫妻约定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给另一方,除了借款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与普通自然人之间借贷不同之外;与其他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应该属于借贷行为,在产生纠纷时,除了适用本条规定以外,还应适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民事法律规定。所以,如果是婚内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的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可以按照借贷关系处理,到期了之后借款方应当清偿借款。无效婚姻如何认定和处理?无效婚姻的认定:重婚;或是和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结婚年龄结婚的都是我国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无效婚姻的处理: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双方有子女的,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
    2023-07-24
    355人看过
  • 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吗
    一、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应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具体如下:1.明确举证责任。当事人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的,应当就构成合同无效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证明。2.注意审查资金来源。3.注意审查资金用途。若借款人借款系用于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出借人对此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却仍然提供借款的,该借贷行为无效。4.注意审查出借企业的经营活动。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吗?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具体税种如下:1.要交增值税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秘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增值税。2.不用交印花税应税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于该公司为商业企业,且贷款方也是商业企业,因此,这
    2023-06-24
    241人看过
  • 电力企业如何认定小微企业
    电力企业针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通过对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认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小微企业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认定标准,行业涉及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2019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的规模为划分依据,把不同行业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四类,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十二条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
    2023-07-03
    133人看过
  • 如何认定企业改制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改制文件,对于已进行的企业改制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其效力:1、对国有资产进行重大处置的改制方案或相关合同是否得到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机关或政府的审批(一般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但涉及国有资产出售的应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但对企业兼并合同,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报批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兼并协议有效。2、是否经过严格的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程序,清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得到有关政府机关(一般是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财政局)确认和批准。3、负有金融债务的企业进行改制是否依照国家的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了金融债权保全(即负债的企业对所负的金融债务的偿还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并得到债权人的认可由其出具有关书面文件)。没有进行保全的,一般不得进行改制。4、改制涉及到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时,应到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的国有资
    2023-04-21
    348人看过
  • 如何在企业间进行借贷
    企业间的借贷需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不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的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法院对此的处理一般是:借款方归还本金,对于约定已经取得的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借贷合同;(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六)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二、哪些的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下列借款合
    2023-06-24
    115人看过
  • 如何认定微信借钱的效力?
    【案例】2015年5月,原告田某与被告陆某通过微信摇一摇交友功能相识,陆某在微信聊天中日渐取得田某信任。2015年12月,陆某向田某提出借款,虽然两人尚未谋面,但田某仍通过微信红包向陆某转账19次,共计出借了3700元。借款发生后,陆某开始回避田某的聊天、电话等,田某为维护自身权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该案主要有两个难点:一是借款人身份的确定;二是关于微信聊天证据如何审查认定的问题。首先,虽然微信的用户名称可以随意更改,但在本案中,认定借款人就是被告的证据是比较充分的:1、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供了时间跨度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包含了在原告为被告代订车票等过程中被告自行提供的照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2、法院根据上述个人信息线索核实该被告户籍信息后,依法向该被告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材料亦已由被告合法签收;3、虽被告拒不到庭,但被告在收到起诉状等应诉材料后并未向本院提出任何抗辩。第
    2022-05-01
    202人看过
  • 企业内部资金拆借的效力如何
    企业内部资金拆借的,如果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的,那就是有效的。如果是大型的集团公司内部的违法拆借行为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拆借的,则认定为无效。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何种标准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以下标准:1、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023-02-17
    310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贷是哪些风险
    一、企业之间借贷是哪些风险企业之间借贷的风险: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2、因违法而使得借款利息不能获得支持。3、借款担保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具体民间借贷中是哪些法律风险(一)借款用途的风险。为确保借贷用途的合法性,建议在借条中就借款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作责任推脱。(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
    2024-01-2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5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
    • 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确认, 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借贷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你院黑高法〔1998〕192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 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如何处理,无效的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2
      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三方可考虑其他方式合作,比如联营等。 无效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
    • 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确认, 企业向个人借款是否合法有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黑高法〔一九九八〕一百九十二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
    • 如何认定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 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企业间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一般来说,企业资金拆借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某些情况下,在一些特殊行业中企业的资金拆借有效,具体分析如下:(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