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赔偿是否存在冲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7 12:10:34 393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的赔偿是否存在冲突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冲突。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者并不冲突。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同时也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二、工伤赔偿纠纷应如何处置

1.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用这个办法时,劳动者的态度可以温和一点,平心静气地与对方交谈,不可暴力解决。协商相较于其他方法,程序比较灵活,所用时间也比较短,而且还能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当双发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索要工伤赔偿。用这个方法时,双方当事人均要同意将纠纷提交一个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这个方式也比较便捷。

3.当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达到解决工伤赔偿纠纷的目的时,可以进行诉讼,诉讼虽然程序比较麻烦,历时也比较长,但其具有强制执行力。用这个方法讨薪,临时工可以以法律为依据,据理力争。

三、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基本的工伤保险项目,如工伤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按照工伤员工的实际花费以及可报销范围来计算;如果因工伤导致伤残,则需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级别计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一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意外伤害与工伤是否冲突
    2005年6月17日凌晨6时30分左右,陈大志在盛全公司维修84盘框绞机同步带,用左脚调试同步带时,左脚不慎被带入同步带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足脱套伤。同年9月2日,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宜劳工伤认定[2025]第80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陈大志受伤属工伤。2006年5月19日,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陈大志的致残程度为七级的鉴定结论。后陈大志在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了工伤医疗费7932.9元及伤残补助金。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2005年2月2日,江苏盛全电
    2023-06-10
    182人看过
  • 同时申请工伤和交通事故冲突吗?
    一、法律条例96年劳动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8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原文在这里我不再复述。这个试行办法的大概意思讲的是,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相重叠的情况,受害人应当先向直接肇事人要求赔偿,如果已经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赔偿,则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不再予以赔偿;而且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要回先期垫付的费用,假如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予以被足。很明显,96年试行办法的原则就是先找肇事人要求赔,得到赔偿后,就不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但此试行办法已经被后来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废止。二、那么当发生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重叠时,确究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呢?我们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只不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强制保险,但这并不能否定被保险人(张三)和保险人(工伤保险基金)之间是保险法
    2023-06-04
    187人看过
  • 车险与工伤赔偿有没有冲突
    车险与工伤赔偿有没有冲突。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存在性质差异,二者并无冲突,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分属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赔付,意外伤害险按照保险合同赔付。工地职工,本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意外伤害险合同约定赔付条件的,可以同时获得意外伤害险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01
    101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冲突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不存在冲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不适用于工伤人员,工伤伤者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鉴定和申请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2023-06-23
    4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交通事故与工伤能主张双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1、一次性赔偿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若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
    2022-08-10
    3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重合存在两种观点
    在现实中,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非常典型的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那么工伤职工在获得侵害人的赔偿后,还能否再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对此问题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种观点认为: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是劳动部门的一项行政职能,应当遵循的法律是行政法规,不是民法、刑法,更不能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1996年10月劳动部关于发布《企
    2023-06-05
    1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与死亡赔偿共存
    1、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与死亡赔偿是可以共存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2、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4、受害人因此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2024-05-13
    14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和住院工伤有冲突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十级的,医疗费用不可以重复赔偿,其余赔偿项目可以分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主张。《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有抚养费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确实造成抚养困难的有抚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
    2023-07-27
    2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和自己买的保险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自己买的保险有冲突吗并无不妥之处。当涉及到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及伤残两种状况时,车辆保险与个人保险在理赔方面并不存在冲突。对于因侵害他人人身所带来的损害,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运输费用、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等,这些都属于为受害人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必要开销。同时,还需要对受害者因伤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此类情况下,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金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在婚姻关系持续期
    2024-07-19
    147人看过
  • 农保和社保是否存在冲突?
    农合和社保不可以同时交。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新农合。不得重复参保。农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项目,具体社保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保有冲突吗1、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是有冲突的,不能同意享受这两项待遇。所以,没有必要同时参加。2、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注销掉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交费一次,不产生个人账户余额,所以不存在转移费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
    2023-07-03
    3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伤害
    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伤害要看对方的主观目的和手段。如果对方是交通肇事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过失,即便造成受害人受伤的,也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故意伤害;如果对方是以交通事故为手段,主观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的,致人轻伤以上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10
    317人看过
  •  经济赔偿是否存在于工伤事故中?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工伤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金是指职工因职业伤害而遭受身体伤害或劳动能力损害时,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的赔偿。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无过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向劳动者提供的补偿。工伤赔偿金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按法律法规规定,互不影响,二者应当兼得。工伤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金是指职工因职业伤害而遭受身体伤害或劳动能力损害时,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的赔偿;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无过失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向劳动者提供的补偿。工伤赔偿金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按法律法规规定,互不影响,二者应当兼得。 劳 动 者 如 何 获 得 经 济 赔 偿 ?根据题目描述,当劳动者不能
    2023-10-08
    67人看过
  • 失地保险与灵活就业是否有冲突存在?
    不冲突,但基本只要一个就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的社会保险已经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不需要重复办理失地养老保险,只要缴交养老保险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领取条件如下: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3、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4、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5、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需要以下材料: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就业援助认定表》;3、身份证以及复印件;4、社保卡以及复印件;5、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复印件;6、居住证;7、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023-07-02
    439人看过
  • 被告人认罪与无罪辩护是否存在冲突?
    被告人认罪,但我认为他是无罪的,故为他做无罪辩护,但是法官在庭上的问话就让我觉得无法理解。法官问被告人认不认罪。被告人回答,认罪。法官问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回答,被告人是无罪的。理由有三:1.被告人在使用信用卡时是想着要还钱的,根本没有“诈骗”的意思;2.被告人在使用信用卡时有信心也有能力还款,其后还不起款,是因为做生意亏了;3.被告人在银行催款前后,陆续有还款的事实,虽然未全部还清,但已经尽力了。法官:被告人,你同意辩护人的意见么?被告:同意。法官:被告人,你一方面表示认罪,另一方面又同意辩护人为你做无罪辩护,你到底是认罪还是不认罪?辩护人:法官,我请求发言。我认为,被告人的意思很明确,他是认罪的。而我的辩护意见是独立的,不受被告人的意思左右。法官:被告人,你必须明确你是否认罪,你不能一方面认罪,一方面又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两头都捞好处。辩护人:法官,我请求发言。我认为,被告人的认罪与
    2023-04-01
    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存不存在冲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没有冲突,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当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是由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 交通事故是否与出了工伤责任冲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没有冲突,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当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是由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 获得工伤赔偿后再主张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冲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2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 工伤与商业保险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06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理赔和商业保险理赔在法律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任何冲突。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为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实践操作过程中,都能清晰地证明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不构成冲突关系。在某些特殊且符合商业重大疾病情况下,或者是寿险身故申请理赔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也可以享受相应的赔偿权益。 然而,在实际的理赔流程中,如果保险
    • 2022年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与认定工伤冲突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仍然能申请工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也就是说即使获得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也不妨碍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