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多,成为了需要特殊关切的群体,尤其是老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所谓的老年人犯罪,可以区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广义的老年人犯罪概念,即老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狭义的老年人犯罪概念,即由于身体、心理、社会生活等方面处于老年化的过程而引发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我国刑法并无针对老年人犯罪法律适用的特殊规定,在犯罪主体的年龄问题上,刑法第十七条仅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并不涉及老年人犯罪的特别量刑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老年人犯罪适用刑罚时,一般只能诉诸刑事政策,比如宽严相济的原则,这使得本该特殊对待的老年人犯罪群体在区别适用刑罚时于法无据,不利于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和“矜老恤幼”司法传统,也不利于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有鉴于此,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对老年人犯罪适当从宽处理的法律机制,明确其条件、范围和程序。”《刑法修正案(八)》在立法上设立了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特殊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明确规定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款,规定:“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对老年人犯罪附条件地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3.放宽对老年人犯罪的缓刑适用条件。原刑法条文并无对老年人犯罪适用缓刑的特殊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条修改为:“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以上三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目前的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既填补了我国刑法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空白,体现了国家对“矜老”司法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也反映了我国刑事立法上更科学,更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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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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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特殊累犯,特殊累犯规定的变化有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7条的规定,《刑法》第66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修改前《刑法》第66条的内容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刑法理论将这一犯罪形态称为特殊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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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的特殊规定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具体而言: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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