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是否需要告知病人不同的治疗方案自己选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21:02:38 122 人看过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损害的分类及归责原则

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民法典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医疗伦理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直接推定医疗机构的过失,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否则应当就其医疗伦理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产品损害。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行为民法典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的归责原则

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及无过错原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原告的患方应当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三个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患方可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不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但仍需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两个构成要件。同样,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患者亦需要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缓刑人员能否选择自己的住所?
    缓刑一般只能住一个地方。因为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在没有取得考察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的,如果想要离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缓刑一般的适用对象是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对社会危害性比较少的犯罪分子。缓刑犯不能去的地方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23-07-04
    426人看过
  • 如何实施"病人选择医生"?
    城镇医疗机构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医疗机构要将医生的照片、职称、专业特长和其他相关资料,给予明示,向病人介绍在门诊、住院部选择医生的具体方法。门诊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生应诊,提高首次确诊率。合理配备住院医生,使住院医生在上级医生的带教下,得到锻炼和提高。住院部由不同级别的医生合理组成医疗组,供病人选择。\"病人选择医生\"的结果,作为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争和分配的重要依据。
    2023-06-09
    128人看过
  • 侵占案是否需要自己去告?
    侵占案一定要自诉,因为侵占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只有当事人提出救济请求,人民法院才会启动救济程序。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职务侵占案案底影响子女吗职务侵占案案底影响子女,父母犯职务侵占罪,对子女的当兵、入党、考取公务员等的政审方面会有影响。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5
    258人看过
  • 上海保外救医指定医院就医还是犯罪人员自己选择医疗?
    一、上海保外救医指定医院就医还是犯罪人员自己选择医疗?执法人员来进行指定医院;保外就医经鉴定确实符合条件的,可以由本人向监狱提出申请,需要由家人担保,担保费用按年计算,每年2千元左右。至于到什么医院得看司法那边安排,自己是没法决定去哪家医院的,一般是到省直机关单位医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二、保外就医的执行标
    2023-06-01
    235人看过
  • 医生看病要先把自己当“被告”
    3月7日,全国政协举行集体采访会,邀请5位医疗卫生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就医疗改革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也让委员们大为感慨,有委员就直言,不少医生在给每个病人看病之前,都要先把自己当“被告”,随时得做好被病人告的准备。●医患关系市场化让医患关系“变味”说起医患关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温建民深有体会。“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刚毕业,开始当医生,那时医患关系非常和谐,到了把医疗推向市场以后,医患关系开始紧张了,现在紧张到很多医生跟我说,我现在看每个病人,首先把他当作我的一个‘原告’,我是一个‘被告’。”温建民认为,医疗市场化让医患关系“变味”了,好象医患之间的关系变成了金钱关系,以至于出现了医患“红包”的问题。其次,现在的“医闹”严重影响了医院医生的工作环境,有些地方的“医闹”甚至形成了一股黑社会势力,更是加剧了医患矛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150医院院长高春芳表示
    2023-06-05
    238人看过
  •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选择
    案由:案件性质、内容的简要概括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起诉的案由曾经多种多样,如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赔偿、医疗意外死亡纠纷、医疗服务合同、医患合同纠纷、医疗产品质量纠纷等等。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涉及医疗纠纷的案由有主要有两项:1、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侵权之诉;2、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违约之诉。二者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医疗违约之诉采用无过错原则,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无论有无过错,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侵权之诉一般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2、举证责任不同:违约之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谁主张谁举证;侵权之诉中,医方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
    2023-06-08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遗产是否由自己选择继承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4
      遗产一般不可以由单位继承,可以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等,但是不能是继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权一般是只能有自然人所具有并且受保护的。
    • 9岁半宝宝能自己选择自己选择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
      嗯,如果是国庆以后开庭的话,孩子就可以选择是跟父亲还是跟母亲。法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是国庆以前开庭的话,那孩子还是选不成是跟父亲还是母亲。
    • 工伤是否需要自己出钱治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4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单位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4、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5、根据伤残鉴定得到的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被告可以选择自己辩护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8
      被告选择自己辩护法律上是可以的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 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纠纷鉴定机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7
      只能说下一般的情况,在民事诉讼中,合格的医疗鉴定机构会被法院选中进入名录,需要做鉴定的时候,法院召集各方当事人,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从名录中选中一家鉴定机构,以此方式体现程序上的公平。鉴定开始后,需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准备所有的病历,住院记录、各种影像资料、用药明细等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