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导游证核发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9:23:58 478 人看过

一、陇南导游证核发收费吗

不需要收费。

二、陇南导游证核发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

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三、陇南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依法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

四、陇南导游证核发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申请人彩色近照

五、陇南导游证核发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陇南市图书、期刊印刷备案核准收费吗
    一、陇南市图书、期刊印刷备案核准收费吗不收费二、陇南市图书、期刊印刷备案核准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新闻出版局窗口)。三、陇南市图书、期刊印刷备案核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四、陇南市图书、期刊印刷备案核准受理条件1、有相应的出版、印刷资质;2、按规定填报《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五、陇南市图书、期刊印刷备案核准法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企业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图书、
    2023-05-18
    133人看过
  • 陇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收费吗
    一、陇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收费吗无费用。二、陇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法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9年4月29日国务院令第714号《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公布,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三、陇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受理条件(一)项目法人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二)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四、陇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
    2023-05-18
    265人看过
  • 宜春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核发有哪些
    一、宜春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核发条件有哪些取得导游资格证。二、宜春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核发受理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第八条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并申请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旅游行业组织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二)导游人员资格证;(三)本人近期照片;(四)注册申请。旅游行业组织在接受申请人取得导游证的注册时,不得收取注册费;旅游行业组织收取会员会费的,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导游证注册费的名义收取会费。第九条导游通过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取得导
    2023-05-24
    280人看过
  • 南宁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收费吗
    一、南宁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要收费吗南宁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不收费。二、南宁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传媒监管处审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处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4、分管部领导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5、同意的,拟定文件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三、南宁新闻记者证核发初审办理的法律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七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第十二条第一款省和省以下单位所办新闻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核所属新闻机构采编人员资格条件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领新闻记者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发放新闻记者证。第三十二条: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
    2023-05-18
    282人看过
  • 陇南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收费吗
    一、陇南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收费吗不收费二、陇南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三、陇南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四、陇南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法定依据【行政法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第三十八条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经鉴定和验收,公路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公路移交手续;不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养护,达到要求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公路移交
    2023-05-18
    110人看过
  • 陇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收费吗
    一、陇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收费吗不收费二、陇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三、陇南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2023-05-18
    340人看过
  • 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一、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驾驶证》。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车管所窗口或邮递领取结果。二、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
    2023-05-18
    311人看过
  • 陇南烈士评定申请收费吗
    一、陇南烈士评定申请收费吗不收费二、陇南烈士评定申请的受理条件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三、陇南烈士评定申请的法定依据【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
    2023-05-18
    449人看过
  • 南宁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收费吗
    一、南宁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收费吗不收费二、南宁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三、南宁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
    2023-05-18
    361人看过
  • 陇南伤残待遇申领收费吗
    一、陇南伤残待遇申领收费吗不收费二、陇南伤残待遇申领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
    2023-05-14
    355人看过
  • 陇南伤残等级评定收费吗
    一、陇南伤残等级评定收费吗是否收费:否二、陇南伤残等级评定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2023-05-18
    419人看过
  • 景德镇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收费吗
    一、景德镇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要收费吗景德镇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要收费,标准如下:初级导考收取考务费280元,中高级导考收取考务费240元二、景德镇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办理流程1、参加导游考试2、成绩合格,由国家旅游局审批3、审批结果下发至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4、颁发导游资格证书三、景德镇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的法律依据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2、《导游管理办法》第六条:经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国家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标准,组织导游资格统一
    2023-05-19
    166人看过
  • 陇南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收费吗
    一、陇南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陇南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陇南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依据《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四、陇南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
    2023-05-18
    361人看过
  • 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
    一、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医疗机构体检证明的联网核查3.驾驶人照片二、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陇南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驾驶人申请条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
    2023-05-14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陇南旅游村还强征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1
      旅游村拆迁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
    • 甘南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收费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甘南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收费吗 甘南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不收费 二、甘南市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 陇南旅游开发区搬迁该如何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6
      1、要看旅游开发区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2、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 3、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
    • 导游收小费合法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6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 陇南辩护律师收费贵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8
      1.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大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标准参照当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四川收取标准为每件1000-10000元; 2.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大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标准参照当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四川收取标准为每件2000-12000元; 3.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大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标准参照当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四川收取标准为每件3000-30000元; 4.办理刑事自诉案件: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