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最高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不允许上诉以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将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一般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原来判决中认定的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
(2)原来的判决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对案件的正确判决有影响;
(3)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没有做出处理、判决的;
(4)二审法院可以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话,也可以发回重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二审后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发回重审民事庭审流程是什么
1、法院受理重审案件,但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要另外重新组织合议庭;
2、法院对重审的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决的,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3、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4、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会有法庭调查、提交证据、双方进行辩论、向案件当事人发问等的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怎样审理?
372人看过
-
最高法:限制发回重审的随意性
341人看过
-
最高法:规范民事案件再审和发回重审标准
26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终审裁判吗
183人看过
-
最高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会进行审判监督吗?
20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非法经营
62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重审回避办法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理”。这里的审判人员,不仅包括判决的人员(如审判委员会参加该案讨论特别是支持原判决观点的的人员,或者二审法院以调查的名义由一名法官主持调查、并以合议庭名义做出判决或裁定的合议庭人员),也应包括审理的人员(如审理中因工作调整而不再参与该案审理裁判的人员或者虽参与但没
-
最高院发回定点重审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也有可能直接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并且也有可能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高级人民法院又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的情况。我曾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将案件发回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如果是发回到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的,无论如何,中级
-
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建议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委托律师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