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6:34:08 179 人看过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责任的条款,也称为除外责任条款。保险单中经常规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故和损失范围。各种保险合同所列的免除条款不同,但通常有以下内容;因战争或军事行为,原子辐射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标的自然损失和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没有明确说明的,条款无效。

如何认定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不是合理

无效居多

杨先生出去吃饭,把车停放在马路旁的停车位,吃饭回来后发现车被别的车给撞了,可是肇事的车早已溜了,经打听谁也不知道。杨先生赶紧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杨先生既说不清楚事情的经过,又无法找到对车辆进行侵害的人,像这样的情形保险公司将免除30%的赔偿责任。杨先生仔细一看保险合同,还真有这样的规定,也只能无奈了。

我国《保险法》只规定了责任免除条款形式上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没有规定这种条款实质上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很多车主认为只要是合同条款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既然条款里有这样的免赔规定,也就只能认命。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条款的时候,也就加入了许多不合理、不尽公平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白纸黑字”都具有法律效力。

认定某一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不是合理、公平并不容易,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只能在具体的案例中,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意图,并结合其他条件,来判定某一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是否合理、公平,是否可以被适用。在本案例中,如果要求杨先生能随时知道谁撞了他的车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保险公司免除部分赔偿责任就属于不合理、不公平。

其实这样的情形还有很多,例如行驶证丢失、保险公司免赔5%;钥匙少一把、保险公司免赔5%等等,其实都没道理。

所以,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责任免除条款,依法当属无效,被保险人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全文(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及举证责任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保险单等保险凭证上的显著位置以文字或符号等明显标志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中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一般人能够理解的解释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保险人对是否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投保人在相关文书上对保险人履行了符合前款要求的明确说明义务予以签字或者盖章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保险人履行了该项义务。但另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责任相关文章
  • 免责条款是否能够免除保险公司的过失责任?
    有效,但法律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所限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主要是防止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如故意伤害以及犯罪行为等导致的保险事故不赔付,因该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对于吸毒和酒驾,保险公司不会赔付,该行为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人为因素等导致的意外事故,也在意外险的赔付责任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2023-07-08
    377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对免责条款效力有所限制。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
    2023-06-15
    237人看过
  • 保险合同里有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因此,合同中:“被保险机动车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应为无效条款。同时,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因此,张某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其他条款申请A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并支付施救费、评估费等合理费用。一、投保人有何义务投保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
    2023-03-25
    81人看过
  •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生效前提条件是什么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一、订立合同的方式对是否合理有何意义订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的理解:(1)格式条款中需要以合理的方式作出特别提示或者说明的,仅限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其他格式条款无需特别提示或说明。(2)关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的特别提示或说明必须是在合同订立时作出。(3)特别提示或说明的具体方式包括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以及在合同相对方要求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特别说明。(4)特别提示或说明所采取的特别标识必须足以引起对方注意。(5)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就自己已尽合同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二、卖家对格式条款是否需要说明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
    2023-03-02
    163人看过
  •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是什么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是,因被保险人故意损坏的,保险标的自然毁损的等都是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标准是: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2.依据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产生的基础是合同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生产日益集中,科技高度发达,合同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由合同双方通过免责条款来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是必不可少的。3.依据当事人的身份及地位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提供者的地位是判断免责条款效力的重要因素。4.依据违约程度
    2023-06-19
    341人看过
  • 如何使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真正的免除保险责任
    通过对保险公司诉讼案件的代理,有些案件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明约定了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但在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却得不到人民法院的裁判认可,往往以保险公司的败诉结果告终。免责条款并不能真正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只是成为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时对客户拒赔的合法理由,从而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诉讼,使保户将保险公司推向法庭被告席。如何实现责任免除条款能真正的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即使保险公司被客户推上了被告席仍能处于不败之地?根据审判实践,保险公司败就败在不能举证证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就责任免除条款已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如何提供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就责任免除条款已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成为保险公司在此类案件审理中胜诉的关键所在。《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规定专门对保险合
    2023-06-15
    29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保险责任
    相关咨询
    •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否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规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责任的条款,也称为除外责任条款。保险单中经常规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故和损失范围。各种保险合同所列的免除条款不同,但通常有以下内容;因战争或军事行为,原子辐射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标的自然损失和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
    •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效力怎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4
      每一种类的保险合同都会涉及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因而不是购买了保险就会全部赔偿。责任免除条款是否有效,是保险合同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保险合同中伴随着一些晦涩的专业术语,且有减轻了保险公司赔偿责任条款,按照第17条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
    •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1
      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影响的因素众多,且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根据审判实务,保险公司援引免责条款拒绝理赔的案子,大都不能胜诉。请问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这个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我的判断,现在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
    •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效力怎样有哪些条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每一种类的保险合同都会涉及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因而不是购买了保险就会全部赔偿。责任免除条款是否有效,是保险合同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保险合同中伴随着一些晦涩的专业术语,且有减轻了保险公司赔偿责任条款,按照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