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定义以及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否可以
364人看过
-
能否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
291人看过
-
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416人看过
-
附义务赠与的撤销权有没有限制呢?
176人看过
-
受赠人有义务遵守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吗
174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以及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329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其赠与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
(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9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附义务的赠与要求受赠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履行自己义务的受赠人就没有权利接受赠与人的赠与。在与赠与初衷相悖的情况下,法定撤销权将有效救济赠与人。
-
怎么样撤销附义务赠与房屋合同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撤销附义务赠与房屋合同,是收回房屋所有权,如果受赠方是基于所有权而迁入房屋的,是可以主张要求腾房的。但如果受赠方本来在房屋内居住,享有居住权,无论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受赠方合法的居住权还是要保护的。当然,如父子关系恶化到无法同住一所房屋内,要求受赠人迁出的,房屋所有人应适当予以对方居住权让与的补偿。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的义务,他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8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
如何区分赠与合同的撤销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甲承诺赠送给乙5000元,已经交付3000元,后来乙和甲之子发生纠纷把甲之子打成重伤,此时甲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乙返还3000元。对于赠与合同,不管一般还是特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