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的哪个单位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2:09:56 496 人看过

一、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的哪个单位负责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所在的单位负责。如果职工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那么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就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事故受害人有责任吗

工伤事故受害人是没有责任的,工伤事故经认定属于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职工发生工伤应经过什么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应经过的鉴定流程如下:

1.受工伤后首先应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之后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然后到劳动局随机指定的具有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发生工伤能不能单位赔偿职工
    一、发生工伤能不能单位赔偿职工除下列费用由公司赔偿外,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
    2024-01-12
    363人看过
  • 工伤责任归属规定:一人双岗工伤由哪个单位负责?
    作者杨维松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徐建国是原江苏省丹徒县农机厂职工,1999年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2003年4月他到镇江市某饲料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徐建国每月工资500元。饲料公司也没有为徐建国上工伤保险。2003年8月5日,徐建国在工作中手指被机器轧伤,导致右手食指中段以远缺损,其间治疗费由饲料公司全部支付。此后,徐建国就没有再到饲料公司上班。2006年3月徐建国申请工伤认定,2006年5月30日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徐建国是工伤。经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徐建国与饲料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于2006年8月23日终止。饲料公司支付徐建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合计40891.18元。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
    2023-07-02
    275人看过
  • 职工工伤事故发生时,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确诊为职业病的,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会如何调查职工权益被侵犯或工伤事故1、工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处理,给予答复。”这两条的规定,赋予了工会组织对侵犯职工权益或者工
    2023-07-03
    360人看过
  • 发生工伤的保险责任由职工担当吗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工伤怎么进行伤残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二、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怎么办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时受到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但也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则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三、工伤怎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
    2023-06-28
    18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哪个单位负责的?
    一、工伤认定是哪个单位负责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
    2023-06-16
    318人看过
  • 员工被迫辞职单位负责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负有上述给付义务呢?这就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了。现如今,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其强势地位,通过刁难劳动者来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劳动者完不成其安排的任务解除劳动合同,逃避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王某与南京某外贸公司(外商投资)于2001年建立劳动关系,外贸公司聘用王某为该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月工资8000元。2003年5月起因公司经营不善,每月仅发放王某工资2000元。2004年2月初王某以外贸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公司很快收回了他的办公室,一个月后,又把供他工作用的汽车收回,并告知王某说:从明天起,你不用上班了,公司会认真研究给予答复
    2023-04-22
    454人看过
  • 工伤发生之后,单位和工伤职工该做什么?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
    2023-06-10
    457人看过
  • 辞退职工引发争议单位负责举证
    2010年3月2日,沈某应聘到临沭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年10月29日,该公司以沈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他办理辞职手续,但未出具任何书面证明,并承诺说如果沈某主动辞职,公司在其他公司了解沈某工作经历时会多说好话,沈某当场表示不能接受,提出公司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补偿。同年11月3日,该公司向沈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且拒绝给予任何补偿。沈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该公司无法出具证据证明辞退沈某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故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鉴于沈
    2023-04-25
    80人看过
  • 工伤伤残赔偿由单位负责吗
    一、工伤伤残赔偿由单位负责吗除下列费用由公司赔偿外,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
    2023-06-17
    84人看过
  • 职工工伤评残后单位的责任
    首先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如果参保的话: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一、公司买社保的人多有没有影响吗公司交社保的人数对公司没有影响。但最少是2个人,因为成立一个公司,至少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为代表(至少合伙人为两个)。缴纳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需要给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因此至少交两个人的保险。公司要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先开户。首先,单位参保,需要在单位注册地社保局进行申请。需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登记表》等,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等材料。其次,对于另外公司转移,除非这个公司注销或者地址发生了变更之后才可以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否则就只能按解除劳动关系
    2023-03-22
    230人看过
  • 未参保职工工伤后该由谁负责
    在未参保的职工发生工伤后,一般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负责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的赔偿。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先行赔付”存在问题工伤事故,能让一个家庭瞬间陷入困顿。很多工伤劳动者更因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难获相应治疗和赔偿,被迫走上漫漫维权路。7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付,将更广泛的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彰显了立法进步。但实践中如何让更多工伤劳动者真正受益,仍有不少难题待解。53岁的湖南籍农民工刘吉生,3个月前在工地修缮屋顶时不慎跌落,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和肺部损伤,住院后陷入半植物人状态并数次报危。一起普通的工伤事故,却因用人单位中铁某局既未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包工头相互推诿,治疗费用没有及时
    2023-08-18
    268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中工伤职工由谁负责?
    承包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依然存在,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后,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即被承包的单位承担。一、没有签合同的施工工程怎么办没有签合同的工程是不能做的,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二、装修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
    2023-03-05
    450人看过
  • 在南京的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发生工伤去哪申报?
    在宁的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发生工伤去哪里申报答:企业单位及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向市人社局申报:经查询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在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可由单位或个人向市人社局申报。(查询网站:工商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例1】小王在某大型超市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经查询工商登记注册信息,该超市由江苏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那么该超市或其个人可向市人社局申报工伤认定。(二)向区或园区人社局申报:经查询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在市级及以下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职工或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或个人可向企业注册登记地(登记住所)所在的区或园区人社局申报。【例2】小耿在某钢铁集团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经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该集团由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地(登记住所)在南京市浦口区内,那么该集团或其个人可向浦口区人社局申报工伤认定。【
    2023-12-13
    72人看过
  • 单位能否解雇非因工负伤职工
    张某于2010年1月入职某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操作员,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清明节,张某自驾车外出游玩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伤及右手,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张某右手不便,无法从事原来的技术操作岗位,电子科技公司遂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认为,公司此举太没人情味,在再三请求无果之后,便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主张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张某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可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相关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张某可以依法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对于医疗期内的待遇,《关于贯彻
    2023-06-09
    4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退休职工发生工伤应该由谁的责任负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2
      视其是否领取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 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 职工最终申请认定工伤由单位负责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22
      1、受伤员工如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在职工受伤一个月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的申报除了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之外,如果工伤者本人还能走路,或者职工亲属愿意跑腿,单位盖章同意后,由当事人自己在一个月内去申请也是可以的。该政策的主要意图是督促单位尽早、主动地替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事宜,否则将由单位承担后果。 3、举例说明,参加了工伤保险职
    •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哪些事故单位应当负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1
      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
    • 职工工伤所发生的费用,由哪一部门负责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2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
    • 在职员工伤的工资由单位发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想知道在职员工伤的工资由单位发吗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